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最蓝的眼睛 作者:托妮·莫里森 内容简介 那一年的秋季,金盏花没有发芽。当时,我们以为那是因为佩科拉怀了她父亲的孩子。 很久以后,我和姐姐才承认我们的种子不会长出绿芽了。我们的天真、信念跟她父亲的兽欲或者绝望相同,全都颗粒无收。佩科拉的父亲死了,我们的纯真也死了。种子枯死了,她的孩子也死了。 序言 我相信,没有人不曾品尝过暂时或在一段时期内遭人讨厌甚至排斥的滋味。也许那种感觉仅仅是无所谓,或淡淡的烦恼,但也有可能是受伤。我们当中有些人甚至可能真的品尝过遭人痛恨的感觉—因为某些我们无法控制和改变的事而遭人痛恨。出现这种事的时候,假使知道这种厌恶或痛恨是不公正的—知道自己并非罪有应得——应该就会得到些许安慰。而如果有来自家人和朋友的情感力量或者支持,那么这种伤害可能会减弱乃至完全消失。我们把这视为人类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压力(无论是轻微的还是颇具杀伤性的)。 最初动笔写《最蓝的眼睛》时,我的兴趣其实在别处。不在于对他人的轻蔑给予反击,不在于以牙还牙的手段,而在于把排斥视为理所应当和不言而喻的态度所导致的巨大悲剧和致命后果。我知道,有些严重自暴自弃的受害者最后会变得危险、暴力,会重蹈曾一次次侮辱他们的敌人之覆辙。另外一些则会抛弃自尊,融入一种能够创造自己所缺乏的强势人格的体制。然而,更多的人会跨越阻碍,继续成长。但是,也有些人会就此在沉默和无名中湮灭,连表达或承认的声音都不曾发出。他们无声无息。可以说,在自我还没有长出“双腿”的时候, 孩子们的自尊心会迅速而轻易地消亡。当年轻具有的脆弱性与冷漠的父母、不负责任的成年人以及一个用自己的语言、法规和形象来强化绝望的社会联系在一起,那么他们注定会走上通向毁灭的旅程。 因此,这部作品,我的第一本书,是想走进一个出于年龄、性别和种族原因,最不可能抵挡这种毁灭性力量的人的生活。叙述从一个凄惨的精神谋杀故事展开,主人公无法独自承担,因为她的被动处境致使她的叙述缺失。于是我虚构了几个熟悉,甚至同情她困境的朋友和同学,只不过这些人具有两点优势:父母的支持和自身的活跃性。然而这些还是无济于事。她们没能把自己的朋友从那个世界中拯救出来。她崩溃了。 这部小说源于我在童年时代与某位朋友的一次谈话。那时我们刚上小学。她说她想拥有一双蓝色的眼睛。我环顾四周,在脑海中描画她拥有蓝眼睛的样子,发现自己强烈地排斥想象中她一旦如愿以偿后的模样。她言语中透出的惋惜似乎是为了唤起某种同情,于是我装作很同情,然而事实上,她提出的这种亵渎自我的想法让我极为震惊,我对她感到“愤怒”。 直到那一刻,我才真正认识了美丽、可爱、善良和丑陋,而尽管我以前必定经常使用“美丽”一词,却从未体验过它带来的震撼—冲击力不下于它的事实是:我发现居然无人识得美丽,甚至,或者尤其是那些拥有美丽的人。 彼时彼刻,我审视的肯定不限于容貌:还有午后大街上的寂静、光线和忏悔的氛围。无论如何,那是我平生第一次懂得什么叫美丽。我独立地思考了这个问题。美不单单是眼中所见,它也可以是手中所为。 《最蓝的眼睛》是我想就这个问题说点什么而作的努力,我想说说,为什么她不曾有,又或许永远不会有,对自己已拥有的东西的感知;为什么她渴望自身发生如此天翻地覆的变化。她的这个愿望隐含着种族性自我厌恶的暗示。二十年后,我依然惊奇于人们是如何产生这种想法的。谁告诉过她?谁让她感觉做个怪人也比保持自己的本来面目要好?谁又曾注视过她,并且发现在美的天平上她显得如此单薄,如此轻微?这部小说就是要逐渐移除这种谴责的目光。 六十年代,对种族美的重新声明激起了这些思想,促使我思索这种声明的必要性。为什么—尽管遭到他人谩骂—这样的美不能在族群中获得认同?为什么它的存在需要更广泛的公众舆论来支持?这些问题复杂不到哪里去。然而,一九六二年开始构思这个故事,以及一九六五年开始写作之时,对我而言,这些问题的答案并不像后来迅速变得显而易见及如今已然是的这样。对种族美的维护不是为了回应在各类群体中颇为常见的对文化或种族缺点充满自嘲和幽默意味的批判,而是为了防止那种由外部注视引发的永恒不变的自卑感发生有害的内化。因此,我开始关注妖魔化整个种族的怪诞现象是如何在社会最柔弱和最脆弱的成员—儿童及女性—中间扎下根来的:随意的种族歧视甚至可能引发灾难,而在使之戏剧化的尝试中,我选择了一种罕见而非具有代表性的情形。佩科拉这一个案的极端性很大程度上源于一个伤残并制造伤残的家庭—不同于普通的黑人家庭,也不同于书中叙述者的家庭。但即便是个特例,我依然认为佩科拉的某些脆弱性在所有年轻女孩身上都有所体现。在探索来自社会和家庭的哪些侵犯可能真的会导致一个孩子崩溃的过程中,我安排了一系列有关排斥的情节,有些是日常的,有些是异常的,有些甚至是恶毒的,但我尽量不让佩科拉遭受妖魔化的过程有共谋之嫌。这就是说,我不想让那些糟践佩科拉并对她的崩溃起推波助澜作用的角色丧失人性。 有一个问题是,把小说重心放在对这样一个又柔弱又脆弱的人物身上可能会将她压碎,进而把读者带进“同情”这一安逸之所,而不是针对这种毁灭进行自我拷问。我的解决办法—把叙述划分成若干部分,迫使读者自己重新组合它们—于我似乎是个不错的点子,然而其成果并不令人满意。此外,这种办法也不怎么奏效:很多读者仍然只是被触动了,却没有被震撼。 当然,另一个问题是语言。在保持蔑视的同时又将其颠覆,这是很困难的。这部小说试图碰撞种族性自我歧视这根敏感神经,揭露,然后安抚它,不是用麻醉剂,而是用语言,这种语言是对我在首次美感体验中发现的载体的模拟。因为那个瞬间渗透着太多的种族色彩(我对同学那个愿望—在纯正的黑皮肤上长出一双蓝色的眼睛—的反感;她对我心目中有关美丽的概念造成的伤害),我的挣扎在于写作毋庸置疑的黑人独有的东西。我还并不很清楚那是什么,但无论是这种未知,还是横在探索之路上的重重阻碍,都没有使我停下追寻的脚步。 我选择的语言(朗朗上口、悦耳动听、口语化),我对充分理解根植于黑人文化中的准则体系的依赖,为制造同谋和亲密关系所作的努力(无需任何疏离和解释性的结构),连同在体现某种沉默的同时又将其打破的企图,所有这些都意在把美国黑人文化的复杂性和财富转化成某种与这种文化相匹配的语言。 现在,回头反观表达性语言给我提出的种种问题,我对它们的流行和持续感到惊奇。听到“文明化”的语言贬低人类,看着文化驱魔主义贬低文学,目睹在自我贬损的隐喻的琥珀中故步自封的我们自身—我敢说,如今我的创作跟当初一样,面临重重困难。 这就是那幢房子。绿色和白色相间。有一扇红色的门。漂亮极了。这就是那家人。妈妈、爸爸、迪克和简就住在这幢涂成绿色和白色的房子里。他们很幸福。看啊那是简。她穿着红衣服。她特别想玩游戏。谁会跟简玩呢?看啊那只小猫。它喵喵叫着走过来。过来玩吧。过来跟简玩吧。小猫不想玩游戏。看啊那是妈妈。她人挺好。妈妈,你愿意跟简玩吗?妈妈大笑。大笑吧,妈妈,大笑吧。看啊那是爸爸。他又高又壮。爸爸,你愿意跟简玩吗?爸爸微笑了。微笑吧,爸爸,微笑吧。看啊那只小狗。小狗汪汪地叫着。你愿意跟简玩吗?看啊那只小狗在跑。跑吧,小狗,跑吧,看啊,看啊,来了个朋友。这个朋友愿意跟简玩。他们要玩个很有趣的游戏。玩吧,简,玩吧。 这就是那幢房子 绿色和白色相间 有一扇红色的门 漂亮极了这就是那家人 妈妈 爸爸 迪克和简就住在这幢涂成绿色和白色的房子里 他们很幸福 看啊那是简 她穿着红衣服 她特别想玩游戏谁会跟简玩呢 看啊那只小猫 它喵喵叫着走过来 过来玩吧 过来跟简玩吧 小猫不想玩游戏 看啊那是妈妈 她人挺好 妈妈 你愿意跟简玩吗 妈妈大笑 大笑吧 妈妈 大笑吧 看啊那是爸爸 他又高又壮 爸爸 你愿意跟简玩吗 爸爸微笑了 微笑吧 爸爸 微笑吧 看啊那只小狗 小狗汪汪地叫着 你愿意跟简玩吗 看啊那只小狗在跑跑吧 小狗 跑吧 看啊 看啊 来了个朋友 这个朋友愿意跟简玩 他们要玩个很有趣的游戏 玩吧 简 玩吧。 这就是那幢房子绿色和白色相间有一扇红色的门漂亮极了这就是那家人妈妈爸爸迪克和简就住在这幢涂成绿色和白色的房子里他们很幸福看啊那是简她穿着红衣服她特别想玩游戏谁会跟简玩呢看啊那只小猫它喵喵叫着走过来过来玩吧过来跟简玩吧小猫不想玩游戏看啊那是妈妈她人挺好妈妈你愿意跟简玩吗妈妈大笑大笑吧妈妈大笑吧看啊那是爸爸他又高又壮爸爸你愿意跟简玩吗爸爸微笑了微笑吧爸爸微笑吧看啊那只小狗小狗汪汪地叫着你愿意跟简玩吗看啊那只小狗在跑跑吧小狗跑吧看啊看啊来了个朋友这个朋友愿意跟简玩他们要玩个很有趣的游戏玩吧简玩吧 秋 千万别声张,一九四一年的秋季,金盏花没有发芽。当时,我们以为金盏花没有发芽是因为佩科拉怀了她父亲的孩子。多几分观察少几分感情用事,我们就会发现不仅我们的种子没有发芽,别人家的种子同样也没有发芽。那年连湖边那些花园里的金盏花也没有盛开。可是我们对佩科拉的健康和她孩子的安全降生太过关切,脑中盘旋的只有我们自己的魔法:假如我们在撒下花种后说上几句好听的话,种子就会发芽开花,一切都会没事的。 很久以后,我和姐姐才承认我们的种子不会长出绿芽了。与这点认识相继到来的是打架和互相指责,只有这样才能缓解我们的内疚。多年来我始终认为姐姐的话是对的:是我的过错,我把种子埋得太深。我们俩谁都没有意识到可能是土壤本身太贫瘠。我们把种子撒在自家的小块黑土地里,就像佩科拉的父亲把他的种子撒在他自己的黑土地里。我们的天真、信念跟他的兽欲或称绝望一样,颗粒无收。事情已经很清楚了,所有那些希望、恐惧、情欲、爱和悲伤都没有留存下来,除了佩科拉和那片贫瘠的土地。乔利·布里德洛夫死了,我们的纯真也死了。种子枯死了,她的孩子也死了。 其实已经没有更多可说的了—除了问个为什么。然而,这个为什么太难理清,只好暂且借助叙述事情经过来摆脱困境了。 希腊旅馆的大堂里,嬷嬷们走了过去,犹如内心的欲火般悄无声息,那些喝醉了酒、眼睛仍然清醒的男人们在唱歌。我们隔壁的朋友,住在她父亲咖啡店楼上的罗斯玛丽·弗拉努奇,坐在那辆一九三九年产的别克牌小汽车里吃着黄油面包。她摇下车窗对我和姐姐弗里达说我们不能上车。我们盯着她,对她的面包垂涎不已,但更想戳破她眼睛里的那股傲气,打碎她蠕动嘴巴时流露出来的那种拥有财富的自豪感。等她从车里出来,我们要把她打得屁滚尿流,在她那洁白的皮肤上留下道道红印。她会放声大哭,问我们会不会让她脱掉裤子。我们会说不要。如果她脱了,我们还真不知道如何是好。然而,无论她什么时候这样问,我们都知道她在向我们奉上某种珍贵的东西,而我们的骄傲会通过拒绝得以宣扬。 开学了,我和弗里达拿到了新的棕色长筒袜和鱼肝油。大人们谈论着锡克煤炭公司,声音中充满了疲惫和不安。晚上,他们把我们带到铁路沿线,捡拾散落在地上的小煤块,装满麻袋。然后,我们一边往家走,一边不停地回头张望那些巨大的货车,里面的煤渣被倒进钢铁厂四周的深坑里,红通通的,冒着烟雾。即将熄灭的火焰射出一道暗橘色的光芒,照亮了天空。我和弗里达故意在后面磨蹭,望着那团被黑暗包围的绚丽色块。当我们双脚离开铁道的石子路,踏进田野里的枯草时,难免会感到一阵战栗。 我们的房子又旧又冷,是绿色的。晚上只有一盏煤油灯给大屋照明,其他房间深陷在黑暗中,到处是蟑螂和老鼠。大人从不跟我们谈话—只让我们去做这做那。他们总是发号施令,却从不加以解释。如果我们摔跤跌倒了,他们就瞪眼看着我们;如果我们割破自己或者摔伤了,他们就说你们简直疯了。如果我们感冒了,他们就厌恶地摇头摆脑,觉得我们太不懂事。他们会质问,如果你们都病了,我们能指望谁来干活?我们无话可说。我们生病了,处方就是轻蔑的态度、散发着恶臭的黑药水,以及让我们脑袋发钝的蓖麻籽油。 一天,出去捡完煤渣回来,我响亮地咳嗽了一声,气管里塞满了痰液,母亲皱起了眉头。“天哪,赶紧躺在那张床上吧,我都不知道跟你说过多少次,要把头包上。你简直是镇上最大的傻瓜。弗里达呢?去找几块旧布来把那扇窗户堵上。” 弗里达重新堵上了窗户。我拖着身子上了床,心里满是内疚和自怜。我穿着内衣躺下,尽管黑色吊袜带的金属钩硌得我双腿生疼,可我还是不想把它们脱掉,不穿长筒袜躺着实在太冷了。过了很长时间,床上挨着身子的那块地方才热乎起来。一旦焐热了那剪影般的一小片,我就不敢动了,因为身子半英寸之外任何一个方向都是凉的。没人跟我说话,也没人问我感觉怎么样。大约一两个小时后,母亲进来了。她的手又大又糙,当她在我胸口上涂抹魏克斯药膏时,我疼得浑身僵硬。她一次抠满两手指的药膏,不断按摩我的胸口,直到我奄奄一息才住手。正当我觉得快要尖叫出来时,她就用食指抠出一小块药膏塞进我嘴里,让我吞下去。她在我的脖子和胸口那儿捂上一块暖烘烘的绒布毯子,又在我身上盖了好几层沉甸甸的被子,说要让我发汗,而我真的出汗了—很快。 后来我吐了。母亲说:“你干吗吐在床单上啊?你就不知道把脑袋伸到床沿外面吗?瞧你干的事。你以为我无事可做,有的是工夫洗你吐的东西吗?” 呕吐物从枕头缓缓地流到床单上—灰绿色,还夹杂斑斑点点的橘黄色。这团东西像生鸡蛋一样流动着,顽固地黏成一团,拒绝破碎,难以清除。我纳闷,这东西怎么会既干干净净又脏兮兮的呢? 母亲的声音在嗡嗡地响着。她不是在对我说话。她是在对呕吐物说话。可她却用我的名字来称呼那团呕吐物:克劳迪娅。她竭尽全力把那团脏东西擦洗干净,又在一大片湿了的地方铺了块扎人的毛巾。我再次躺下。那几块破布从窗户缝中掉了下来,空气又冷了。我不敢叫母亲回来,也不想离开热乎乎的被窝。母亲的怒气令我羞愧难当;她的话让我脸颊发热,而我只会一个劲儿地哭泣。我不知道她其实不是冲我发火,而是为我的疾病懊恼。我相信她瞧不起我的软弱—居然任由疾病“拿住”了。我会渐渐地不再生病;我要拒绝生病。可是这会儿我却哭个不停。我知道自己流了不少鼻涕,可我就是打不住。 姐姐进来了。她眼里充满了悲伤。她唱歌给我听:“当深深的紫色降临在昏昏欲睡的花园围墙上,有个人儿在想念着我……”我打着盹儿,可心里却还惦念着紫红色、围墙,和“那个人儿”。 可往事果真如此吗?像我记忆中那样痛楚吗?只有一丁点儿吧。或许,更像某种丰饶而富有成果的痛楚。爱,像枫树的汁液般稠密黝黑,慢慢涌入那扇裂了缝的窗户。我能闻到它,尝到它的滋味—甜美,陈腐,深处带点冬青的味道—在那幢房子里,爱无处不在。爱,连同我的舌头,粘在结霜的窗户上。爱,连同药膏,糊在我的胸口。当我在熟睡中踢掉毯子,冷冽刺骨的风的轮廓让我的喉头清晰地感觉到爱的存在。深夜,当我的咳嗽变得干燥又剧烈,就会有脚步踏进房间,就会有大手重新把毯子盖好,把被子掖好,然后在我的额头上停留片刻。因此,每当想起秋季,我想到的都是某个人和她的双手,这个人不想让我死去。 同样是在秋季,亨利先生来了。我们的房客。我们的房客。这几个字像气球般从唇间吹出,在我们的头顶飘荡—无声无息,各自飘零,有种令人愉悦的神秘感。我母亲在谈论他的到来时感到无比放心和满足。 “你们认识他,”她对自己的朋友们说,“亨利·华盛顿。他一直跟德拉·琼斯小姐住在第十三街。可是如今,德拉小姐已经老糊涂了,连自个儿都顾不过来。所以,亨利先生想另外找个住处。” “哦,没错,”她的朋友们毫不掩饰好奇,“我一直在琢磨他会在德拉小姐那里住多久。大伙儿都说她已经老得不成样了,多半时间都搞不清亨利先生是谁,更不用说其他人了。” “哦,她嫁的那个又疯又老的黑鬼可没给她的脑子带来半点好处。” “你知道那男人离开她时都对别人说了些什么吗?” “不知道。说了什么?” “他跟伊利里亚的那个小骚货佩吉私奔了,你知道的。” “老邋遢贝西的一个女儿?” “正是。有人问他干吗要为了那只小母牛离开德拉这样一个善良的女教徒。你知道,德拉总是把房子收拾得漂漂亮亮的。他说他敢向上帝发誓,真正的原因是他再也无法忍受德拉常常使用的紫罗兰水。他说他喜欢闻起来女人味十足的女人。他说他觉得德拉太爱干净。” “这老狗。太恶心了!” “你说得没错。这是哪门子的道理啊?” “哪门子都挨不上。有些男人就是狗。” “她就是因为这个才得上中风的吧?” “肯定有影响。可你知道,他们家那些女孩没有一个头脑清楚的。还记得老是咧嘴笑的哈蒂吗?她脑子从来没有正常过。还有她们的姨妈朱丽娅,经常在第十六街来回晃悠,自言自语。” “不是把她弄走了吗?” “没呢。县里不想收她。说她不会伤害任何人。” “可她在伤害我。你要是想尝尝被吓得魂飞魄散的滋味,可以像我那样早晨五点半起床,去看看那丑老婆子戴着圆边帽从身边飘过的情景。上帝保佑!” 她们大笑起来。 我和弗里达正在洗瓦罐。我们听不清她们说什么,但我们喜欢竖起耳朵听大人们谈话,密切关注他们的声音。 “唉,等我年老体衰了,但愿不会有人让我像她那样四处游荡。太丢人了。” “他们打算怎么安排德拉?她没有亲人吗?” “有个妹妹要从北卡罗莱纳州过来照顾她。我猜她是想霸占德拉的房子。” “哦,别这么说。这可是我听过的最恶毒的念头了。” “你想不想赌一把?亨利·华盛顿说那个妹妹已经有十五年没见过她了。” “我还以为亨利有朝一日会娶她呢。” “娶那个老女人?” “是啊,亨利可不是胆小鬼。” “的确,可他也没有老糊涂啊。” “他结过婚吗?” “没。” “怎么搞的?难道有人割了他那东西吗?” “他就是太挑剔。” “他可不是挑。你看看周围有他能娶的人吗?” “嗯……没有。” “他只是很理智。工作踏实稳重,为人低调。我希望这事能成。” “会的。你收他多少钱?” “每两周五块。” “这笔钱对你来说用处不小啊。” “没错。” 她们的谈话如同一场略带淘气色彩的舞蹈:声音相遇,屈膝行礼,摇摇摆摆,然后退开。接着另一个声音加入,却又被下一个声音掩盖:两个声音绕着圈子互相追逐,然后打住。她们的话语有时高高地盘旋而上,有时大步腾跃几下,然而所有的声音都时不时地被温馨律动的笑声—就像一颗果冻做的心脏的跳动—打断。我和弗里达向来会把她们情感中透出的焦虑、纠结和冲撞看得一清二楚。她们说的话,我们不是也不可能每句都懂,因为我们一个九岁,一个十岁。因此,我们总是注意观察她们的脸庞、双手和腿脚,从音色中听出真相。 因此,星期六晚上亨利先生过来时,我们闻着他身上的气味。那气味妙极了。像树和柠檬雪花膏,像努奈尔牌头油和咝咝牌香水。 他总是笑呵呵的,露出一排整齐的小牙,中央一道友善的缺缝。大人们没有向他介绍我和弗里达—只是指了指我们。就好像在说这是浴室,这是衣橱,这是我的孩子,弗里达和克劳迪娅;当心这扇窗户,不能开到底。 我们斜眼瞧着他,什么也不说,同时也不指望他会对我们说什么。也许只是等他点点头,就像他在壁橱前点点头那样,表示看到我们了。但出乎意料的是,他居然对我们说话了。 “你们好啊。你一定是葛丽泰·嘉宝,你一定是琴吉·罗杰斯。” 我们咯咯地笑了。连爸爸都愣了下,然后露出一丝笑容。 “想要一分钱吗?”他向我们递来一枚亮晶晶的硬币。弗里达低下脑袋,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我伸出手去拿。他的拇指和食指一拧,那枚硬币消失了。我们惊愕中带着几许高兴。我们搜遍了他全身,手指插进去掏他的袜子,翻看他上衣的内衬。如果说快乐意味着信心满满的企盼,那么我们当时很快乐。在等待硬币再现的时候,我们知道我们也让爸爸妈妈感到开心。看着我们的手顺着亨利先生的身体游走,爸爸笑了,妈妈的目光变得柔和了。 我们喜欢他。即便后来发生了那些事,我们对他的记忆中依然没有怨恨。 她跟我们俩睡在一张床上。弗里达睡在最外边,因为她胆子大—从不会有如果睡梦中把手耷拉在床边,就会有“东西”从床底下爬出来咬掉她的手指这样的念头。我挨着墙睡,因为我就那么想过。这样一来,佩科拉只好睡在中间了。 两天前,妈妈告诉我们有个“情况”要过来—一个没地方可去的女孩。县里安排她在我们家住几天,等他们决定好怎么办再说,确切地讲,是等到她全家团聚再说。我们要对她好,不能打架。妈妈不清楚“那些人怎么了”,但知道那条“老狗”布里德洛夫烧了自家的房子,重击了老婆的头,结果全家人都露宿街头。 露宿街头,我们知道那种日子有多恐怖。在那些日子里,人们经常受到露宿街头的威胁。任何无度行为都可能导致这种后果。如果有人吃得太多,他就可能露宿街头。如果有人烧太多煤,他也可能露宿街头。有人可能因赌博而露宿街头,因酗酒而露宿街头。有时母亲会把儿子赶到门外,一旦出了这种事,无论孩子之前做过什么,大家的同情心都会偏向他。他被关到门外,而干出这种事情的竟然是自己的亲妈。被房东赶出门那是另一码事—虽然可怜,但属于生活中你控制不了的情况,因为你无法控制自己的收入。但是,因为太懒惰而使自己露宿街头,或者心肠太硬而把自己的亲人关在门外—那可就是罪孽了。 被赶出家门和露宿街头还是有区别的。如果是被赶出家门,那么你还有别的地方可去;如果是露宿街头,那就说明你无处可去。这种区别很微妙,但却具有决定性意义。露宿街头意味着某件事情的终结,是个不可挽回的物理事实,界定并补充了我们形而上的生存状态。由于在社会等级和阶层中属于少数,我们总是游移在生活的边缘,或者拼命巩固我们的种种脆弱,然后坚持着,或者单枪匹马地向这件衣服显眼的皱褶地带爬去。然而,我们已经学会了如何应付这种边缘生活—大概因为它很抽象吧。但露宿街头的具体现实却完全是另一码事—这就像死亡的概念和实际的死亡之间的区别一样。死亡不可改变,而露宿街头也是条不归路。 意识到有露宿街头这种事情发生,我们逐渐酝酿出对房屋、对所有权的渴望之情。渴望踏踏实实地占有院子、门廊和葡萄架凉亭。拥有地产的黑人倾尽全部精力和热情经营自己的窝巢。他们就像疯狂而绝望的鸟儿,过度装饰一切;忐忑小心地惜护着自己辛苦挣来的家业;整个夏天都忙着腌制食品,填满家里的食品柜和架子;他们刷漆、挑拣,把家里各个角落鼓捣个遍。这些房子就像温室里的向日葵,而那些出租房就像衬托向日葵的丛丛野草。租住的黑人经常偷偷地瞥几眼主人的院子和门廊,更加坚定了要为自己买“一幢小而漂亮的老宅子”的愿望。与此同时,他们在租来的小屋里尽量勤俭节约,积攒财物,指望有朝一日能拥有自己的财产。 那时,乔利·布里德洛夫就是一个住出租房的黑人,他让自己的家人露宿街头,这远远超出了人类的理解范畴。他与牲畜为伍,成了货真价实的老狗、毒蛇、耗子一样的黑鬼。布里德洛夫太太住在她为其干活的那个女人家里,儿子萨米住在另一户人家,佩科拉过来跟我们一起住。乔利则进了监狱。 佩科拉来的时候什么都没带。没带装着换洗衣服或睡裙或两条白色棉布内裤的小纸袋。她空着手跟一个白人妇女走进来,然后就坐下了。 在佩科拉跟我们相处的那些日子里,大家玩得很开心。我和弗里达也不再打架,我们把心思都用在这位客人身上,想方设法不让她感到寄人篱下。 当我们发现她显然不想喧宾夺主时,就开始喜欢她了。她会在我们扮小丑给她看的时候放声大笑,还会微笑着优雅地收下我姐姐送给她的食物。 “你想吃全麦饼干吗?” “什么都行。” 弗里达用盘子给她端来四块全麦饼干,用印着秀兰·邓波儿头像的蓝白色杯子盛来牛奶。她喝牛奶花了很长时间,还满怀爱意地看着秀兰·邓波儿带着酒窝的脸蛋。弗里达和她深情地聊了许久,夸赞秀兰·邓波儿如何聪明伶俐,对她充满崇拜之情。我没法加入她们,因为我恨秀兰。不是因为她聪明伶俐,而是因为她跟波耶格尔跳过舞。波耶格尔是我的朋友,我的叔叔,我的父亲,他应该跟我翩翩起舞,咯咯欢笑。可他却跟一个白人小姑娘心有灵犀,兴高采烈地翩翩起舞,那些白人姑娘的袜子从不会滑到脚跟以下。于是我说:“我喜欢简·威瑟斯。” 她们迷惑地盯着我看了看,觉得我不可理喻,然后继续深情地回忆着那个总是眯缝着眼的老秀兰。 我比弗里达和佩科拉年纪小,心智还未发展到让我开始喜欢她的转折点。当时我只感到赤裸的仇恨。但是,在此之前,我曾对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秀兰·邓波儿有过一种比仇恨更为奇怪、更为可怕的感觉。 那种感觉是从圣诞节和娃娃礼物开始的。圣诞节最贵重、最特别、最动人的礼物总是蓝眼睛的大号娃娃。我从大人们啧啧的赞叹声中听出来,在他们的心目中,这样的娃娃代表着我最深切的渴望。我对这东西和它的模样感到不知所措。我该拿它怎么办呢?假装我是它的妈妈?我对婴儿或者当妈妈毫无兴趣。我只对跟我同龄且同样大小的人感兴趣。当妈妈的前景激发不出我的丝毫热情。那意味着上了年纪,意味着其他很多遥远的可能性。然而,我很快就明白了他们期望我如何对待娃娃:使劲摇晃,虚构出各种跟它有关的情形,甚至跟它睡在一起。图画书里满是小女孩跟她们的娃娃睡觉的场景。往往都是些破烂安妮娃娃,根本不值一提。我对那白痴似的圆眼睛、扁脸盘和黄蚯蚓一样的头发有种生理上的厌恶,而且私下里对它们感到害怕。 满以为别的娃娃会给我带来巨大的快乐,结果却事与愿违。我带着娃娃上床睡觉时,它那僵硬的四肢抵着我的皮肉—带肉坑的手上那尖削的手指总在刮擦着我。如果我在熟睡中翻身,那骨骼般冰凉的脑袋总是和我的头相撞。它可说是最让人不舒服、公然侵犯别人的睡眠伙伴。抱娃娃的感觉也让人感到索然无味。浆过的薄纱或者棉裙上的花边让人在拥抱时万分恼火。我只有一个强烈愿望:把娃娃拆了。看看它到底是用什么材料做的,看看它哪里可爱,哪里美丽,哪里吸引人,但显然,只有我感觉不到它的魅力。大人、大女孩、商店、杂志、报纸、橱窗标志—全世界公认所有的女孩都会把那种蓝眼睛、黄头发和粉红色皮肤的娃娃当作宝贝。 “看哪,”他们说,“这个多漂亮,如果你今天‘表现好’,就可以得到它。”我用手指触摸着娃娃的脸蛋,好奇地看着它那细细的眉毛,用指尖挑着帆脚索般的红唇间露出的仿佛两块琴键似的珍珠色牙齿。我摸摸它翘翘的鼻子,抠抠它亮晶晶的蓝眼珠,卷卷它的黄头发。我就是无法喜欢它。但我可以检查一下,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全世界的人都说它漂亮可爱。扭断它的细手指,折弯它的平脚板,弄松它的头发,拧歪它的脖子,那东西只会发出一种声响—大家说那是甜蜜而哀伤地呼唤“妈妈”的声音,可在我听来却像垂死的小羊羔的叫声,或者更准确地说,像七月里我家冰箱门打开时生锈的铰链发出的呻吟。抠出那双冰冷又傻气的眼珠子时,它还在“啊啊啊”地叫唤。把头拧下来,把木屑抖出去,在铜床头架上打折它后背时,它还一个劲儿叫个不停。撕开后面的棉纱网,我看见了那块打着六个小孔的铁片,这就是它发声的秘密所在。一块圆形金属片而已。 大人们皱着眉头抱怨说:“你什么都不爱惜。我这辈子就没得到过哪怕一个娃娃,小时候哭瞎了眼都想要一个。现在你拥有一个这么漂亮的,却把它扯得七零八落。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他们的愤怒多么严厉啊。眼泪威胁着要抹杀他们那冰冷的威严。他们的嗓音里充满了多年未了的渴望之情。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毁了那些娃娃。我只知道从来没有人问过我想要什么样的圣诞礼物。如果那些有能力满足我愿望的大人把我当回事,问问我想要什么礼物,他们就会知道我不想拥有任何东西,或者占有任何实物。我更想在圣诞节那天获得某种感受。那个问题其实应该这样来问:“亲爱的克劳迪娅,圣诞节你想有什么样的体验?”我会说:“我想坐在大妈家厨房里的矮凳上,腿上撒满了丁香花,听大伯给我一个人拉提琴。” 低矮的凳子正好适合我的身高,大妈的厨房让我感到温馨和安全,还有丁香的气味和音乐声,之后,为了满足我各种感官的需求,最好还能品尝到鲜桃。 然而我尝到闻到的却是专门为茶会设计的锡盘和杯子散发出的呛鼻气味,我烦透了这样的茶会。我也讨厌穿新衣服,因为穿之前必须在镀锌澡盆里洗个招人恨的澡。身体在锌皮上滑来滑去,连戏水或者浸泡的工夫都没有,因为水凉得太快了,也没有时间痛痛快快享受赤裸的感觉,时间只够让肥皂水形成的帘幕在两腿间斜斜滑落。然后是粗糙毛巾的擦洗,污垢的消失让人感到恐惧和羞耻。这样的清洁令人恼火,且没有任何想象的空间。腿和脸上的墨水印消失了,一天的积累和活动成果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鸡皮疙瘩。 我毁掉了白皮肤的娃娃。 然而,真正可怕的不是肢解这些娃娃。真正让人不寒而栗的是把同样的冲动转移到白人小姑娘身上。我可以拿斧子去砍她们,下手时无动于衷,唯一让我感到震颤的是我想要这样做的渴望。我要解答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困惑:她们让人心神摇荡的秘密究竟在哪里?是什么让大家对她们注目,还“哇哇”地赞叹个不停,却不会这样对我?瞧瞧黑人妇女在街上靠近她们时的一瞥,瞧瞧这些人触摸她们时那种艳羡的轻柔。 如果我掐一下她们,她们的眼睛—不像娃娃的眼睛那样透出狂热的光亮—会痛得闭上,她们的叫声也不像冰箱门发出的声音,而是令人陶醉的疼痛的叫喊。当我明白了这些无情的暴力行为是多么可恶,而正因为无情所以可恶,我慌乱羞愧得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最好的藏身之处就是爱。于是我就这样完成了从最初的虐待到造作的仇恨再到骗人的爱的转变。这是迈向秀兰·邓波儿的一小步。很久之后我才懂得崇拜她,正如懂得享受洁净,可我心里清楚,即便懂得,这个变化也只是一种没有改进的调整。 “三夸脱牛奶啊。昨天还在冰箱里放着呢。整整三夸脱啊。现在连个影子都没了。一滴不剩。我不介意家里人进来拿走自己想吃的东西,可那是三夸脱牛奶啊!真邪门,谁能用得着三夸脱牛奶啊?” 我母亲说的“家里人”指佩科拉。我们三个,我、弗里达和佩科拉,听着她在楼下厨房里唠叨着佩科拉喝了几夸脱牛奶。我们知道佩科拉喜欢那个印着秀兰·邓波儿头像的杯子,一有机会就会用它喝牛奶,只为触摸和欣赏秀兰那张甜美的脸蛋。母亲知道我和弗里达讨厌喝牛奶,猜想佩科拉是因为太馋才喝的。我们当然不敢“反驳”她。我们不主动跟大人说话,我们只有回答问题的份儿。 我们干坐着,为压到朋友头上的屈辱感到害臊:我抠着脚指甲里的泥,弗里达用牙把手指甲刮得干干净净,佩科拉则用手指抚摸着膝盖上的疤痕—她的脑袋歪向一边。母亲独白似的吹毛求疵总是让我们感到恼火和压抑。那些唠叨没完没了,很是羞辱人,尽管不明说(妈妈从不具体点名—只是说“家里人”或者“某些人”),却句句刺人痛处。她能那样不间断地絮叨几个小时,从一件气人的事联系到另一件,直到把所有让她懊恼的事情都吐光了才肯罢休。等到把所有人所有事都说遍了,她会突然唱起歌来,然后在歌声中度过这天剩余的时间。然而,她的歌声总是姗姗来迟。腹部紧缩、脖子灼热的我们竖起耳朵听着,回避着彼此的目光,抠着脚趾上的污泥或者干着别的什么事。 “……真不明白我这儿是干什么的,我猜是个救济院吧。该轮到我接受而不是付出了。我想我应该一无所有,应该在救济院里终老才是。看来我的一切努力都要付诸东流了。有的人整天算计着要把我送进救济院。猫要口袋干什么?我何苦多养一张嘴?好像养活自家人、不至于沦落到救济院里还不够让我烦恼似的,现在我又自找麻烦添口人,简直要把我榨干了。不行,可不能让她得逞。只要我身子骨还有点气力,脸上还有张嘴。什么事都有个度。我可不是东西多得非扔不可了。没人用得了三夸脱牛奶。亨利·福特也用不了三夸脱牛奶。这简直是造孽。我是愿意力所能及地帮别人的。没人敢质疑这点。但这种事该停止了,让我来了结它吧。《圣经》里说要祈祷也要警惕。有人把孩子丢给你然后就继续干自己的事去了。居然都没个人上这儿来看看那孩子有没有面包吃。看起来他们只会想着来瞧瞧我有没有面包给那孩子吃。可是连这也没有。这样的想法压根儿就不会过他们的脑子。乔利那个老贱货出狱都整整两天了,也不到这儿来看看自己的孩子是死是活。就他所知,这孩子可能都已经死了。那个当妈的也不闻不问。都是些什么东西啊?” 当母亲骂到亨利·福特和所有那些丝毫不关心她有没有面包吃的人时,我们就该走开了。我们可不想听她说罗斯福和教会夏令营的事。 弗里达起身下楼,我和佩科拉紧随其后,绕了大半圈才避开厨房门。我们坐在门廊的台阶上,在那里只能隐约听到母亲的絮叨声。 那是个寂寞的星期六。屋子里散发着费尔斯石脑油和烹调芥菜发出的刺鼻气味。星期六总是让人感到寂寞,是那种唠唠叨叨、又要打肥皂洗澡的日子。痛苦程度仅次于压抑、拘谨、喝咳嗽糖浆的星期日—这天你听到的全是“不许这样”和“自个儿好好坐着”之类的话。 如果母亲有心思唱歌,情况就没那么坏。她喜欢唱些倾诉艰难与苦涩岁月的歌,唱些某人去了远方、离开了我的歌。然而,她的嗓音是那么甜美,她的眼神是那么醉人,使我不禁对那些艰难岁月心生向往,渴望自己能生长在那“一文不名”的年代。我期盼着这样的甜美时刻:我的“心上人”离我远去,我“不愿看见黄昏的太阳落山……”,因为那时我便会知道 “我的心上人已经离开故乡”。母亲时而欢快时而忧郁的嗓音给悲痛染上了色彩,滤掉了歌词中的悲伤,让我深信痛苦不仅可以忍受,而且很甜蜜。 然而,如果少了歌声,星期六就会像沉重的煤筐一样压在我的头顶,而如果妈妈还像现在这样唠叨个不停,那感觉就像有人在拿石块砸我的头。 “我穷得叮当响,他们以为我是谁啊?圣诞老婆婆吗?好吧,可以把袜子取下来了,因为现在又不是圣诞节……” 我们焦躁不安。 “我们干点什么吧。”弗里达说。 “你想干什么?”我问道。 “我不知道。没什么可干的。”弗里达盯着树梢,佩科拉看着双脚。 “你们想去亨利先生的房间看他的那些少女杂志吗?” 弗里达扮了个丑陋的鬼脸。她不喜欢看那些肮脏的图片。“嗯,”我接着说,“我们也可以看看他的《圣经》。很漂亮的。”弗里达吸吮着牙齿,嘴唇间发出噗的一声。“那好吧。我们可以去给那位半瞎不瞎的太太穿针。她会给我们一个便士。” 弗里达不屑一顾。“她的眼睛好像老流着脓水。我可不愿意看到那双眼睛。佩科拉,你想干什么?” “我无所谓,”她说,“你们想玩什么都行。” 我又想到个点子。“我们可以上街去看看垃圾桶里有什么东西。” “太冷了。”弗里达说。她感到无聊又恼火。 “我知道。我们可以做软糖。” “开玩笑吧?妈妈在你旁边唠叨着你能做得出来?她要开始对着墙唠叨,你知道,能唠叨一整天。她甚至不会答应让我们做。” “要不,我们去希腊旅馆听他们骂人吧。” “哦,谁愿意干这种事啊?再说,他们翻来覆去就会说那几句。” 把可以提供的点子全倒出来后,我便集中注意力观察起指甲上的小白点来。白点数代表我以后会交的男友数。总共七个。 妈妈的独白声逐渐偃旗息鼓。“……《圣经》上说要给饥饿的人饭吃。说得对,合情合理。可我不能喂大象啊……谁要是需要喝三夸脱牛奶,就不必住这儿了。他们来错地方了。这儿成什么了?难道是奶牛场不成?” 突然,佩科拉弹簧般跳了起来,瞪大的双眼中充满恐惧。嘴里发出嘶嘶的声音。 “你怎么了?”弗里达也站了起来。 我们同时朝佩科拉盯着的地方望去。鲜血顺着她的大腿流下来。台阶上已经落了好几滴。我跳了起来,“嘿,你割破腿了吗?你瞧,裙子上都是血。” 一片暗红色的血渍染上了她裙子的后摆。她一个劲儿地嘶嘶叫着,两腿分得开开的。 弗里达说:“哦,天哪!我知道了。我知道这是什么了。” “什么?”佩科拉把手指放进嘴里。 “这是月经。” “那又是什么?” “你该知道。” “我会死吗?”她问道。 “不会。你不会死。这只是意味着你能生孩子了!” “什么?” “你怎么知道的?”我最讨厌看到弗里达什么都知道的样子。 “米尔德丽德告诉我的。妈妈也说过。” “我不信。” “不信算了,傻子。听好了,在这儿等着。坐下,佩科拉。就坐这儿。”弗里达语气中充满了威严和热情。“你,”她对我说,“你去弄点水来。” “水?” “对,笨蛋。水。悄悄地,不然妈妈会听见的。” 佩科拉又坐了下来,眼里恐惧的神色少了些。我走进厨房。 “你要什么,姑娘?”妈妈正站在水池边冲洗窗帘。 “要点水,妈妈。” “你就会来我干活的地方找事。拿个玻璃杯来。可别拿不干净的。还是用那个瓶子吧。” 我拿了玻璃瓶,在水龙头下灌满水。感觉好像花了很长时间。 “我不用水池就没人想喝水。偏偏在我用的时候就都渴了……” 瓶子里灌满水后,我拔腿朝厨房外走。 “你去哪儿?” “外面。” “就在这儿喝!” “我不会把瓶子打碎的。” “你怎么知道你不会。” “我保证,妈妈。让我拿出去吧。不会洒的。” “你最好别洒。” 我来到门廊,端着水站在那里。佩科拉在哭。 “你哭什么呀?疼吗?” 她摇了摇头。 “那就不要流鼻涕了。” 弗里达打开后门。把什么东西藏在了上衣里。她惊讶地看着我,指着瓶子问:“你拿这个干吗?” “你吩咐我的啊。你说弄点水来。” “不是一小破瓶水。要好多水。刷台阶用,呆子!” “我怎么知道啊?” “是啊,你怎么知道。来吧,”弗里达拽着佩科拉的胳膊把她拉起来,“咱们上后面去。”她们朝房子外草丛茂密的那侧走去。 “嘿,我怎么办?我也要去。” “闭—嘴,”弗里达像演员在舞台上那样高声耳语,“妈妈会听见的。你刷台阶吧。” 她们消失在房子拐角。 我又要错过什么了。有重要的事发生,我却留在后面,什么都看不到。我把水浇在台阶上,用鞋子蹭了几下,然后就跑过去跟她们汇合。 弗里达跪在地上,身旁放着一块长方形的白棉垫。她正在脱佩科拉的裤衩。“赶紧啊,脱下来。”她设法脱掉了她的脏裤衩,顺手朝我扔过来。“拿着。” “扔给我干吗?” “埋了,呆子。” 弗里达叫佩科拉把棉垫夹在两腿中间。 “那样她怎么走路啊?”我问道。 弗里达没吭声。她从自己的裙边取下两枚别针,把棉垫的两头别在佩科拉的裙子上。 我用两根手指挑起裤衩,望了望四周,看能不能找东西挖个坑。这时,树丛里传来一阵沙沙声,把我吓了一跳。我转过身,看到一张面团般煞白的脸,上面嵌着一双看得入迷的眼睛。罗斯玛丽正看着我们。我朝她的脸抓过去,成功地挠伤了她的鼻子。她尖叫一声,往后跳去。 “麦克蒂尔太太!麦克蒂尔太太!”罗斯玛丽号叫着,“弗里达和克劳迪娅在这里耍流氓呢!麦克蒂尔太太!” 妈妈打开窗户朝下望着我们。 “怎么了?” “她们在耍流氓,麦克蒂尔太太。你瞧啊,克劳迪娅打了我,因为我看见她们干的事了。” 妈妈重重地甩上窗户,从后门跑了出来。 “你们到底在这儿干什么呢?哦,哇,耍流氓,是吗?”她走进灌木丛,扯出一根枝条,“我宁可养几头猪也不养坏女孩。至少我可以把猪宰了。” 我们大声尖叫起来。“别打,妈妈,别打,妈妈。我们没干坏事。她在胡说。别打,妈,妈妈!别打,妈,妈妈!” 妈妈抓住弗里达的肩膀,把她的身子转过来,在她腿上抽出三四道血痕。“看你还干坏事不?看你再敢!” 弗里达悲痛欲绝。抽打在她身上留下伤痕,还让她深受屈辱。 妈妈看着佩科拉。“你也尝尝!”她说,“不管你是不是我的孩子!”她抓住佩科拉,转过她的身子。棉垫一头的别针松开了,妈妈看见它从她的裙下掉出来。枝条在空中盘旋,妈妈眨了眨眼。“这该死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弗里达还在抽泣。马上就该轮到我了,于是我连忙解释道:“她流血了。我们只想止住血!” 妈妈看着弗里达等待确认。弗里达点了点头。“她来月经了。我们只想帮帮她。” 妈妈放开佩科拉,站在那里望着她。然后她把两个人都搂到自己怀里,她们的头紧贴着妈妈的肚子。她的眼中满含歉意:“好了,好了。别哭了。我不知道。行了,这就回屋去。罗斯玛丽,回家去吧。表演结束了。” 我们都进了屋子,弗里达还在悄声抽泣,佩科拉夹着条白尾巴,而我则提着那条标志少女变成女人的裤衩。 妈妈领着我们向卫生间走去。她把佩科拉推了进去,拿走了我手上的裤衩,叮嘱我们在外面等着。 我们能听到水哗哗地流进澡盆的声音。 “你觉得妈妈会把她淹死吗?” “哦,克劳迪娅,你真是太傻了。她只是想把佩科拉的衣服都洗干净了。” “我们要不要把罗斯玛丽好好揍一顿?” “算了。放她一马。” 水还在喷涌,透过水的哗哗声我们听到了妈妈音乐般的笑声。 那晚,我们三个在床上静静地躺着。我和姐姐对佩科拉满怀敬意。躺在一个真的来了月经的大活人身旁好像挺神圣的。她现在跟我们不同了—已经像个大人了。她自己也感觉到这种距离,不过并没有显得凌驾于我们之上。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细声细气地问:“我现在真的能生孩子了吗?” “当然了,”弗里达昏昏欲睡地说,“你当然能生了。” “可是……怎么生啊?”她的嗓音空洞中带着几分好奇。 “哦,”弗里达说,“得有人爱你。” “哦。” 我和佩科拉沉默无语了很长时间,仔细琢磨着这个问题。我猜想,肯定得有“我的心上人”出现,这个人在离开我之前要爱过我。可是母亲唱的歌曲中没有提到孩子啊。也许这就是女人伤心的原因:男人们还没让她们怀上孩子就离开了。 之后,佩科拉问了一个我从未想过的问题:“该怎么办才好呢?我的意思是说,怎样才能找个人来爱你呢?”可是弗里达已经睡着了。而我又不知道。 这就是那幢房子绿色和白色相间有一扇 红色的门漂亮极了漂亮极了漂亮极了漂 在俄亥俄州洛兰镇,百老汇街与第三十五街交汇的东南角有个废弃的店铺。它跟铅灰色的天空格格不入,与四周灰蒙蒙的房屋和黑乎乎的电线杆不相协调。然而,它以一种令人恼怒而忧郁的方式强行闯入行人眼帘。开车路过小镇的游客都纳闷它怎么没被拆掉,而住在附近的居民走过这里时总会把目光移向别处。 过去,这座房子还是比萨饼店的时候,人们总能看到拐角附近有一群游手好闲的男孩扎堆。这些大男孩在这里碰头,嬉闹、抽烟、谋划恶作剧。他们吞云吐雾,强行把烟雾注进肺里、心脏里、大腿里,压制着青春的震颤和能量。他们走路晃悠,笑得缓慢,然而弹烟灰的动作却太快,太频繁,在老到者面前暴露出他们还是新手,才刚养成这一习惯。不过很久以前,在这群年轻人的低嚎声和耍酷模样还未出现的时候,这幢房子由一个匈牙利面包师承租,他做的奶油面包和罂粟籽面包圈还曾小有名气。更早时,这里是某个房地产商的办公室。再早时,几个吉卜赛人把它当成活动场地。这家吉卜赛人把大玻璃窗装饰得别具一格,跟过去完全不同。他们家的女孩子轮流坐在好几码长的丝绒帷帐和挂在窗边的东方风格的厚毯子之间。她们不断向外张望,偶尔笑一笑,眨巴几下眼睛,或者点点头—偶尔而已。大多时候,她们只是望着窗外,华丽的长袖和长裙掩盖了横在她们目光中的赤裸。 这一带人口流动频繁,可能都没人记得,更早更早以前,在吉卜赛人搬来之前,在那群年轻人出没之前,布里德洛夫家曾住在这里,挤在店铺的前厅,在地产商突发奇想酿成的一片残骸中过着恶劣的生活。他们在这个墙皮剥落、昏暗阴沉的匣子里悄然进出,从不惊动邻居,从不去劳工组织那里喊冤,也从不去镇长办公室里抗议。这个家庭的每个成员都活在自己意识的单元格中,各自拼凑缝制着自己的现实生活这床棉被—在这里捡几块破碎的经历,在那里收集几条零散的信息。他们凭借从彼此身上搜罗到的点滴印象,制造出某种归属感,并努力按照彼此认可的方式凑合着生活。 这些住宅由第一代希腊房东设计规划,毫无想象力。大“店铺”区用纤维板隔成两间屋子,而隔板高度又不及天花板。一间是客厅,这家人称之为前厅,另一间当卧室用,全家人的起居都在这两间屋子里解决。前厅里放了两张沙发、一架立式钢琴,还有一棵很小的人造圣诞树,装饰繁复,遍布灰尘,已经在那里矗立了两年。卧室里摆着三张床:一张窄窄的铁床是萨米的,他十四岁,另一张是佩科拉的,她十一岁,还有一张双人床是乔利和布里德洛夫太太的。为了使热量均匀分布,卧室正中心放着一个煤炉。靠墙放着箱子、椅子,一张小茶几和一个纸板做成的“衣橱”。厨房位于公寓后方,是独立的单间。没有沐浴设备。只有一个抽水马桶,眼睛看不见,耳朵却能听到。 至于家具就无须多说了,实在无法形容,因为在设计、制造、运输、销售各个环节都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马虎、贪婪和冷漠。家具已经用旧了,却仍未让人感到亲切。人们只是拥有它们,却不熟悉它们。没有人在把硬币或别针掉在了沙发垫底下之后,还记得掉落或找到的地点和时间。没有人曾咯咯笑着说“可我一分钟前还拿着啊,我就是坐在那儿跟××聊天的”,或者说“原来在这儿,一定是我喂孩子吃奶的时候滑下去的!”。没有人在哪张床上分娩过—或者深情地回忆起某个油漆剥落的地方,那是孩子开始学着站立时,为了抓住那里获得支撑而蹭掉的。没有哪个节俭的孩子曾把口香糖粘在桌子底下。没有哪个快乐的醉汉—家人的某个朋友,脖子粗壮,未婚,天知道他怎么那么能吃—曾坐在钢琴边,弹奏那曲《你是我的阳光》。没有哪个少女曾凝视着那棵小小的圣诞树,回忆起自己何时装点过它,或担心那只蓝色小球会不会掉下来,他是否会回来看看这棵树。 这些家具没有承载任何回忆。更别说任何值得珍视的回忆了。偶尔,某件家具会激起一种生理反应:上腹部酸性刺激物增加,脖子后面微微冒汗。拿沙发来说吧。买的时候簇簇新新的,可还没等运到家,靠背的布料就已经裂了一条长长的口子。而商店不愿负任何责任…… “听着,哥们儿,我把沙发装上车的时候它是没问题的。东西一旦上车,商店可就管不着了……” 此人嘴里散发出一股李斯特防腐液和头彩牌香烟的气味。 “可我买的时候是新的,我可不要破沙发。”乔利眼里带着乞求的神色,连睾丸都缩了起来。 “自认倒霉吧,哥们儿,自认倒霉吧……” 当然,你可以恨那张沙发—如果你可以恨一个物件的话。可那没用。你每月还是得凑够四块八给人家。如果你每月要为沙发付四块八,而它买来时就有裂口,既不实用又让人窝火,你是不会为拥有它而感到快乐的。这种不快乐会散发出臭气,渗透到一切事物上。这股臭气会使你不愿粉刷纤维板隔墙,不愿为椅面找块匹配的材料,甚至不愿把沙发的那道裂口缝上。裂口变成了大豁口,大豁口变成了裂谷,里面廉价的木框和更廉价的填充物暴露出来。在沙发上睡觉解不了乏。在沙发上做爱让人有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它就像一颗坏牙,不甘心独自忍受疼痛,非要把痛苦扩散到身体的其他部位—让呼吸困难,视力减弱,神经不安。一件令人痛恨的家具会制造出一种令人烦躁的不适,这种不适会弥漫整个屋子,妨碍与之无关的事物带来愉悦。 在布里德洛夫家,唯一有生命的东西要算那个煤炉了。它独立生存,不依赖任何事、任何人,按照自己的意愿“熄灭”、“封堵”或者“燃起”火焰,尽管这家人经常给它添煤,而且熟悉它的脾气:加煤时要一点点撒,不能倾倒,不能过量……火焰似乎在按照自己的节奏燃烧、变弱或者熄灭。然而,每天清晨,它总觉得自己还是熄灭的好。 这就是那家人妈妈爸爸迪克和简他们住在 这幢涂成绿色和白色的房子里他们很幸福 布里德洛夫一家住在店铺前厅并不是工厂裁员造成的暂时困难所致。他们住在那里是因为穷,因为他们是黑人,而他们困在那里不走是因为觉得自己太丑陋。他们的贫困虽然根深蒂固,难以改变,却也毫不特别。真正特别的是他们的丑陋。谁也无法让他们相信,他们并非丑陋得可怖和不可救药。除了父亲乔利,他的丑陋(源自绝望、放荡、惹是生非、向弱小者施暴)是行为上的,其余的家庭成员—布里德洛夫太太、萨米·布里德洛夫、佩科拉·布里德洛夫—可以说是把丑陋穿戴在身上,虽然这件外衣并不属于他们。他们的眼睛,那一双双小小的眼睛在狭窄的额头下方挨得很近。发际线又低又不整齐,在两道笔直、浓重、快要碰在一起的眉毛的衬托下,就显得更不整齐了。鼻子灵敏却长得歪歪扭扭,鼻孔朝天。他们颧骨很高,耳朵招风。线条优美的嘴唇本应引人注目,却反而让人更容易去注意脸部的其他部位。你看着他们,心里好奇他们为何如此丑陋;你仔细观察,却找不出根源。然后你意识到这丑陋来自信念,他们的信念。感觉就像有个无所不知的神秘主人给了他们每人一件丑陋的外衣,让他们穿上,而他们毫不质疑地接受了。主人说:“你们是丑陋的人。”他们打量自己,找不出任何证据来反驳这个判决;事实上,迎面而来的所有广告牌、电影以及目光都提供了支持这一判决的证据。“没错,”他们说,“你说得对。”他们把丑陋接过来,像一件斗篷一样披在身上,穿着它在世上招摇。他们对待丑陋的方式各不相同。布里德洛夫太太看待自己的丑陋就像演员看待道具:为了凸显性格,为了强调她时常想象的那个属于自己的角色—一个殉道者。萨米把自己的丑陋当作让别人痛苦的武器。他据此调整行为,选择伙伴:那些为之着迷,甚至为之震慑的人。还有佩科拉。她躲藏在自己的丑陋后面。隐蔽,遮掩,销声匿迹—极偶尔偷偷向外张望几眼,结果也只是更加迫不及待地回到面具之后。 在十月某个星期六的早上,这家人逐一从致富和复仇的梦中苏醒过来,回到店铺前厅那莫可名状的痛苦之中。 布里德洛夫太太悄无声息地溜下床,在睡衣(一件旧连衣裙)外面套了件衬衫,朝厨房走去。她那只健全的脚在油地毡上踩出铿锵有力的响声,残疾的那只则发出沙沙低语。在厨房里,柜门、水龙头和铁锅在她手底下哐啷作响。这噪音虽然沉闷,从中透出的威胁意味却无比响亮。佩科拉睁开眼睛,躺在原地凝视着已经熄灭的煤炉。乔利含糊地咕哝几句,在床上辗转反侧片刻,然后就悄然无声了。 佩科拉甚至能从自己躺着的地方闻到乔利身上威士忌的气味。从厨房里发出的声响越来越大,听着不那么沉闷了。布里德洛夫太太那些与准备早饭毫无关系的动作中带着明显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可以从过去找到大量证据支持这点。此刻,有所察觉的佩科拉腹肌紧缩,小心地呼吸着。 乔利回家时喝得酩酊大醉。不幸的是,他醉得太厉害,以致吵不起架来,所以整个事件只能在今天早上爆发了。因为没有立刻发生争吵,即将来临的打斗就会显得刻意;事先精心谋划,毫无想象力,而且会闹得你死我活。 布里德洛夫太太迅速走进房间,在乔利的床脚站住。 “家里需要弄点煤来了。” 乔利没动弹。 “听见没有?”布里德洛夫太太戳了戳乔利的脚。 乔利缓缓睁开眼睛。那两只眼睛红得吓人。毫无例外:乔利有着全镇最丑陋的眼睛。 “哦……臭娘儿们!” “我说家里需要弄点煤来了。这屋里冷得像巫婆的奶头。你喝了见鬼的威士忌,感觉不到有多难挨,我可冷得要命。还有好多事等着我做呢,我可不想挨冻。” “走开。” “除非你给我弄点煤来。如果我像头驴一样辛辛苦苦干活,却连取暖的权利都没有,我何苦呢?你什么都弄不回来。要是都指望你,我们全死干净了……”她的嗓音扎得人脑袋生疼,“……你以为我会冒着严寒亲自跑到外面去弄煤吗,休想。” “你怎么去弄关我屁事!”乔利的喉头顿时冒出杀气腾腾的气泡。 “你得起床醒醒酒了,你到底去不去给我弄煤?” 没动静。 “乔利!” 没动静。 “你今天早上可别惹我,伙计。你要是再吐一个字,我撕了你!” 没动静。 “行!行!可如果我打了喷嚏,只要打一个,愿上帝保佑你那可怜的屁股吧!” 这时萨米也已经醒了,可还在装睡。佩科拉依然紧紧地缩着肚皮,不敢大声喘气。他们俩都知道布里德洛夫太太自己本可以,而且也会去棚子里搬煤,说不定她其实已经搬回来了,或者也可以让萨米或佩科拉去搬。可是昨晚没有争吵,这种悬而未决之感就像一段哀乐中的第一个音符在郁闷等待的空气中蓄势待发。酗酒这种蠢事,无论多么司空见惯,最后总要仪式性地了结。布里德洛夫太太琐碎而毫无特色的日子,就是由这些争吵来辨认、归类与区别的。正是它们赋予生活的每时每刻以实质性内容,否则,日子就会暗淡无光,完全被遗忘。争吵缓解了贫穷带来的无聊,给死气沉沉的屋子增添了亮色。在这些打断日常生活而其本身也已成为常态的争吵中,她能够展示自认为属于真实自我的风格和想象力。剥夺这些争吵无异于剥夺她生活的全部激情与合理性。乔利根深蒂固的酗酒恶习和暴戾性情给他们俩提供了让生活变得可以忍受的必要材料。布里德洛夫太太自认是个正直、虔诚的女信徒,备受一个无用男人的拖累,而上帝派自己来惩罚他。(当然,乔利已经没有获得救赎的希望,而救赎与否亦不重要—布里德洛夫太太感兴趣的不是作为救世主的基督,而是作为审判官的基督。)经常能听见她与耶稣谈论乔利,请求主帮助她“把这个混账东西从扬扬得意的云端打落下来”。有一次,醉醺醺的乔利差点一跤跌进红彤彤的煤炉,她当即尖叫道:“收走他,耶稣!收走他!”如果乔利不再喝酒,她永远也不会原谅耶稣。她疯狂地需要乔利的罪孽。他堕落得越深,越放肆,越不负责任,她和她的使命就越崇高。这一切都打着耶稣的名义。 同样,乔利也极其需要她。在他厌恶的事物当中,她是为数不多他触手可及且可以伤害的一个。他把无名的怒火和无法实现的欲望通通发泄在她身上。他可以恨着她,自己却毫发无损。还很年轻时,乔利初尝禁果,正如饥似渴地跟一个乡下小姑娘在草丛里寻欢作乐,不想受到了两个白人的惊吓。那两个男人拿手电筒正对他的屁股照着。他停下来,惊恐万状。他们咯咯地笑起来,没有移开光线。“接着干啊,”他们说,“继续干,把活干完。黑鬼,好好干个痛快。”灯光仍然没有移开。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乔利并不恨那两个白人,却痛恨和鄙视那个女孩。只是隐约想起这个片段,以及其他数不清的侮辱、失败乃至挫折,都会刺激他逃进堕落的避风港,对此连他自己—但也只有他自己—都感到惊讶。不知怎的他就是无法让别人震惊,震惊的从来只有他自己。所以他也就放弃去做什么惊人之举了。 乔利和布里德洛夫太太的厮打跟做爱简直如出一辙,同样遵循着某种说不清的野蛮定式。他们彼此心存默契,不将对方置于死地。他打她就跟懦夫打人似的—用双脚、手掌和牙齿。而她呢,则完全用女性的手段予以还击—用平底锅、拨火棍,偶尔也拿熨斗砸他的脑袋。打斗期间谁都不吭声,既不呻吟也不辱骂。只有东西落地和毫无新鲜感的身体互相碰撞的声音。 两个孩子对这些冲突的反应各不相同。萨米往往会咒骂片刻,或者索性离家出走,抑或自己也投入战斗。听说,到十四岁时,他已经离家出走了不下二十七次。有一回,他甚至跑到了水牛城,在那里待了足有三个月。无论是被强行送回还是环境所迫,他每次回来时都闷闷不乐。另一方面,佩科拉受年龄和性别限制,只能想方设法地去忍受。虽然应对的方法在变,痛楚却深刻而又长久。她在两种愿望之间挣扎,要么强烈地渴望一方打死另一方算了,要么恨不得自己一死了之。此刻她正小声嘟囔:“别打喷嚏,布里德洛夫太太,千万别打。”佩科拉跟萨米和乔利一样,总是管她妈妈叫布里德洛夫太太。 “别打喷嚏,布里德洛夫太太,可千万别打。” 然而布里德洛夫太太还是打了。 毫无疑问,布里德洛夫太太能打这个喷嚏完全是蒙上帝眷顾。她只打了一个。 她端起满满一锅凉水冲进卧室,照着乔利的脸泼过去。乔利坐起身来,呛得连咳带吐,他光着脏兮兮的身子,从床上一跃而起,做了个凌空拦截的动作,搂住老婆的腰,两人摔倒在地。乔利把她拎起来,又用手背把她打倒。她坐在了地上,后背抵着萨米的床架。她没有松开那口铁锅,用它使劲撞击乔利的大腿和裆部。乔利一脚踩住她的胸口,她丢掉了锅。他跪下来狠命地朝她的脸扇了好几下。要不是她迅速低头,让那一拳落在了铁床架上,她早就服软了。布里德洛夫太太利用这个短暂的空当溜出了他的打击范围。一直在床边默默观看他们扭打的萨米突然用双拳揍起父亲的脑袋来,嘴里大骂:“你这光屁股的浑蛋!”一遍一遍又一遍。布里德洛夫太太抄起又圆又平的炉盖,踮起脚尖跑到正打算站起身的乔利跟前,朝他猛击两下,把他打回了被她激怒之前的麻木状态。她一面大口地喘着气,一面朝他身上扔了条被子,让他躺着。 萨米连声尖叫:“杀了他!杀了他!” 布里德洛夫太太惊讶地看着萨米,“快别这么说,小子。”她把炉盖放回原处,朝厨房走去。然后在门口站住,对儿子说:“你还是赶紧起来吧。我需要些煤。” 佩科拉用被子蒙住脑袋,让呼吸变得舒缓些。尽管她收紧腹肌极力阻止,恶心的感觉还是迅速涌了上来。她强烈地想要呕吐,但是和往常一样,她知道她不会。 “上帝啊,求求您,”她对着手心小声说,“让我消失吧!”她紧紧闭上双眼。身体的某些小部位逐渐消散。一会儿慢一会儿快。然后又放慢了。手指一根接一根地没了。然后是前臂,直到胳膊肘。现在轮到脚了。对,这样挺好。双腿同时不见了。大腿以上最难消失。她必须做到真正的静止不动。她的肚子怎么也不愿离去。可最终还是走了。接着是胸脯、脖颈。脸也很顽固。几乎完全消失了,几乎。只差紧闭的双眼了。它们总是被留下来。 她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让眼睛消失。那么还有什么意义呢?眼睛意味着一切。一切都在那里,在眼中。所有那些画面,所有那些脸庞。她早就放弃像萨米习以为常的那样离家出走去看看新的画面和新的脸庞的想法了。他从不带着她,从不提前为出走作打算,所以也从不计划。总之这条路行不通。只要她还是老样子,只要她还是那么丑,她就只能继续跟这些人待在一起。在某种意义上,她属于他们。她经常对着镜子,一坐就是好几个钟头,试图揭开丑陋的秘密—丑陋得让学校的老师和同学都不理睬她、看不起她。她是班上唯一单独坐双人课桌的学生。姓氏的首字母总让她不得不坐在教室前排。可是玛丽·阿波罗奈尔呢?玛丽排在她前面,却跟卢克·安格利诺同桌。老师们总是这样对待她:他们尽量避免瞥到她,只有当全班每个人都必须回答问题时才点到她的名字。她还知道,当学校里某个女孩想狠狠侮辱某个男孩,或者要他立马作出答复时,她会喊“鲍比喜欢佩科拉!鲍比喜欢佩科拉!”,而这毫无例外会逗得附近听到的人发出阵阵笑声,被嘲弄者则会假装生气。 不久前,佩科拉忽然想到,如果她的眼睛,摄取那些画面、熟悉那些场景的眼睛—如果她的这双眼睛不同,也就是说漂亮的话,她自己也会完全不同。她的牙长得挺好看,而且至少她的鼻子不像某些被认为可爱的人那样显得又大又扁。如果她的外貌不同,即长得漂亮的话,也许乔利的表现就会不同,布里德洛夫太太的表现也会不同。也许他们会说:“喏,瞧瞧长着漂亮眼睛的佩科拉。在这么漂亮的眼睛前面,我们可不能干坏事啊。” 漂亮的眼睛。漂亮的蓝眼睛。又大又蓝的漂亮眼睛。跑吧,杰瑞,跑吧。杰瑞在跑,艾丽斯在跑。艾丽斯有双蓝蓝的眼睛。杰瑞有双蓝蓝的眼睛。杰瑞在跑。艾丽斯在跑。他们长着蓝蓝的眼睛在跑。四只蓝蓝的眼睛。四只漂亮的蓝眼睛。天蓝色的眼睛。蓝得像福瑞斯太太的衬衫。清晨般美丽的蓝眼睛。 艾丽斯和杰瑞蓝色故事书般的眼睛。 每天晚上,她从不间断地祈祷,为拥有一双蓝眼睛。她狂热地祈祷了一年。尽管有些受挫,她仍然没有放弃希望。要让这样的奇迹发生,那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 她就这样陷在紧紧束缚着她的信念中,只有奇迹才能让她解脱,如此她将永远都看不到自己的美。她只能看到自己能看到的东西:别人的眼睛。 她顺着花园街向一家卖糖果的小杂货店走去,鞋子里藏着三分钱—在袜子和鞋膛之间溜来溜去。每走一步,她都感到硬币硌得脚发疼。那是一种能够忍受甚至让人珍惜的甜蜜刺激,充满了希望和难言的安全感。她有充裕的时间来考虑买什么。可是此刻,她因熟悉而喜爱的景象轻柔地拍打着她脚下的街道。电线杆下长满了蒲公英。她纳闷,人们为什么管蒲公英叫野草?她觉得蒲公英很漂亮。可大人们总说:“杜宁小姐把自己的院子收拾得挺干净,一株蒲公英都看不到。”戴黑色头巾的东欧妇女挎着篮子到田里拔它们。可她们不要黄色的头,只要带锯齿的叶子。她们要做蒲公英汤。蒲公英酒。没人喜欢蒲公英的头。也许是因为它们太多,太强壮,长得太快了。 人行道上有个Y形裂纹,还有一处的水泥翘了起来,露出底下脏兮兮的泥土。她那拖拖拉拉的脚步经常会让她在这里绊一跤。在这条人行道上—虽然陈旧些,但光滑平整—滑旱冰会很舒服;轮子平稳地滑行,发出轻微的嗡嗡声。新铺的路面既颠簸又不舒服,在新路上,滑轮的声音很刺耳。 这些以及其他没有生命的事物,都看得见,体验得到,对她来说可谓真真切切。她熟悉这些东西。它们是这个世界的准绳和试金石,能够被转化,被占有。她拥有那个让自己摔跤的裂缝;她拥有那一簇簇蒲公英,去年秋天,她吹飞了它们白色的头;今年秋天,她曾凝视它们黄色的花头。拥有这些让她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同样,世界也是她的一部分。 她登上四级木台阶,来到雅克鲍斯基的生鲜店门口。她推开门时,门铃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她站在柜台前,打量着成排的糖果。只买玛丽琴牌的,她决定。一分钱能买三块。坚硬的糖块终于裂开,露出花生酱—油和盐跟甜甜的焦糖味混合在一起。憧憬的钟声搅得她的胃很不安宁。 她脱下鞋,取出那三分钱。柜台那边冒出雅克鲍斯基灰白的脑袋。他遽然从思绪中惊醒,把目光转向她。蓝眼睛。朦胧,低垂。他慢慢向她望过来,犹如季节不知不觉由夏入秋。在视网膜和物体之间,在视野和景物之间,他的目光游移、犹豫、徘徊着。在时空的某个定点上,他感觉没有必要浪费工夫瞥上那么一眼。他没有看见她,因为对他而言,没有什么可看的东西。一位五十二岁的白人移民杂货店老板,满嘴冒着土豆和啤酒味,脑子里想的是有着雌鹿般眼睛的圣母马利亚,情感已被某种永恒的失落感磨钝,他怎么看得见一个黑人小女孩呢?他的生活中甚至没有任何事物可以暗示,这样的奇迹可能发生,更不用说值得或必要了。 “嗯?” 她抬头望着老板,看到的却是一片虚无,而那里本应是询问的目光。不仅如此。那眼神中完全没有人类应有的认同,只有一种呆滞无光的疏离。她不知道是什么让这人的目光悬在半空。大概因为他年长,或者是个男人,而她还是个小女孩。可她在成年男人的目光中看见过好奇、厌恶,甚至恼怒。不过这样的虚无她却也并不觉得陌生。它带着某种锋利的棱角,在下眼皮的某个部位透出嫌恶。她在所有白人的眼睛里都看见过这种潜藏的神色。就是这样。这种嫌恶肯定是冲着她,冲着她的黑皮肤来的。她身上的一切都在流动与变化,可是黑皮肤却静止不变,令人害怕。正是这身黑皮肤制造了白人眼睛里那带有嫌恶棱角的虚无。 她伸出手指了指玛丽琴糖—用一根黑黑的小手指,指尖顶着橱窗。她在用黑孩子安静而毫无冒犯之意的坚持表达着跟一个成年白人男子交流的意愿。 “这个。”与其说这个词代表着什么意义,还不如说更像一声叹息。 “什么?这个?这个?”老板的嗓音中,痰液与不耐烦混在一起。 她摇了摇头,指尖定在在她看来摆着玛丽琴糖的地方。他看不到她的视野—他的视角,她手指的斜度,让他不明白她在指什么。他那只粗大发红的手在玻璃柜里来回抓摸着,像只因为失去身子而被激怒的母鸡那躁动不安的鸡头。 “上帝啊,你有嘴说话吗?” 他的手指触到了玛丽琴糖。 她点点头。 “干吗不直接说名字?一包?要多少?” 佩科拉展开拳头,露出那三分钱。他迅速拿出三包玛丽琴糖—每包有三个方块。她拿着钱递过去。他有点儿犹豫,不想碰她的手。她不知道如何把右手的那根手指从玻璃柜上移走,或者如何把硬币从左手中拿出来。最后,他伸过手,从她手中取走了那几枚硬币。他的指甲刮到了她汗淋淋的掌心。 来到外面,佩科拉感到那种难以言传的羞耻感在慢慢消退。 蒲公英。她心底忽然升起对蒲公英的爱怜。可它们并不看她,也不回报她的爱。她想:“蒲公英就是丑,蒲公英就是杂草。”沉浸在这股突发的奇想中,她被人行道上的裂缝绊了一跤。愤怒又开始在她的心中躁动并苏醒,大张着嘴,像只贪婪的小狗,舔舐着她羞耻的残渣。 愤怒好多了。至少在愤怒中有活着的感觉。一种真实和存在感。一种价值意识。这是一股美好的浪涛。她的思绪又回到雅克鲍斯基的眼神,以及他那充斥着痰液的嗓音上。愤怒不会持续很久;那只小狗是很容易喂饱的。它太快地解了渴,睡着了。羞耻感又渐渐涌出,它的浑浊之水渗进她的眼睛。在泪水流出来之前要怎么办?她想起玛丽琴糖来。 每张淡黄色的包装纸上都印着一幅画像。一幅玛丽琴的小头像,糖果就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笑眯眯的白色脸蛋。金色的头发微微凌乱,蓝色的眼睛从一个干净舒适的世界向外看着她。那双眼睛任性,顽皮。而佩科拉只觉得它们很漂亮。她吃了块糖,甜味很正。吃了糖就好像吃了那两只眼睛,吃了玛丽琴。爱上了玛丽琴。变成了玛丽琴。 三分钱为她买来九次与玛丽琴宜人的高潮。可爱的玛丽琴,糖果就是用她的名字命名的。 布里德洛夫家店铺前厅的楼上住着三个妓女。查娜、波兰和马丽小姐。佩科拉很喜欢她们,经常去拜访,还替她们干这干那。她们呢,也不小看佩科拉。 十月的一个早晨,就是火炉盖大获全胜的那个早晨,佩科拉上楼来到她们的房间。 她甚至还没敲开门,就听见波兰在唱歌—她的嗓音甜蜜有力,犹如新鲜的草莓: 饭桌上有我悲伤的歌 悲伤的歌在碗柜上 饭桌上有我悲伤的歌 悲伤的歌在碗柜上 卧室里有我悲伤的歌 因为只有我孤枕而眠 “嘿,小团子。你的袜子上哪儿去了?”马丽每次都用不同的称呼来叫佩科拉,毫无例外的是她起的绰号都很可爱,大多出自菜谱或者菜单,因为她脑子里最常琢磨的就是这些。 “你好,马丽小姐。你好,查娜小姐。你好,波兰小姐。” “你听见我说的话了吗?你的袜子上哪儿去了?你像院子里的狗一样光着两条腿。” “我一双都找不到。” “找不到?你们家里肯定有什么东西喜欢袜子吧。” 查娜咯咯地笑了。无论什么时候丢了东西,马丽总是将其消失归因于“家里有什么东西喜欢它”。她会带点警告意味地说:“家里有什么东西喜欢乳罩。” 波兰和查娜正为夜晚外出做着准备。波兰一个劲儿地熨衣服,一个劲儿地哼着歌。查娜坐在厨房里一把淡绿色的椅子上不停地卷着头发。马丽从不做准备。 这几个女人都挺友好,可是却不容易聊起天来。佩科拉总是主动跟马丽说话,而马丽只要打开了话匣子就很难关上。 “马丽小姐,你怎么交了这么多男朋友?” “男朋友?男朋友?恶心鬼,从一九二七年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小伙子了。” “确实没见过。”查娜把发热的卷发器搁进装努奈尔头油的铁盒里。一碰到热金属,头油就嘶嘶地响起来。 “为什么啊,马丽小姐?”佩科拉追问道。 “什么为什么?是问我为什么从一九二七年以后就没见过小伙子?因为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小伙子了。从那以后他们就绝种了。人们刚生下来就老了。” “你是说从那时起你自己就老了吧。”查娜说。 “我可从来没老过。只是胖了。” “一回事。” “你以为自己瘦,男人就觉得你年轻吗?让鬼魂给你买腰带吧。” “你肥得像骡子屁股。” “我就知道你那两条细细的罗圈腿跟我的一样又老又旧。” “不用操心我的罗圈腿。男人最先扒拉开的就是我那两条腿。” 三个女人全都大笑起来。马丽笑得脖子都朝后仰了过去。笑声从喉咙深处像无数条河流一样涌出,随性、低沉、裹着泥沙,奔向这个像是广阔大海的房间。查娜歇斯底里地咯咯笑着,每倒抽一口气,都好像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操纵着一根无形的绳索把笑声从她体内拽出来。波兰的笑无声无息,她除非喝醉了才会说话。清醒的时候,她总是轻轻地哼着或吟唱伤感的歌曲,她会唱很多这样的歌。 佩科拉用手指捻着搭在沙发背上的头巾的毛边。“我从来没见过别人有像你这么多的男朋友,马丽小姐。他们为什么都喜欢你啊?” 马丽打开一瓶麦根汽水。“他们还能怎么着?他们知道我有钱,长得也好看。他们个个都想把脚趾头伸进我的卷发里,从我这儿弄走钱。” “你很有钱吗,马丽小姐?” “小布丁,我有的可是钱的妈妈。” “从哪儿挣的啊?你又不工作。” “是啊,”查娜说,“你从哪儿挣的钱?” “胡佛给的。我帮过他一个忙,帮过联邦调查局的忙。” “怎么帮的?” “反正帮了他一个忙。他们想抓住那个骗子。他叫乔尼。照他们说,他是个人渣。” “我知道。”查娜梳理着头发说。 “联邦调查局当时急着抓他。他杀的人比得痨病死的还要多。你敢得罪他?天啊!你上天入地他都能把你追上。那时我苗条漂亮,不超过九十磅,水灵灵的。” “你就从来没水灵过。”查娜说。 “得了,你从来都没干燥过。闭嘴。告诉你吧,小甜点。说实话,只有我一个人拿得住他。他要出门抢银行、杀人,我温柔地对他说:‘乔尼,你不该干这种事儿。’他就说只是想出去给我买漂亮东西。花边短裤什么的。每个星期六,我们都会买上一箱啤酒,炸小鱼吃。你知道,我们用面粉和鸡蛋和的浆炸,等整个又黄又脆了—不能炸得太过—我们就打开冰镇啤酒……”无论何时何地回忆起这样一顿美餐,马丽的目光都会变得柔和。她的一切故事都会在即将描述食物的那一刻停住。佩科拉仿佛看到马丽的牙齿陷进松脆的海鲈鱼的脊背,看到她用肥厚的手指把从嘴唇上滚下的雪白滚烫的肉片重新塞进嘴里,她好像能听见啤酒瓶盖打开时“嘭”的一响,闻到第一股啤酒泡沫的苦涩,感觉到啤酒碰到舌头时的冰爽。她的白日梦很快结束了,而马丽却还深陷其中。 “可钱到底是从哪儿来的呢?”她问道。 查娜咯咯笑着说:“她搞得好像自己是告发迪林杰的红衣女郎一样。迪林杰才不会靠近你,除非他在非洲打猎时把你当成河马射了。” “哈,这匹河马在芝加哥玩得可痛快了。耶稣啊,九十九!” “你干吗总说‘耶稣啊’,接着再跟个数字?”佩科拉早就想问她了。 “因为我妈经常告诫我不许骂人。” “她有没有告诫你不许脱裤衩?”查娜问。 “压根儿就没裤衩,”马丽回答说,“我十五岁时才见到那东西,那是我离开杰克逊镇去辛辛那提打日工的时候。我的白种女主人给了我几条她的旧裤衩,我还以为是绒线帽呢。打扫房间时我戴在头上。她看见后差点笑得背过气去。” “你可真是个大傻帽。”查娜点上一支烟,等着卷发器冷却。 “我怎么会知道?”马丽稍顿片刻,“那东西反正老要被脱下来,穿它有什么用呢?杜威从不让我穿太久,我都不习惯穿。” “杜威是谁?”这个人佩拉科听着很陌生。 “杜威是谁?小鸡!你从来没听我说过杜威的事吗?”马丽为自己的疏忽感到震惊。 “没有,小姐。” “哦,宝贝儿,你这半辈子真是白活了。耶稣啊,一九五。他嘴可真甜!我遇到他时才十四岁。我们离家出走,像夫妻一样一起过了三年。跑到这儿来的所有男人你都见过了吧?他们五十个加起来也抵不上杜威·普林斯的一根踝骨。哦,主啊,那个男人爱死我了!” 查娜用手指把一绺头发卷成圈儿。“那他为什么让你出来卖呢?” “姑娘,当我知道自己能卖—就是说有人愿意为此出大钱的时候,简直就像有人拿羽毛敲我的脑袋一样没感觉。” 波兰笑了。笑得无声无息。“我也是。第一次的时候,我告诉姨妈我没收钱,她狠狠揍了我一顿。我说:‘钱?凭什么要收钱?他什么也不欠我啊。’她说:‘他不欠你个鬼!’” 她们全都沉浸在欢声笑语中。 三个快乐的碎嘴婆。三个快乐的老巫婆。多年前的愚昧让她们感到很好玩。她们可不像历代小说中塑造的那些妓女:有着高尚和宽容的心地,只是因为环境的险恶,才献身于把男人从不幸和无聊的生活中解脱出来的事业,偶尔谦卑地拿点钱也是为了得到他们的“理解”。她们也不像敏感的年轻一代女孩,在命运之手的荒唐摆布下被迫维持表面上的冰冷无情,以保护青春年华免遭进一步的打击—这样的女孩十分清楚自己完全可以另觅高枝,能让适合自己的男人幸福。她们亦不同于那些懒散无能的妓女,无法只凭卖淫谋生,转而吸毒贩毒或者拉皮条,最终促成自我毁灭的结局,不自杀只是为了惩罚对缺席的父亲的记忆,或者为了延长沉默的母亲的痛苦。除了马丽对杜威·普林斯传说般的爱恋,这几个女人都痛恨男人,所有的男人,毫无愧疚,毫无歉意,毫无区别。她们辱骂客人,习惯性冷嘲热讽。黑人、白人、波多黎各人、墨西哥人、犹太人、波兰人,形形色色—全都软弱无能,全都被置于她们仇视的目光下,全都是她们无情怒火的发泄对象。她们以耍弄男人为乐。全镇人都知道,有一次,她们把一个犹太人哄骗到楼上,三个人一起扑上去,提起他的脚后跟,把他裤兜里的东西全抖出来,然后把他扔出了窗外。 她们对女人同样不恭,那些女人虽然不是所谓的同行,但也欺骗自己的丈夫—无论是经常还是偶尔为之,本质上没什么区别。她们管这些女人叫“糖衣妓女”,不愿去体会她们的境遇。她们只尊敬那些所谓“虔信基督的黑人妇女”。这些女人声名纯洁,顾家,不抽烟喝酒,不乱跑。她们对这样的女人永远满怀深情,但却从不流露。她们会跟这些女人的丈夫睡觉,收他们的钱,但那往往是为了报复。 她们也不保护和关心天真无邪的少女。回想自己的青春岁月,她们只觉得那时无知,后悔没有好好利用年轻赚得更多。她们不是穿着妓女衣服的年轻姑娘,也不是悔恨失去纯真的妓女。她们就是穿着妓女衣服的妓女,从来不曾年轻,更谈不上纯真。当着佩科拉的面,她们像跟彼此相处时一样随便。因为她是个孩子,马丽还编些故事给她听,可是那些故事既轻佻又粗野。如果佩科拉宣布她愿意过她们那样的生活,她们不会劝阻,言语中也不会露出惊讶。 “你和杜威·普林斯有孩子吗,马丽小姐?” “有啊。当然有。我们生了好几个呢。”马丽有些焦躁不安。她从头上取下一枚小发夹,剔起牙来。这暗示她不愿再说了。 佩科拉走到窗前,望着下面空空荡荡的大街。一丛青草吃力地从路边的石缝里钻出来,迎接它的却是十月的冷风。她想到了杜威·普林斯,想到他是如何地爱着马丽小姐。爱是什么感觉?她搞不清。大人们相爱时都做些什么?一块儿吃鱼?乔利和布里德洛夫太太在床上的画面映入她的眼帘。他发出的声音好像很痛苦,好像有什么东西卡在喉咙里。父亲的叫唤声如此可怕,但却远不及母亲的无声无息可怕。好像她压根儿就不在那里。那可能就是爱吧。窒息般的喉音和沉默无语。 佩科拉把目光从窗口收回来,望着这三个女人。 查娜改了主意,把刘海换成别的样式,梳起小巧但挺结实的高卷式发型。她能够自如地变换出各种发型,但每种都让她的表情显得愁苦不安。她又画了浓妆。这会儿,她把眉毛画得很夸张,嘴唇像丘比特的弯弓。过一会儿,她又会把眉毛改成东方式,把嘴唇画得邪恶又凶猛。 波兰用甜草莓般的嗓音唱起另一首歌: 我认识一个浅褐色皮肤的小伙子 我认识一个浅褐色皮肤的小伙子 他双脚挨着地面时泥土都会快乐得跳跃。 他像孔雀般趾高气扬 他的眼睛闪烁着黄铜的光泽 他的微笑如糖浆般慢慢淌光 我认识一个浅褐色皮肤的小伙子 马丽坐在那里剥着花生,不时地把花生米扔进嘴里。佩科拉目不转睛地瞧着这几个女人。她们是真人吗?马丽轻柔、可爱地打了个咕噜噜的嗝。 冬 爸爸的脸是一幅绘画草稿。冬季开始进驻这张脸,成为它的主宰。他的眼睛变成了雪的悬崖,随时有雪崩的危险;眉毛弯曲得像没有叶子的黑色树枝;皮肤染上了冬季太阳暗淡而了无生气的苍黄色;下巴就像覆盖积雪、点缀着残留庄稼茬的田野的棱角;高高的额头犹如结冰的伊利湖,暗藏着在黑暗中打着旋涡的冷峻的思想急流。从猎狼手变为猎鹰者,他没日没夜地工作就是为了前门赶狼,窗下拒鹰。他就像司火的神灵,指示我们该把哪些门窗关闭或者敞开,以便热气合理地分布开来,他告诉我们如何留存火种,跟我们讨论煤的质量,教我们如何铲煤、添煤、封炉子。春季到来之前他是不会刮掉嘴上的胡子的。 冬季用寒冷的绷带禁锢住我们的头脑,同时又化开了我们的眼睛。我们在长筒袜里放辣椒,往脸上抹凡士林,透过早晨漆黑冰冷的空气,盯着四块煮熟的梅干、几碗滑溜溜的麦片粥和带着一层皮的可可奶。 不过,我们还是最盼望春天的到来,那时就可以在花园里玩了。 当今年冬天把自己僵硬地缩成一个什么都解不开的讨厌的死结时,有个东西,或者毋宁说是一个人,把它解开了。那人让死结裂成条条银线,把我们缠绕住,把我们织进去,让我们渴望以前乏味的日子里单调的懊恼。 这个扰乱了季节的人就是学校新来的女生,名叫莫丽恩·皮尔。她是个有着浅褐色皮肤的混血小美人,长长的棕色头发梳成两条辫子,像私刑的鞭绳一般垂在后背上。至少,按我们的标准,她很有钱,跟最富有的白人孩子一样有钱,完全裹在舒适和溺爱的襁褓中。她的衣服质量对我和弗里达构成了威胁,我们简直忌妒得发狂。她穿带扣子的黑皮鞋,而我们的廉价货是在复活节时买的,还没穿过五月就散了架。柠檬色的软毛衣扎进百褶裙里,褶皱打理得整整齐齐,让我们惊叹不已。色彩鲜艳的齐膝长袜上镶着白边,一件棕色丝绒背心外套的边缘滚着一圈白色兔毛,还配有皮手筒。她黑刺李般深绿色的眼睛里露出一丝春意,皮肤透着夏日的色泽,走路时带着硕果累累的秋天的成熟。 全校都为她神魂颠倒。老师点她的名字时脸上总带着鼓励的微笑。在走廊里,黑人男孩从不给她使绊,白人男孩也不朝她扔石子,而白人女孩被安排跟她结伴学习时也不会倒抽气。当她要用女厕的水池时,黑人女孩们会让到一边,眼帘低垂,谦卑地看着她。在餐厅里吃饭时,她从来不用找什么人一起—大家都会围聚在她选中的餐桌旁。她打开精心准备的午餐,那切成四块的精巧的鸡蛋沙拉三明治,撒着粉色糖霜的纸杯蛋糕,芹菜和胡萝卜条,以及饱满、暗红的苹果,这一切让带着果酱面包的我们感到无地自容。她甚至喜欢买白牛奶喝。 我和弗里达因为她而茫然、恼怒,又为她着迷。我们煞费苦心地寻找她的缺陷来维持心理平衡,但起初只能借助丑化她的名字获得满足,把“莫丽恩·皮尔”改成“蛋白派”。后来发现她有颗犬齿的时候,我们小小地惊喜了一番—说实话倒挺可爱,但毕竟是颗犬齿。当我们知道她出生时每只手上都长了六根指头,把多余的截除后还是留下了很小的茬儿,便会心地笑了。尽管这些都是渺小的胜利,可我们的目的达到了—背地里取笑她,管她叫“六指犬齿蛋白派”。但我们只能自己这么叫她,因为没有别的女孩会跟我们联合起来忌妒她。那些女孩可喜欢她了。 当分配给她的储物柜跟我的挨着时,我每天简直可以放肆地忌妒人家四次。我和姐姐心里都在考虑,如果她愿意的话,我们准备偷偷地跟她交朋友,可我知道这份友谊会很危险,因为每当我的眼睛注视着她那凯利牌绿色长筒袜的白边图案,同时感到自己的棕色袜子在松松地往下掉时,我就恨不得踢她一脚。每当想起她眼里那种毫无来由的傲慢,我就开始谋划无意间让储物柜的门撞到她的手。 作为储物柜朋友,我们之间开始逐渐有了些了解,我甚至能跟她冷静地聊上一会儿而不去想象她跌下悬崖的情景,或者因想出一句侮辱她的妙语而扬扬得意。 一天,我站在储物柜前等弗里达,她凑了过来。 “嗨。” “嗨。” “在等你姐姐吗?” “嗯。” “你们回家走哪条路?” “沿着第二十一大街到百老汇。” “干吗不走第二十二大街呢?” “因为我们住在第二十一大街。” “哦。我想我也可以走那条街。至少可以走一段。” “反正这里是自由国度。” 弗里达向我们走来。她的棕色袜子有点遮不住膝盖,因为她为了掩饰一个破洞,把袜尖窝了起来。 “莫丽恩要跟我们一块儿走一段路。” 我和弗里达互相看了看,她的眼神恳求我要克制,而我的眼神却不作任何承诺。 这是个恍若春天的日子,它像莫丽恩那样刺破了严冬的外壳。到处是水洼、泥泞和欺骗我们的诱人温暖。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们会脱掉外套披在头上,把橡胶雨鞋留在学校,而第二天准会咳得嗓子疼。我们总是对最轻微的天气变化和时间的细微流逝作出反应。种子还远未萌动,我和弗里达就已经开始翻挖土壤,吞吸空气,品尝雨水…… 我们和莫丽恩刚走出校门就开始脱衣服。我们把头巾塞进外套口袋,把外套披在头上。我正琢磨着该怎样让莫丽恩的皮手筒掉到水坑里,操场上突然传来的一阵吵闹声吸引了我们的注意。一群男孩子围成一圈,堵住一个可怜的牺牲品,那是佩科拉·布里德洛夫。 湾仔、树人凯恩、小子威尔逊、臭虫琼尼—像一根劣质石头项链般把她围了起来。他们完全陶醉在自己雄性的气味中,因人多势众而兴奋,尽情地捉弄着她。 “小黑鬼,小黑鬼,你爸爸睡觉光屁股。小黑鬼,小黑鬼,你爸爸睡觉光屁股。小黑鬼……” 他们随口胡诌的打油诗里侮辱人的两点是受欺凌者无法改变的:她的肤色以及他们对某个成年人睡觉习惯的猜想,无关却被胡乱搅在一起。他们自己也有的黑皮肤,或者他们的父亲可能也有的类似的松懈的睡觉习惯,全都无关紧要了。他们对自己黑皮肤的鄙视让第一点侮辱显得更加刻薄。他们好像充分利用了自己潜心培育的愚昧、用心学到的自我憎恶、苦心设计的绝望,然后将其吸进一个在他们头脑的空洞中燃烧了多年的蔑视的火红圆锥体—冷却之后—气势汹汹地从唇间喷吐出来,毁灭了一切拦路的障碍。他们围着这个猎物跳起死亡的芭蕾,打算为了自己的利益,把她推进火坑用以祭祀。 小黑鬼,小黑鬼,你爸爸睡觉光屁股。 萨塔塔,萨塔塔。 萨塔塔塔塔塔。 佩科拉哭着想从包围圈中逃出来。她撇下自己的笔记本,双手捂住眼睛。 我们看着那边,害怕他们注意到之后会把火力转移过来。这时,弗里达咬紧双唇,眼睛瞪得像妈妈一样,把外套从头顶揭下扔在地上。她朝他们冲过去,拿起自己的书本朝树人凯恩的脑袋砸去。包围圈溃散了。树人凯恩抱住自己的脑袋。 “嘿,姑娘!” “住手,听见了吗?”我从未听见弗里达的嗓音如此响亮清晰。 也许是因为弗里达个头比他高,也许是因为看见了她的眼睛,也许是因为对那个游戏已经没兴趣了,也许是因为迷上了弗里达,不管怎样,树人凯恩略显惊惧,这一刹那足够让弗里达汇聚起更大的勇气。 “放了她,否则我就告诉所有人你干的事!” 树人没有应声,只是用手捂着眼睛。 湾仔尖声嚷嚷:“走开,小丫头。又没人惹你。” “闭嘴,子弹脑袋。”我发觉自己也开腔了。 “你叫谁子弹脑袋?” “我就叫你子弹脑袋。子弹脑袋。” 弗里达抓住佩科拉的手说:“咱们走。” “你想挨顿狠揍啊?”湾仔作势要向我挥拳。 “来啊。给我一下啊。” “打就打。” 这时莫丽恩出现在我的肘边,在她春天般兴趣盎然的眼神的注视下,那些男孩好像对下一步动作有些犹豫。他们不知该如何是好,不愿在她的盯视下对三个女孩大打出手。所以,他们听任了某种正在萌发的男性本能的差遣,这种本能告诉他们要装作不屑对我们费神。 “走吧,伙计们。” “好。走吧。我们没时间跟她们瞎闹。” 他们嘟囔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走开了。 我捡起佩科拉的笔记本和弗里达的外套,我们四个人离开了操场。 “那个子弹脑袋总惹女孩。” 弗里达同意我说的。“弗雷斯特小姐说他屡教不改。” “真的吗?”其实我并不明白那个词的含义,不过它所带有的那种绝望的音调用在湾仔身上再贴切不过了。 我和弗里达还在对刚才差点发生的斗殴津津乐道,莫丽恩突然活跃起来,用她穿着丝绒背心的胳膊挽起佩科拉,那动作就好像她们是最亲密无间的朋友。 “我刚搬到这儿,我叫莫丽恩·皮尔。你叫什么?” “佩科拉。” “佩科拉?那不是《春风秋雨》里那个女孩的名字吗?”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 “你知道,就是一部电影。那个混血女孩恨她妈妈,因为她是黑人,长得又难看。可是后来她在葬礼上哭了。哭得好伤心。大家都哭了。连克劳黛·考尔白都哭了。” “哦。”佩科拉说话的声音更像叹息。 “不管怎么说,她也叫佩科拉。她漂亮极了。等这部片子再上映时我还想去看。我妈妈已经看过四遍了。” 我和弗里达跟在她们后面走着,虽然莫丽恩对佩科拉的友善让我们颇感意外,但也让我们很高兴。毕竟,她可能没那么坏。弗里达又把外套披在头上,我们俩披着衣服沿街溜达,享受着温暖的微风,回味着弗里达的壮举。 “你和我上同一个体操班,是吗?”莫丽恩问佩科拉。 “嗯。” “埃克麦斯特小姐的罗圈腿可真严重。我敢打赌她自以为那双腿特秀气。为什么她就能穿真正的短裤,我们却得穿老式的灯笼裤呢?每次穿那种裤子我都恨不得死掉算了。” 佩科拉微笑了,但并不看莫丽恩。 “嘿,”莫丽恩突然站住,“前面有家艾斯勒冷饮店。想来点冰激凌吗?我有钱。” 她打开皮手筒里的一只暗兜,抽出一张叠成很多层的一元钱。我原谅她穿那种长筒袜了。 “我叔叔告过艾斯勒,”莫丽恩对我们三个说,“他告的是阿克伦的那家。他们说他妨碍治安,不给他提供服务,可他的一个警察朋友出来作了证,为他打赢了这场官司。” “什么叫官司?” “就是你想打谁就去打谁、任何人都对你无可奈何的事。我家经常干这种事。我们就信打官司。” 到了艾斯勒店门口,莫丽恩转过身问我和弗里达:“你们也买冰激凌吗?” 我们互相对视了一眼。“不买。” 弗里达说。 莫丽恩和佩科拉消失在店里。 弗里达心平气和地望着大街,我张开嘴,但很快又闭上了。最重要的是别让人知道我曾满心希望莫丽恩会给我们买冰激凌,别让人知道在过去的一百二十秒中我在心底挑选着冰激凌的口味,不要让人知道我开始喜欢莫丽恩了,不要让人知道我们姐妹俩身上没有一分钱。 我们猜想莫丽恩对佩科拉好是因为那几个男孩的缘故,我们也为自己的想法被识破—即使只是被彼此识破—而感到难为情:我们以为她会请客,或者说,以为自己理应得到跟佩科拉同样的待遇。 两个女孩出来了。佩科拉拿着两球橘子菠萝味的,莫丽恩拿着黑莓味的。 “你们也应该来点儿,”她说,“他们各种口味的都有。别吃掉蛋卷的尖儿。”她告诉佩科拉。 “为什么?” “因为里面有只苍蝇。” “你怎么知道的?” “不是说现在真有。有个女孩告诉我她在蛋卷尖里发现过一只苍蝇,从那以后她总是把这部分扔掉。” “哦。” 我们从梦中乐园电影院前经过,贝蒂·格雷布尔微笑着俯视我们。 “你也爱她吧?”莫丽恩问。 “嗯。”佩科拉说。 我不同意。“海蒂·拉玛尔更好。” 莫丽恩表示赞同。“哦哦,没错。我妈告诉我,有个叫奥德丽的女孩去我们以前的家那边的美发厅,让女老板把她的头发做成海蒂·拉玛尔那样的。女老板说:‘可以啊,不过等你有了她那样的头发后再说吧。’”她甜甜地大笑了好久。 “听着真傻。”弗里达说。 “她确实挺傻。你知道,她还没来月经呢,可她都十六岁了。你呢,来了吗?” “来了。”佩科拉说,朝我们看了一眼。 “我也来了,”莫丽恩不想掩饰她的自豪感,“我是两个月前来的。在我们原先住的托勒多,我有个朋友初潮时吓得要死。她以为她要了自己的命。” “你知道为什么要来月经吗?”佩科拉提问的方式好像是希望这个答案由自己来提供。 “为了生孩子,”莫丽恩抬起两道仿佛用铅笔画出的眉毛,表示答案显而易见,“小孩在肚子里时需要血液,如果你怀上了孩子,就不会来月经了。可是如果没怀孩子,就用不着保存血液,血自动会流出来。” “孩子怎么获得血液呢?”佩科拉问道。 “通过生命线。你知道。从你的肚脐眼开始。生命线就从肚脐开始,把血液输送到孩子的身体里。” “可是,如果长肚脐是为了做生命线给小孩供血用,只有女孩能生孩子,为什么男孩也有肚脐呢?” 莫丽恩犹豫了。“我不知道,”她承认说,“不过男孩身上有各种用不着的东西。”她清脆的笑声盖过我们神经质的笑声。她卷起舌尖,沿着蛋卷的四周舔了一圈,吃掉一块紫色的冰激凌,让我眼馋得想哭。我们正等着交通灯变颜色。莫丽恩不停地用舌头舔着蛋卷周围的冰激凌。她不像我那样用牙咬着边缘吃。她的舌头围着蛋卷转。佩科拉已经吃完了;很显然,莫丽恩想慢慢享受自己的东西。在我惦念着她的冰激凌时,她肯定还在想着刚才最后说的那句话,因为她接着问佩科拉:“你见过光着身子的男人吗?” 佩科拉眨了眨眼,然后向别处望去,“没有,我上哪儿去见不穿衣服的男人呢?” “我不知道。就是想问问。” “就算碰到那样的人,我也绝对不会看。那真下流。谁想看光身子的男人?”佩科拉有点急了,“没有哪个爸爸会在女儿面前光着身子,除非他是下流坯。” “我可没说‘爸爸’,我只是说‘光着身子的男人’。” “那……” “你怎么会提到‘爸爸’呢?”莫丽恩想知道原委。 “她还能看见谁啊,犬齿?”我挺高兴逮住个机会发泄怨气。不仅因为冰激凌,还因为我们真见过父亲赤身裸体。我们本来不介意想起这个,但这会儿却因为并不为此感到羞愧而羞愧。当时,父亲从厕所出来向卧室走去,从我们敞开的房门前经过。我们躺在床上,眼睛睁得老大。他站住,朝屋里望进来,想看看黑暗中的我们是不是真睡着了—也许有两双眼睛在瞧着他这件事纯属他自己的想象?显然他深信我们睡着了。他走开了,相信他的女儿们不会就那样躺在床上,睁大眼睛,一个劲儿地瞧啊瞧。他走开了,黑暗带走了他的躯体,却没有带走他赤裸的影子。那影子继续停留在我们屋里。像个朋友似的。 “我又不是在跟你说话,”莫丽恩说,“再说,我才不关心她看没看见爸爸的光身子。她要愿意,整天看着都可以。谁关心这个?” “你关心,”弗里达说,“你就爱谈论这种事。” “没有。” “有。男孩子啊,生孩子啊,谁的爸爸光屁股啊。你简直得了男孩痴迷症。” “你最好闭嘴。” “谁敢让我闭嘴?”弗里达把手插在腰间,脸凑向莫丽恩。 “有人会让你闭。你妈就敢。” “不许你提我妈。” “好啊,那你就不要说我爸。”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谁说过你爸什么吗?” “你说了。” “那也是你挑起的。” “我都没跟你说话。我在跟佩科拉说话。” “没错。在说看见她爸光屁股。” “她就算看见了又怎么样?” 佩科拉大叫起来:“我从来没见过我爸光着身子。从来没有。” “你见过,”莫丽恩反驳道,“湾仔说的。” “没有。” “就有。” “没有。” “有。还是你亲爸呢!” 佩科拉缩起脑袋—做了个可笑、难过又无助的动作。她耸起双肩,缩着脖子,似乎想遮住耳朵。 “不许你再说她爸爸。”我说。 “她的老黑爸跟我有什么关系?”莫丽恩问道。 “黑?你说谁黑呢?” “你!” “你以为你有多漂亮!”我朝她挥拳,但是没有打中,正好打在佩科拉的脸上。我为自己的笨拙怒不可遏,抄起笔记本朝她扔过去,却只碰到一点她的丝绒背心,因为她已经转过身,不顾车辆飞一般穿过大街。 安全到达马路那边后,她冲我们尖叫:“我就是漂亮!你们就是难看!又黑又丑。我就是漂亮!” 她顺着马路跑了,绿色长筒袜把她的腿衬托得像掉了花头的野生蒲公英的茎。她刚才那番话的沉重分量把我们击晕了。一两秒钟之后,我和弗里达才醒过神来,使劲大叫:“六指犬齿蛋白派!”这是我们的辱骂军火库中最有力的一句,我们像唱颂歌般骂到那两根绿色花茎和兔毛消失才住口。 大人们冲着马路边的三个小姑娘直皱眉头:其中两个把外套披在头上,衣领像修女的法袍般框住了眉毛,钩住刚过膝盖的棕色长筒袜的黑色吊袜带暴露在外,愤怒的脸蛋像黑色花椰菜般扭成一团。 佩科拉站在那里,跟我们稍微拉开一点距离,两眼死死盯着莫丽恩逃走的方向。她好像又自动蜷缩起来,像只折叠起来的翅膀。她的痛苦让我恼火极了。我真想把她抻开,让她露出棱角,再把一根棍子捅进她弯曲蜷缩的脊梁,强迫她站直,把悲痛倾吐在大街上。可她却把痛苦紧紧含在眼中。 弗里达把外套从头顶扯下来。“我们走,克劳迪娅。再见,佩科拉。” 起初,我们走得很快,后来又逐渐放慢,时不时停下来紧紧袜钩,系系鞋带,挠挠或者看看旧伤疤。莫丽恩最后那几句话的有理、正确与恰当让我们溃不成军。如果她漂亮—如果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她的漂亮算是其中之一—那就意味着我们不漂亮。这意味着什么呢?我们比不上人家。虽然更善良,更聪明,但还是不如人家。我们可以毁坏娃娃,可我们无法摧毁遇到这世上的莫丽恩·皮尔们时父母与阿姨甜美的嗓音、同伴顺从的眼神、老师熠熠生辉的目光。秘密到底在哪儿呢?我们究竟缺少什么?为什么那一点如此重要?如果缺少了它又将如何?我们当时天真烂漫,毫不虚荣,仍然喜爱我们自己的模样。我们对自己的肤色安之若素,享受着感官释放给我们的信息,爱自己身上的污垢,精心呵护身上的疮疤,还不理解别人的轻蔑。我们了解忌妒,觉得它是天生的—那是一种想得到别人东西的欲望,但对我们来说羡慕却是一种很新奇的感觉。我们向来清楚莫丽恩·皮尔不是敌人,不值得我们产生如此强烈的恨意。真正让我们感到害怕的,是那些让她而不是我们显得美丽的东西。 我们推开家门时屋里很安静。炖萝卜散发出来的刺鼻气味让我们的嘴里含满了酸腐的唾液。 “妈妈!” 没人答应,但传来了脚步声。亨利先生拖着脚步慢腾腾地走下一半楼梯。一条光滑无毛的粗腿从浴袍里斜露出来。 “你好啊,葛丽泰·嘉宝。你好啊,琴吉·罗杰斯。” 我们朝他咯咯地笑,他已经很习惯了。“您好,亨利先生。妈妈上哪儿去了?” “她去你们外婆家了。留话说让你们关了火,吃几块饼干,等她回来。饼干在厨房里。” 我们默默地坐在厨房的桌子边,把饼干碾成碎末,堆成小堆。片刻后,亨利先生再次走下楼来。这回他在浴袍里穿了条长裤。 “喂,听我说,你们不想吃冰激凌吗?” “哦,当然想了,先生。” “拿着,这是二十五美分。去艾斯勒给自己买点冰激凌吧。你们可是好姑娘,对吗?” 这些亮绿色的字句又让今天恢复了绚丽的色彩。“没错,先生。谢谢您,亨利先生。如果妈妈回来了,您能替我们告诉她一声吗?” “当然可以。不过她不会那么快回来。” 我们没穿外套就跑出家门,走到拐角时弗里达说:“我不想去艾斯勒。” “怎么了?” “我不想吃冰激凌。我想吃薯片。” “艾斯勒也卖薯片。” “我知道,但何必走那么远呢?柏莎小姐那儿就有薯片。” “可我想吃冰激凌。” “不对,你并不想,克劳迪娅。” “我真的想。” “好吧,要不你去艾斯勒,我去柏莎小姐那儿。” “可你拿着那二十五分钱呢,何况我不想一个人走那么远。” “那我们就去柏莎小姐的店吧。你不是喜欢那儿的糖吗?” “那里的糖总有股馊味儿,还经常断货。” “今天是周五。她总在周五进新货。” “那个老疯子皂头牧师也住在那儿呢。” “那又怎么样?咱们两个人呢。他要是动手动脚,咱们立刻就跑。” “我很怕他。” “总之,我可不想去艾斯勒。没准蛋白派还在那儿晃悠呢。你想撞上她吗,克劳迪娅?” “行了,弗里达。我要糖好了。” 柏莎小姐开着一家卖糖果和香烟的小杂货店,设在前院的一间砖房里。你得先在门口朝里张望一下,如果她不在,还得到后面去敲她的房门。这天她正坐在柜台后面,在一束阳光的照耀下读着《圣经》。 弗里达买了薯片,我们又花了十分钱买了三块电厂牌糖果,最后还剩下十分钱。我们急急忙忙赶回家,在房子侧面的紫丁香花丛边坐下来。我们经常在那儿跳糖果舞,就是想让罗斯玛丽看到,让她心生妒忌。我们每次吃甜品的时候都在那里跳糖果舞,又是哼唱又是蹦跳,又是跺脚又是咂嘴,这些动作组合在一块让人陶醉不已。我们在花丛和房子侧面悄悄匍匐着,忽然间听见了欢声笑语。我们朝客厅的窗户望进去,原以为会看见妈妈。可是,我们却看到亨利先生和两个女人。他正吮着其中一个女人的手指,那样子就像老奶奶在逗孙子,女人的笑声在他头顶上方那块狭小的空间里回荡。另一个女人正在系外套的扣子。我们很快就认出她们是谁了,浑身顿时起了鸡皮疙瘩。一个是查娜,另一个叫“马其诺防线”。我脖子后面开始发痒。她们是那种把指甲涂成褐红色的妖艳女人,是妈妈和大妈都厌恶的那号人。她们竟然在我们家。 查娜还不算太可怕,至少在我们的想象中如此。她很瘦削,已经有点老态,总是显得心神不定,不太有攻击性。可是那个马其诺防线就不同了。那个人,我妈在提到时会说“她休想用我家盘子吃饭”。她那种人,会去教堂的女人们都不允许自己的眼睛扫到。她是那种杀过人的女人:放火烧,下毒,拿木炭火煎烤。尽管我觉得马其诺防线藏在那堆肥肉下的脸其实挺甜美,但我听到过太多有关她的坏话,看见过太多人提到她名字时的鄙夷不屑,我无法总惦念着她还有哪些地方可以挽救。 查娜黄牙暴露,好像很享受跟亨利先生的寻欢作乐。他吮吸查娜手指的样子让我联想到他房间里的那些色情画报。我体内刮起一阵冷风,掀起了恐惧和隐秘渴望的小树叶。我仿佛觉察到一丝孤独从马其诺防线的脸上掠过。不过,那也许是我从她鼻孔的微微翕动和她的目光中看到了自己的形象,那目光让我联想到有关夏威夷的电影中的瀑布。 马其诺防线打了个哈欠说:“行了,查娜。我们可不能整天在这里晃悠。这家人快回来了。”她开始朝门口走去。 我和弗里达赶紧蹲在地上,惊恐地望着彼此的眼睛。等那两个女人走远些了,我们才进了屋子。亨利先生正在厨房开一瓶汽水。 “回来了?” “是的,先生。” “冰激凌全吃完了?”他那细小的牙齿显得那么友好又无助。拉着查娜手指吸吮的真是我们的亨利先生吗? “其实我们买糖了。” “真的吗?爱吃糖的葛丽泰·嘉宝。” 他抹掉瓶口的水汽,把瓶子举到唇边—这个动作让我感到很不舒服。 “那两个女人是谁,亨利先生?” 他呛了口汽水,盯着弗里达,“你说什么?” “那两个女人,” 她重复道,“刚走的那两个。她们是谁?” “哦。”他发出大人们准备撒谎时的那种笑声。对这种嘿嘿声我们可熟悉着呢。 “她们是我《圣经》讨论班里的学员,我们经常一块儿研读经文,所以她们今天过来跟我一起读。” “哦。”弗里达说。我盯着他在室内穿的拖鞋,尽量避免看见他说谎时露出的那排友好的牙齿。他向楼梯走去,接着又回过头看着我们。 “最好别跟你们的妈妈说起这件事。她不是很喜欢研读《圣经》,也不喜欢我在家里招待客人,哪怕他们是善良的基督徒。” “不会的,先生,亨利先生。我们不会说的。” 他迅速走上楼梯。 “我们该说吗?”我问,“告诉妈妈?” 弗里达叹了口气。她还没剥开电厂牌糖纸,也还没吃薯片。她正在用手指摩挲糖纸上的字母,突然抬起头,开始在厨房里四处搜寻。 “不用。我想还是别说。盘子没被拿出来。” “盘子?你这是在说什么啊?” “没动盘子。马其诺防线没有用妈妈的盘子吃东西。另外,如果我们告诉妈妈,她肯定会唠叨上一整天的。” 我们坐下来,看着我们碾碎的一堆饼干屑。 “我们最好关掉炖萝卜的火。会糊的,到时候妈妈又要揍我们了。”她说。 “我知道。” “可是如果我们让萝卜炖糊了,就用不着吃了。” “嘿,这主意真妙。”我想。 “你想要哪个?是挨揍但不吃萝卜呢,还是吃萝卜却不用挨揍?” “我不知道。也许我们可以让萝卜稍微糊一点,这样爸妈能吃,我们可以说吃不了。” “好。” 我用自己那堆饼干屑堆了座火山。 “弗里达?” “怎么了?” “你想告诉大家树人凯恩的什么事儿?” “尿床。凯恩太太告诉妈妈,他老是尿床。” “真恶心。” 天渐渐黑下来,我向窗外望去,看见在下雪。我把手指戳进火山口,火山崩塌了,金黄色的粉屑散落开来,变成小小的旋涡。炖萝卜的锅裂了。 看啊那只小猫它喵喵叫着走过来过来 玩吧过来跟简玩吧小猫不想玩游戏不 她们来自莫毕。艾肯。来自新港的纽斯。来自马利埃塔。来自麦里迪恩。这些地名的发音从她们嘴里说出来会让你联想到爱情。假如你打听她们从哪儿来,她们侧着脑袋说“莫毕”,你就会有种被亲吻的感觉。当她们说“艾肯”时,你仿佛看见一只翅膀被撕裂的白蝴蝶掠过篱笆墙。当她们说“那加多切斯”时,你好想说“行,我会”。你并不熟悉那些小镇,可你喜欢看到她们轻启双唇让那些地名飘然而出的样子。 麦里迪恩。它的发音犹如某首圣歌的前四个音符,那感觉就好像给某个房间开了窗。很少有人在说到自己家乡的名字时如此满怀深情。可能是因为他们没有家乡,只有自己的出生地。可是这些女孩吸吮了故乡的乳汁,它永远不会离开她们。她们是些棕色皮肤的苗条女孩,久久地凝视着麦里迪恩、莫毕、艾肯、巴顿罗格等小镇上房屋后院里的蜀葵。她们的样子跟蜀葵一样,细瘦、高挑、安静。她们根基扎得深厚,茎秆长得结实,只有顶部的花蕊在风中点头。她们有着根据天空的色彩就能判断时间的那种人的眼睛。这种女孩平常都住在安静的黑人居民区,那里人人有份薪酬稳定的工作。那里房前的门廊上有绑在柱子上的秋千。那里的草地用镰刀修剪过,院子里种着鸡冠花和向日葵,台阶和窗台上成列摆放着一盆盆荷包牡丹、常春藤和婆婆舌花。这种女孩从果农的大车上买回西瓜和菜豆。她们在窗前竖起一块硬纸板,三个角上分别标着十磅、二十五磅、五十磅的重量—第四个角上标着“不含冰块”。这些来自莫毕和艾肯、与众不同的棕皮肤女孩跟她们的姐妹们有所不同。她们从不烦躁、神经质或者尖声叫嚷;她们也没有仿佛可以在无形的衣领中舒展漂亮的黑色脖颈;她们的眼睛并不啄人。这些红糖色皮肤的女孩走在大街上不会惊起一丝波澜。她们甜蜜质朴得像奶油蛋糕。细溜溜的脚踝,又长又窄的脚板。她们用橘黄色的救生圈牌香皂洗澡,绒花牌香粉扑身,在布头沾上白盐刷牙,用杰根斯牌乳液滋润皮肤。她们身上散发着树木、报纸和香草的气味。她们用迪克西桃牌头油把头发捋直,然后在某一侧分缝。晚上,她们用牛皮纸口袋的纸片把头发卷起来,再用印花头巾裹住脑袋,睡觉时双手交叠在腹部。她们不喝酒,不抽烟,不骂人,还管性爱叫“鬼混”。她们在唱诗班里担任二号女高音,尽管嗓音清澈沉稳,但从未被选中担任独唱。她们总是站在第二排,穿着浆过的白衬衫,蓝色的裙子熨得几乎变成了紫色。 她们读的是公立大学和师范学校,学习给白人干活时如何做得无可挑剔:学家政为给他们做饭;学师范为教育黑孩子顺从听话;学音乐来安抚疲惫的主人,愉悦他们变得麻木的心灵。她们在那些挂着秋千、摆着荷包牡丹的温柔人家里学习剩下的课程:如何举止得体。精心培养勤俭、耐心、崇高、彬彬有礼等品质。总之,要学着摆脱本性。可怕的激情本性、自然本性,以及情感丰富的本性。 无论这种本性在哪里冒出来,她们都要把它彻底抹去;它在哪儿结成硬壳,她们就在哪儿把它融化;它在哪儿生根、开花或者附着,她们就在哪儿发现并战斗,直到把它消灭为止。她们会一路战斗直到进了坟墓。笑声要响亮适中,发音要圆润得体,举止要大气规矩。她们紧缩臀部,生怕扭动得太肆意;她们抹口红时从不涂遍整个嘴唇,害怕双唇显得太厚;她们没完没了地担心头发的边边角角。 她们似乎从没交过男朋友,但到头来总是结了婚。某些男人始终在关注着她们,同时尽量显得若无其事,他们知道如果有这样一个女孩坐镇家里,他睡的床单会被洗得洁白干净,晾晒在松柏枝上,然后用沉甸甸的熨斗烫得平平整整。母亲的照片会用漂亮的纸花装点好,客厅里会放上一大本《圣经》。他们会感到安全可靠。他们知道周一早晨,工作服会是缝补和洗熨过的;礼拜天穿的衬衫会挂在门柱上,浆洗得白白净净。他们看到这种女孩的手就知道她会做出什么样的点心;他们都能闻到咖啡和煎火腿的香味,都能看见玉米面饼上的黄油。她们的臀部让他们确信这样的女人生孩子会很顺当又不痛苦。他们的猜想往往是正确的。 然而他们并不知道,这些平平常常的棕皮肤女孩会用无数根树枝构筑自己的巢穴,让它成为属于自己的不可侵犯的世界。她们会警觉地守护这个世界的一草一木、每一个小物件,哪怕要跟他们对着干。她会默默地把台灯放回她最初放置它的地方;最后一口饭刚吃完,她就会把碗盘收走;很快擦净油手摸过的门把;瞥一眼就足以让他知道该到后院的走廊上抽烟。孩子们立刻会感觉到不能进她的院子去捡球。可是那些男人却不会知道这些。他们也不会知道她们奉献自己肉体的方式既吝啬又有所保留。他进入她的肉体时必须鬼鬼祟祟,只能把她的睡袍撩到肚脐之上。做爱时他必须用双肘撑起身体,表面上是为了避免伤着她的乳房,实际上是尽量不让她过多接触或者感觉到他的肉体。 当他在她体内活动时,她会纳闷为什么男人不把身体必需又隐私的器官放进更方便的地方—比如腋窝或手心里。这种地方你不用脱衣服就能迅速而容易地进入。要是感到某个做头发的纸卷因为性爱活动而松脱,她的身体会马上僵硬起来,在脑子里铭刻下松动的究竟是哪一个,等他完事后好立刻重新固定。她希望他不要汗水淋漓—湿气可能渗入她的头发;希望自己的两腿之间依然干燥—她讨厌湿滑之后发出的那种叽叽咕咕的声音。她感觉他就要抽搐时,会迅速地活动臀部,把指甲抠进他的后背,倒吸几口气,假装开始进入高潮。她也许又会想象,第六百次想象,丈夫的阴茎在自己体内时会是什么感觉。最接近那种感觉的是,她走在大街上,卫生巾从带子上松动的那一次。她走路时那东西在双腿间轻轻地摩擦着。轻轻地,空前的轻柔。随后裆部聚集起一阵游丝般但却很清晰的愉悦感。这种愉悦感越来越强烈,她只好在街上站住,夹紧双腿来抑制它。一定很像那种感觉,她想,可是当他真的进入她体内时,那种感觉却从未出现过。丈夫一抽出来,她就拉下睡袍,溜下床,如释重负地向卫生间走去。 有时,某些生灵会夺走她的怜爱。也许是一只喜欢她的整洁、严谨和忠实的小猫,跟她一样干净安宁的小猫。小猫会悄无声息地安卧在窗台上,用眼睛抚慰她。她会把猫抱在怀里,任它后爪在自己胸前使劲踢蹭寻找落脚之地,前爪抠住她的肩膀。她会轻轻地摩挲光滑的猫毛,感受着毛皮下舒展的肌肉。只要她无比轻柔的触摸落下来,猫就会恃宠而骄地舒展腰身,张开嘴巴。当猫在她手下拧来扭去,因为极度的感官享受双眼眯成一条缝时,她会接受这种异样的愉悦感。当她站在桌边准备饭菜时,猫会在她的小腿周围转悠,猫毛引起的刺激从小腿盘旋而上蔓延到大腿,惹得她的手指在做馅饼的面团中微微颤抖。 有时,她在看《自由》杂志的“思想激励”专栏时,猫会跳到她的膝盖上。她会抚弄那隆起的软毛,让猫的体温渗透全身,传到她大腿深处那片私密的区域。有时杂志掉到地上,她就微微分开两腿,她和猫依然紧贴着,也许一起活动一会儿,然后小睡片刻,直到四点钟,那位闯入者下班回来,他早就急切地暗暗琢磨着晚饭吃什么了。 猫从来都很清楚,在她的感情中自己居于首位。甚至在她生了孩子后依然没有改变。因为她生过一个孩子—既顺当又不痛苦。但只生了一个。是个儿子。名叫朱尼尔。 她就是这种来自莫毕或者麦里迪恩、艾肯的女孩,她的腋下和腿间从不出汗,浑身散发着树木和香草的气味,在家政系学过做蛋奶酥,如今跟随丈夫路易斯搬到了俄亥俄州的洛兰。她的名字叫杰拉尔丁。她在那里构筑爱巢,熨烫衬衣,栽种荷包牡丹,跟猫玩耍,还生下了路易斯·朱尼尔。 杰拉尔丁不许她的宝贝朱尼尔哭闹。只要孩子的需求是物质方面的,她总能满足—例如舒适和温饱。她会给他梳头、洗澡、抹油、穿鞋。杰拉尔丁从不跟孩子谈心,不逗他玩,也不用连串亲吻娇惯他,可是她觉得自己满足了孩子的其他一切需要。不久,孩子便发觉母亲对待他和猫的态度截然不同。随着渐渐长大,朱尼尔开始学着如何把对母亲的仇恨转嫁到那只猫身上,在看着它受苦的时候度过片刻快乐时光。那只猫能活到现在,完全是因为杰拉尔丁很少离开家,猫在遭到朱尼尔的虐待后能及时获得安抚。 杰拉尔丁、路易斯、朱尼尔和那只猫住在华盛顿·欧文学校的操场附近。朱尼尔完全把操场视为自己的地盘,学生们很垂涎他可以自由地晚睡,可以回家吃午饭,放学后可以继续占据操场。他可见不得秋千、滑梯、单杠和跷跷板空着,总是想方设法呼朋唤友,尽可能长时间地在上面逗留。他找的都是白人孩子,因为妈妈不让他跟黑人玩。她向儿子解释过有色人种与黑人之间的区别。他们是很容易分辨的。有色人种整洁安静;黑人肮脏喧闹。他属于前一种人群:白衬衫、蓝裤子,头发剪得贴近头皮,免得让人联想到黑人的卷毛,发线还是被理发师文在头皮上的。冬天,母亲在他脸上涂上杰根斯乳液,让肤色不至于变成灰白。尽管他的肤色浅淡,也仍有可能变得灰蒙蒙。有色人种与黑人之间的界限并不总是特别分明。个别细微却可能透露真相的标志会威胁着抹去这种界限,因此必须始终保持警觉。 朱尼尔本来很喜欢跟黑人孩子一块玩。他最钟爱的游戏是山中之王,让那些孩子把他从土丘上推下去,然后从他身上滚过。他喜欢体验那种被结实的躯体压过身体的感觉,喜欢闻他们身上散发出的粗野的黑人味儿,喜欢听他们张口就说“我操”。他喜欢跟这些孩子坐在马路边上比谁的折刀锋利,谁的唾沫吐得又高又远。在厕所里,他喜欢跟他们分享撒尿撒得又远又长的荣耀。湾仔和P.L.曾经是他崇拜的偶像。慢慢地,他开始同意母亲的看法,认为这两个人没有一个配跟他玩。现在他只跟拉尔夫·尼森斯基玩,拉尔夫比他小两岁,戴着眼镜,对什么都没兴趣。朱尼尔越来越着迷于欺负女孩子。让她们尖叫着跑开简直太容易了。如果她们摔倒后露出了内裤,他会哈哈大笑。她们爬起来,通红的脸皱成一团,那副样子让他感觉开心极了。他不怎么欺负黑人女孩。她们外出时通常成群结伴,有一次他朝她们扔了块石头,她们追上来抓住他,狠狠地揍了他一顿。他对母亲撒谎说是湾仔干的。母亲极为恼火。父亲则不动声色地看着《洛兰日报》。 如果忽然来了兴致,他会叫住过路的孩子去玩秋千和跷跷板。如果那孩子不肯,或者稍微玩一会儿就走了,他就朝人家扔石子。现在他扔石子的功夫可厉害了。 在家里,他一会儿感到无聊,一会儿又感到害怕,于是操场就成了他的乐园。有一天,他觉得特别无聊,这时看见一个非常黑的黑人女孩正在横穿操场。她走路时始终垂着脑袋。他以前见过这个女孩很多次,她总是孤零零地一个人站在角落里。从来不见有人跟她玩。他想,可能是因为这女孩长得太丑了吧。 于是朱尼尔朝她喊道:“喂!你干吗闯进我的院子?” 女孩站住了。 “不经我允许,任何人都不能穿过这个院子。” “这又不是你家的院子。这是学校的。” “但我负责管理。” 女孩就要走开。 “等等,”朱尼尔朝她走过去,“你要是愿意,可以在这儿玩。你叫什么名字?” “佩科拉。我不想玩。” “来吧。我不会纠缠你的。” “我要回家了。” “听我说,你想看样东西吗?我有个东西想给你看。” “不想。什么东西?” “上我家去。瞧,我就住在这儿。走吧,我给你瞧瞧。” “给我瞧什么?” “几只小猫。我们养了几只小猫。如果你喜欢,可以带走一只。” “真的猫吗?” “当然了。走吧。” 朱尼尔轻轻地拉了拉她的裙子。佩科拉动身朝他家走去。得知她同意后,朱尼尔在前面兴奋地跑起来,不时停下来回头喊叫着让她快跟上。他抓住打开的院门让佩科拉进去,微笑中带着鼓励。佩科拉走上前廊的台阶,站在那里犹豫不决,好像害怕跟他进去。屋里显得很暗。朱尼尔说:“家里没人。我妈出去了,我爸还在上班。你不想看看那几只小猫吗?” 朱尼尔打开灯。佩科拉迈进房门。 太漂亮了,她想。多漂亮的房子啊。餐桌上放着一大本金红色的《圣经》。房间里到处可见带花边的布艺品—扶手上、椅背上、那张大餐桌的正中间和小桌上都铺着。所有的窗台上都摆着花盆。墙上挂着耶稣的彩色画像,画框上装饰着漂亮的纸花。她想慢慢地,慢慢地欣赏屋里的一切。可是朱尼尔不停地说:“嘿,你快来,快来。”他把佩科拉拽进另一个房间,这间甚至比刚才那间还要漂亮。同样有许多小布垫,一盏巨大的灯带着绿金两色的底座和白色的罩子。地上竟然还铺着块毯子,上面印着巨大的深红色花卉图案。当她沉浸在花卉欣赏中时,朱尼尔叫道:“接着!”佩科拉转过身来。“给你猫!”他大叫一声,接着把一只大黑猫扔到她脸上。佩科拉惊恐地吸了口气,感觉嘴里塞进了猫毛。那只猫抓着她的脸蛋和胸脯,极力想站稳,最后还是软塌塌地跌在地上。 朱尼尔开心地捂着肚子,笑得满屋子打转。佩科拉摸着脸上被抓破的地方,感觉泪水就要流下来了。当她朝门口走去时,朱尼尔跳到前面拦住路。 “你不能出去。你是我的俘虏。”他说。他的目光很快活,但也很强硬。 “放我走吧。” “不行!”他把佩科拉推倒在地,然后从套间的门跑出去,用双手使劲儿拉着门。佩科拉越是砸门,朱尼尔笑得就越厉害,简直喘不上气来了。 泪水迅速夺眶而出,佩科拉用双手捂着脸。当感觉某个毛茸茸的柔软的东西在脚踝附近活动时,她蹦了起来,发现是那只猫。猫在她的双腿周围绕来绕去。她暂时忘却了恐惧,蹲下去摸了摸猫,带着泪水的手湿漉漉的。猫蹭着她的双膝。它全身黑毛,丝一样闪亮,斜向鼻子的双眼呈蓝绿色,灯光把它们照得像蓝色的冰一样发亮。佩科拉摩挲着猫的头,猫轻轻哼着,惬意地吐了吐舌头,那双嵌在黑脸蛋上的蓝眼睛定定地望着她。 听不到佩科拉的抽泣声,朱尼尔好奇起来,他推开房门,发现她蹲在地上抚摸着猫的脊背。只见猫舒展着脑袋,双眼眯成了缝。那种表情他见过很多次,每当被母亲抚摸时它就会有这样的反应。 “把猫还给我!”他声嘶力竭地喊着。他用了个既笨拙又强硬的动作抓住猫的一条后腿,开始在头顶抡圈。 “住手!”佩科拉尖叫着。猫那几只闲着的爪子都僵直了,随时准备抓住任何东西来恢复平衡,它的嘴大张着,双眼闪着一道道恐惧的蓝光。 佩科拉尖叫着去抓朱尼尔的手。她听到自己胳臂下面的衣服撕裂了。朱尼尔试图推开她,但她抓住了他挥舞猫的那只胳臂。两人一起摔倒在地,与此同时,朱尼尔松开了手中的猫。因为是在中途松开的,猫被狠狠地甩到了窗户上。它斜着落下来,掉在沙发后面的电暖炉上,抽搐了几下就不动了。只能闻到烤焦的猫毛散发出的一丝糊味儿。 杰拉尔丁打开门。 “怎么了?”她声音柔和,像是在问一个最寻常不过的问题,“这个女孩是谁?” “她把咱家的猫弄死了,”朱尼尔说,“瞧。”他指着电暖炉,那只猫躺在上面,紧闭蓝色的双眼,只剩下一张黝黑、空洞而无助的脸。 杰拉尔丁走到电暖炉前把猫抱起来。猫毫无生气地瘫在她怀中,可她仍然用自己的脸蹭着猫毛。她凝视着佩科拉。只见她那脏兮兮的裙子撕破了,辫子在头顶翘了起来,松散处头发乱成一团,沾满泥巴的鞋底露出了一团橡胶,袜子上污迹斑斑,其中一只已经溜到脚后跟了。她看见女孩裙边的裂缝用别针束着。她从隆起的猫背上方望着佩科拉。这辈子,她无时无刻不会看见这种女孩。她们在莫毕镇酒吧的窗户前游荡,在镇子边缘那片简易房的走廊附近活动,手拿牛皮纸袋坐在汽车站、对着一个劲儿说“闭嘴!”的母亲大哭,她们头发蓬乱,裙子破破烂烂的,沾着厚厚泥土的鞋子总是不系鞋带。她们总是用迷惑不解的目光盯着她。眼神里没有丝毫怀疑,只有询问。既不眨眼,也不害臊,她们就那样死死地盯着她,眼中分明横着世界的末日和创始,以及这两极之间的荒芜。 她们无所不在。她们六个人睡在一张床上,晚上在各自做的糖果和薯片的美梦中尿床,所有人的尿汇流在一起。在那些漫长、炎热的日子里,她们无所事事地游荡,用棍子戳墙上的白灰或者泥地。她们三三两两成排地坐在马路边上,或者挤在教堂的长椅上,占去了那些干净整洁的有色孩子的位置。她们在操场上扮怪相,弄坏廉价商店里的东西,在马路上挡在你前面奔来跑去,冬天在有斜坡的人行道上溜冰。女孩们长大了不知道束腰,男孩们把帽舌转到后面以宣告自己成了男子汉。她们住的地方寸草不生,花枯叶败,阴霾弥漫,但是罐头盒和汽车轮胎却繁茂如花。她们靠冰冷的黑豆和橘子汽水过活。她们像苍蝇般游荡,像苍蝇般落脚。而这只就落到了她家。她从隆起的猫背上方望着。 “出去,”她说,声音很镇定,“你这恶心的小黑婊子。从我家滚出去。” 那只猫痉挛了一下,摆了摆尾巴。 佩科拉倒退着走出房间,眼睛还盯着这位住在这幢金绿色的漂亮房子里、透过猫毛对她说话的有着漂亮的奶褐色皮肤的太太。这位漂亮太太的话音拂动猫毛,每说一句话,吐出的气息就把猫毛吹开来。佩科拉转过身寻找前门,只见耶稣正用伤感而毫不惊讶的目光俯视着她。耶稣长长的褐发从中间分开,脸庞周围扭结着一圈鲜艳的纸花。 外面,三月的风吹进她裙子的裂缝。她迎着冷风垂下头。可是她再怎么垂头,还是能看见雪花飘落到人行道上,消失得无影无踪。 春 最先长出的树枝又细又绿,而且很柔韧,弯成一个圈都不会断裂。从连翘和丁香花丛中发出的那种柔嫩、艳丽的生气不过意味着鞭笞方式的改变。春天,他们抽打我们的方式有所不同。不像冬天皮带下的那种钝痛,用新生的绿枝抽打后那种蜇人的疼痛经久不散。这种长长的枝条带来令人紧张的恶意,反而让人渴望皮带或是梳子结结实实又酣畅淋漓的抽打。直到现在,我印象里的春天都是在对鞭打的疼痛记忆中匆匆过去的,连翘无法带来丝毫快乐。 春天的某个星期六,我在一片空地上的草丛中躺着,剥着乳草茎,想着蚂蚁、桃核以及死亡,想着当我闭上双眼时这个世界的去向。我一定在草丛里躺了很长时间,因为离家时还走在我前面的影子,回家时已经消失了。我走进家门,感觉家里充满了让人不舒服的安静。后来,我听见妈妈在哼唱什么火车和阿肯色的歌。她抱着一摞叠好的黄色窗帘从后门进来,放在餐桌上。我坐在地上听着歌里的故事,注意到她的举止有点怪怪的。她还戴着帽子,鞋上沾满灰尘,好像刚从深深的土路上走回来。她在炉子上放上要烧的水,然后出去打扫门廊;接着她拉出窗帘杆,但还没有把那些湿窗帘挂上就又去扫门廊了。她不停地唱着有关火车和阿肯色的歌。 听她唱完歌,我去找弗里达。我发现她在顶楼我们的床上躺着,哭得都没劲儿了,已经由最初的号啕变成了呜咽—基本上是抽泣和颤抖。我在床上躺下,看着她裙子上点缀的小簇野玫瑰图案。洗过很多次后,花的颜色变淡了,轮廓也模糊了。 “怎么了,弗里达?” 她把哭肿的脸蛋从臂弯中抬起来。她抽泣着坐起身,两条细腿耷拉在床边。我跪在床上,拿自己的裙边给她擦鼻涕。她不喜欢用衣服擦鼻涕,这次却随我去了。妈妈就是这样用围裙擦鼻子的。 “你挨抽了吗?” 她摇了摇头,表示没有。 “那你哭什么啊?” “因为……” “因为什么?” “亨利先生。” “他怎么了?” “爸爸揍了他。” “为什么?因为马其诺防线?他发现马其诺防线的事了?” “没有。” “哦,那是怎么回事?快说,弗里达。为什么不让我知道?” “他……对我动手动脚。” “动手动脚?你是说像皂头牧师那样?” “差不多吧。” “他当着你的面露出那地方了?” “没有,他摸我。” “摸哪儿了?” “这儿和这儿。”她指了指自己的两个小乳房,它们像两颗落地的橡果,在她的裙上撒下几片褪了色的玫瑰叶。 “真的吗?有什么感觉?” “哦,克劳迪娅。”她听上去很生气。我问错了问题。 “什么感觉都没有。” “不是应该有感觉吗?我是说,应该感觉不错吧?”弗里达倒吸了一口气。“他都干了什么?走过来然后捏了捏?” 她叹了口气。“他先说我有多么漂亮,然后抓住我的胳膊就摸。” “那时爸爸妈妈在哪儿呢?” “在园子里除草。” “他摸的时候你说什么了吗?” “什么都没说。我就从厨房里跑出来,去了园子里。” “妈妈说过不许我们自个儿穿过铁轨。” “那么是你的话怎么办?待在这儿让他摸?” 我看了看自己的胸部。“我没什么可摸的。我永远都不会有的。” “哦。克劳迪娅,没有你不忌妒的事。你想让他摸吗?” “不想,我只是讨厌什么事都最后才轮到我。” “才没有。猩红热呢,不是你先得的吗?” “没错,可是没得多久。好了,你去园子里干什么了?” “我告诉了妈妈,然后她又跟爸爸讲了。我们一起回到家里,他不在那儿,我们就等着他。爸爸一看见他从走廊上过来,就把一辆旧三轮车朝他头上扔过去。他摔倒了。” “他死了吗?” “没有。他又爬起来,唱起了《愿上帝离你更近》。妈妈就用扫帚打他,不许他提到主的名字,可是他的嘴就是不停,爸爸一个劲儿地咒骂,所有的人都在尖叫。” “哦,真糟糕,我老是错过各种事。” “后来布福特先生拿着他的枪跑出来。妈妈让他到别处坐着去,爸爸说别,把枪给他。布福特先生就把枪给了他,妈妈惊声尖叫。亨利先生闭上嘴准备逃跑。爸爸冲着他开了枪,亨利先生的鞋跑丢了,他穿着袜子继续跑。这时罗斯玛丽出来说,爸爸这样会进监狱的,我揍了她。” “揍得狠吗?” “挺狠的。” “所以妈妈又抽你了?” “我告诉你了,妈妈没抽我。” “那你干吗哭啊?” “大家都平静下来后杜宁小姐进来了。爸爸妈妈正互相责怪是谁让亨利先生来家里住的,她就说妈妈应该带我去看看医生,因为我可能被毁了。后来妈妈就又开始一个劲儿地大喊大叫。” “是冲着你吗?” “不,冲着杜宁小姐。” “那你哭个什么呀?” “我可不想被毁了!” “什么叫毁了?” “你知道。就像马其诺防线那样。她就被毁了。妈妈说的。”她又开始流眼泪了。 我脑中浮现出一个又大又胖的弗里达的形象。那两条细腿肿得厉害,脸上堆着一层层抹了脂粉的肉。我感觉自己的眼泪也快流出来了。 “可是,弗里达,你可以锻炼,或者节食。” 她耸了耸肩。 “再说,人家查娜和波兰呢?她们不也一样被毁了吗?她们没有变胖啊。” “那是因为她们经常喝威士忌。妈妈说是威士忌把她们掏空了。” “你也可以喝威士忌啊。” “我到哪儿去找威士忌呢?” 我们想了想这事儿。不会有人卖给我们威士忌的。再说我们没钱。我们家压根儿就没有过威士忌。谁会有呢? “佩科拉,”我说,“她爸爸经常喝酒。她可以给我们找些来。” “你觉得可能吗?” “当然了。乔利总是醉醺醺的。咱们去问问她吧。用不着告诉她派什么用场。” “现在就去?” “当然,现在就去。” “咱们怎么跟妈妈说呢?” “什么都不用说。咱们直接从后门出去。分开走。这样她就不会注意到了。” “好吧,你先走,克劳迪娅。” 我们打开后院尽头的栅栏门,跑下巷子。 佩科拉住在百老汇街的另一头。我们从来没去过她家,不过知道在什么位置。那是一幢灰色的二层楼房,楼下是店铺,楼上是公寓。 敲门无人应答,我们就绕到侧门。走近时我们听到了收音机里的音乐声,于是到处寻找这声音从哪里传来。我们头顶就是二楼的阳台,边上围着倾斜、腐朽的栏杆,马其诺防线独自坐在阳台上。我们抬头望去,情不自禁地抓住了对方的手。那堆山一般的肉,更像躺着而不是坐在摇椅上。她没有穿鞋,两只脚分别从两根栏杆间伸出来:肥大的脚掌上长着婴儿似的小脚趾;肿胀的脚踝把皮肤撑得又滑又紧;两条肥壮的大腿粗得像树桩,膝盖以下分得很开,以上则从松软的大腿内侧伸出两条马路,在裙子深处彼此紧贴,合在一起。一个深棕色的麦根汽水瓶从她那带肉坑的手里长出来,像一段烧焦了的手臂。她透过栏杆俯视着我们,打了个低沉而悠长的嗝。她的眼睛雨水般清澈,又让我联想到瀑布。我们俩谁都无法出声。我们都在想象未来会变成这个样子的弗里达。马其诺防线朝我们微笑着。 “你们要找什么人吗?” 我只好把贴在上腭的舌头拉直,“佩科拉—她住在这儿吗?” “嗯,没错,可她这会儿不在家。她去她妈妈干活的地方拿衣服了。” “那好吧,女士。她快回来了吗?” “嗯,她得赶在太阳落山前把衣服晾起来。” “哦。” “你们可以等她回来。想上来坐坐吗?” 我们俩交换了下眼神。我又抬头看了一眼在她裙子深处交会的两条肉桂色的马路。 弗里达说:“不了,女士。” “好吧,”马其诺防线似乎对我们的事饶有兴致,“你们可以到她妈妈干活的地方去看看,不过挺远的,在湖那边。” “在湖的哪边?” “去找一幢大白房子,旁边一辆手推车上全是鲜花。” 我们知道那幢房子,曾经对那辆有辐条的轮子前倾、栽着时令鲜花的巨大的白色手推车艳羡不已。 “难道你们不觉得走到那儿太远了吗?” 弗里达挠着膝盖。 “你们干吗不等她回来呢?你们可以上这儿来。想不想喝点饮料?”那两只吸饱了雨水的眼睛忽然亮了,露出灿烂的笑容,不像别的大人那样,笑得紧绷而有所保留。 我正要向楼梯走去,可弗里达却说:“不了,女士,我们家里不许。” 她的勇气让我惊讶,同时她的莽撞也让我害怕。马其诺防线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不许?” “不许。” “不许什么?” “不许上你家。” “真的吗?”瀑布凝固了,“为什么?” “我妈说的。她说你被毁了。” 瀑布又开始流动。她把麦根饮料瓶凑到嘴边,一口喝光。她的手腕优雅地动了一下,非常迅速,幅度很小,我们甚至都没有看见,只是事后才想起来:她把瓶子从栏杆上方朝我们扔了过来。瓶子在我们脚下炸开了花,我们来不及跳开,棕色玻璃片已经溅到腿上了。马其诺防线把一只胖手搁在满肚子肥肉圈的某一层上,放声大笑。起先只是闭着嘴低声哼哼,接着笑声更大更热辣了。那笑声既美妙又令人毛骨悚然。她把头微微歪到一侧,双目紧闭,颤动着庞大的身躯,让笑声像一筐红叶般朝我们兜头落下。我们逃离时,笑声的碎片和余音还紧追着我们不放。我们已经喘得接不上气了,同时两条腿也软了。我们好不容易靠住一棵大树,把头放在交叉的双臂上,我说:“我们回家吧。” 弗里达还气呼呼的—她认为,必须为她的生命斗争。“不行,我们现在就得拿到酒。” “我们根本不可能走那么远的路去湖边。” “我们能,走吧。” “妈妈不会饶了我们。” “没事。再说,她顶多就是拿鞭子抽我们。” 没错,她不会要了我们的命,不会冲我们发出那么可怕的笑声,不会朝我们扔瓶子。 我们沿着栽满排排绿树的大街走去,街边淡灰色的房子像疲惫的女人般斜倚着……街道的外观变了。房子显得更结实,涂的漆更新鲜,柱子更挺拔,院落也更幽深了。接着砖房出现了,远离大街,前面是院子,周边是修剪平整的锥形和球形灌木丛,显得郁郁葱葱。 湖边的那些房子最漂亮。花园里有各种摆设和装饰,玻璃窗明亮如镜,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这些房子后院的绿色斜坡延伸到一片沙滩上,下面就是蓝色的伊利湖,湖水拍向对岸的加拿大。铁厂区斑驳的橘色天空永远不会蔓延到这里。这里的天空总是蔚蓝色的。 我们来到湖滨公园,这座城市公园布满了玫瑰、喷泉、绿草坪和野餐桌。这会儿公园空空荡荡,但它正温柔地期待着干净整洁、举止优雅的白人孩子和父母,夏季他们先在湖岸上玩,然后再连滚带爬地从斜坡上落入向他们敞开怀抱的水中。黑人是不许进这座公园的,因此这里经常萦绕在我们的梦中。 公园入口正前方就是那幢白色的大房子,附近放着栽满鲜花的手推车。番红花短短的叶片包裹着紫白色的花心,为了抢先露脸而甘心忍受早春的寒气和雨水。花园中的走道故意弯弯曲曲,没有章法,掩饰着巧妙的对称设计。因为怕被人发现,而且知道自己不属于这里,我们没有四处闲逛,而是绕过那幢气派的房子走到后门。 身穿浅红上衣和蓝色棉裙的佩科拉坐在带栏杆的台阶上。一辆小货车停在她附近。看到我们来了,她显得很高兴。 “嗨。” “嗨。” “你们两个来这儿干什么?”她微笑着说,因为她的脸上难得有笑容,我对这个笑带给我的快乐感到惊讶。 “我们是来找你的。” “谁告诉你们我在这儿?” “马其诺防线。” “那是谁?” “那个大胖女人。住在你家楼上的。” “哦,你是说马丽小姐啊。她叫马丽小姐。” “可是大家都叫她马其诺防线小姐。你难道不害怕吗?” “怕什么?” “那个马其诺防线啊。” 佩科拉感到很不解:“为什么要怕?” “你妈允许你进她的屋子吗?允许你用她的盘子吃东西吗?” “我妈不知道我去那儿。马丽小姐人挺好的。她们人都挺好的。” “哦,是吗,”我说,“她想要我们的命呢。” “谁?马丽小姐?她可从不招惹别人。” “如果她人那么好,你妈干吗不许你进她家?” “我不知道。妈妈说她很坏,可她们并不坏啊。她们经常送东西给我。” “什么东西?” “哦,可多了,有漂亮衣服,还有鞋子。我的鞋多得都穿不过来了。还有首饰、糖果和钱。她们经常带我去看电影,有一次我们还去了狂欢节。查娜要带我去克利夫兰见识广场,波兰要带我去芝加哥逛鲁普商业区。我们一起去各种地方。” “你撒谎。你根本就没有漂亮裙子。” “我有。” “好了,佩科拉,你跟我们说这些瞎话干吗?” “不是瞎话。”佩科拉站起来准备为自己的话辩护,这时门开了。 布里德洛夫太太探出脑袋问:“发生什么事了?佩科拉,这两个孩子是谁?” “弗里达和克劳迪娅,布里德洛夫太太。” “你们是谁家的姑娘?”她径直来到台阶上。我头一次见她这样整洁:身穿白色制服,头发盘成小髻。 “我们是麦克迪尔家的姑娘,太太。” “哦,知道了。住在二十一大街的吧?” “没错,太太。” “你们大老远来这儿打算干什么?” “随便走走。我们来看佩科拉。” “哦,你们最好还是回去吧。你们可以跟佩科拉一起走。进来待会儿,等我把洗好的衣服拿来。” 我们走进厨房,那是一间非常宽敞的大屋子。在白色的瓷器和木器、擦得锃亮的壁橱和亮闪闪的铜器的映照下,布里德洛夫太太的皮肤像塔夫绸那样熠熠生辉。肉香、菜香、新烤点心的甜香跟费尔斯清洁剂的香味混合在一起。 “我去拿衣服。你们原地站着,别乱动。”说完,她就消失在一扇白色弹簧门后面。我们能听到她朝地下室走去时发出的深浅不一的脚步声。 另一扇门开了,走进来一个小女孩,比我们几个都矮小、年幼。她穿一条粉红色的背带式太阳裙,一双毛茸茸的粉色室内拖鞋,鞋头上还竖起两只小白兔的耳朵。她的头发是玉米色的,系着一条宽宽的发带。看见我们的一刹那,她的脸上掠过一丝害怕的神色。她紧张地在厨房里四处打量。 “波丽在哪儿?”她问道。 那股熟悉的怒火又从我心头蹿起。这个小女孩管布里德洛夫太太叫波丽,连佩科拉都要管自己的妈妈叫布里德洛夫太太,单凭这点我就该挠她。 “她在楼下。”我说。 “波丽!”她喊道。 “看啊,”弗里达悄声说,“看那边。”靠近炉子的桌案上的银盘子中放着酥皮浆果馅饼。紫色果浆透过外皮点点滴滴地渗出来。我们靠过去。 “还烫着呢。”弗里达说。 佩科拉伸出手轻轻地摸了下盘子,想看看到底烫不烫。 “波丽,快过来!”小女孩又叫了一声。 也许是因为紧张,加上动作笨拙,那只盘子在佩科拉的手指下倾斜了,接着掉落在地,黑油油的蓝莓撒得到处都是。大部分果浆都溅到了佩科拉腿上,一定很烫,因为她大声尖叫起来,在厨房里跳来跳去,就在这时,布里德洛夫太太抱着一袋扎得紧紧的衣服走了进来。她一个跨步扑到佩科拉身上,用手背把她抽翻在地。佩科拉滑倒在果浆中,一条腿蜷在身下。布里德洛夫太太抓住她的胳臂把她拽起来,又抽了她一下,一面用气得拔尖了的嗓音冲她大骂,同时指桑骂槐地带上我和弗里达。 “蠢货……我的地板,乱成这样……看你都干了什么……干活……滚出去……现在就滚……蠢货……我的地板……我的地板!”她的话比冒气的蓝莓馅饼还要灼人,还要凶恶,我们惊恐地往后退缩着。 那个穿粉红裙子的小女孩哭了起来。布里德洛夫太太转过去哄她。“别哭,宝贝,别哭。过来。哦,天哪,瞧你的衣服。别哭了,波丽给你换。”她走到水池边,打开水龙头浇湿一块新毛巾。她回过头来像吐烂苹果般冲我们扔出几句话:“快拿着洗好的衣服滚,我好清扫这一团糟。” 佩科拉拿起装满沉甸甸的湿衣服的袋子,我们匆匆走出房门。佩科拉把衣服放在小货车上时,我们听到布里德洛夫太太还在哄那个穿得红红黄黄的小女孩。 “波丽,她们是谁?” “别怕,宝贝。” “你还会再做一个馅饼吗?” “当然会。” “波丽,她们是谁?” “不哭,别怕。”她小声说,那话语中透出的甜蜜和洒落在湖面上的余晖相映成趣。 看啊妈妈妈妈人挺好妈妈你愿意跟 简玩吗妈妈大笑大笑吧妈妈大笑吧 把原因都归咎于她的脚是最容易不过的事。她本人就是这么做的。可是要想知道美梦破灭的真相,你千万不能相信做梦人的话。她那美好开端的终结没准儿就是从她门牙上的一个龋洞开始的。然而,她总觉得问题出在脚上。尽管她在家里十一个孩子中排第九,住在亚拉巴马州那种红土坡上,离最近的公路都有七英里,但两岁时一枚生锈的铁钉从她的一只脚上直穿过去时家人完全漠然置之的态度让宝琳·威廉斯从此无法默默无闻了。伤口让那只脚变了形,成了没有足弓的跛脚,走起路来深一脚浅一脚—虽然一只跛脚不至于最终扭弯她的脊柱,可是她抬起那只跛脚的样子总像是在从威胁着要把它吸进去的小旋涡里往外拔。残疾虽然并不严重,但让她明白了许多费解的事情:为什么在所有的孩子中就她没有绰号;为什么没有人用她做过的荒唐事开玩笑,传播流言蜚语;为什么从来没人注意到她饮食上的偏好—不会为她留下鸡翅或鸡脖子,不会用单独的锅给她做不掺米饭的豆子,因为她不喜欢吃米饭;为什么没有人跟她调情;为什么她不管在什么地方都感到不自在,或者说缺乏归属感。她把这种无所不在的疏离和自卑都归罪于自己的脚。还是孩子的时候,被束缚在家人编织的这个蚕茧中,她培养出安静、私密的乐趣。她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整理东西,把各种东西排成行—柜子上的罐头瓶,台阶上的桃核、树枝、石子、树叶—家里人从来不动她的摆设。如果有人不小心弄乱了她的排列,也总会停下来为她恢复原状。她也从不恼怒,因为这让她有机会重摆一次。只要能找到若干小物件,她就可以根据大小、形状或颜色的变化,把它们排成整齐的直线。正如她不会把松针和梧桐树叶摆在一块儿,她也不会把装番茄酱的瓶子跟绿豆瓶搁在一起。在上学的整整四年当中,数字让她着迷,而文字却令她沮丧。她想念—很多时候不知道自己想念什么—颜料和蜡笔。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威廉斯夫妇从回乡的亲戚和邻居那里了解到,在别处可能会生活得更好。在六个月内,他们先后四次跟别的人家搭伴,成群结队举家迁移,来到了肯塔基州,那里有煤矿和工厂。 “我们大伙儿离开家乡在车站等候卡车时,已经是夜里了。金甲虫到处乱飞,照亮某片树叶,我能不时看见道道绿色的光束。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真正的金甲虫。这儿的不是金甲虫。它们是别的东西。这儿的人管它们叫萤火虫。它们跟家乡的虫子是两回事。不过,那道道绿光让我记忆犹新。我还能清楚地回想起来。” 在肯塔基州,他们住在一个真正的小镇上,仅有的一条街上住着十到十五户人家,水直接用管子接到厨房。阿达和富勒·威廉斯找了个五居的木板房,把全家安顿下来。小院用一道白色栅栏围着,宝琳的母亲挨着栅栏种了许多花,又在栅栏里养了几只鸡。几个哥哥参军了,一个姐姐死了,两个结了婚,生活的空间开阔了,这为整个向肯塔基迁移之举带来了一种奢华感。宝琳对这次搬迁感到特别舒心,因为她已经长大了,可以不用上学了。威廉斯太太找到份工作,给住在镇子对面的一个白人牧师做饭和打扫。宝琳现在成了家里最大的女孩,接管了家务。她不断地修整栅栏,把削尖的木条竖起来,再用铁丝固定。她还要收鸡蛋,扫除,做饭,洗衣服,看管两个更小的孩子—一对名叫小鸡和馅饼的双胞胎,他们俩还在上学。宝琳不仅擅长,而且乐于操持家务。当父母离家去上班,其他孩子有的去上学,有的下了矿井,家里会变得很安静。那种静谧和孤独既让她感到平静,又让她精力充沛。她可以不间断地整理东西,打扫屋子,直到两点钟小鸡和馅饼回来为止。 战争结束时双胞胎已经十岁了,他们也辍了学,开始干活。那年宝琳十五岁,继续料理家务,但热情减退了。对男人、爱情和抚摸的想入非非经常把她的心思从工作上引开,双手也不听使唤了。和某些景象与声音一样,天气的变化也开始影响她的情绪。这些感觉在她心中化作极度的悲伤。她经常想起新生事物的死亡,孤独的小路,从虚空中出现的陌生人拉着姑娘的手,夕照中的树林之类的情景。这样的幻想特别容易在教堂里滋生。歌声轻抚着她,当她努力把思绪集中在罪孽的代价上时,她的身体却为无需努力就可以自然发生的救赎、拯救和重生而颤抖不止。沉浸在这样的幻想中,她向来都柔顺温和;她常常在河岸徜徉,或者在田里捡拾浆果,这时有个人会翩然出现,目光柔和而具有穿透力,他—无需语言的交流—什么都能领会;在这个人的注视下,她的跛脚痊愈了,目光低垂。这个人没有面目,没有躯体,无声无息。他不过是一种存在,有种拥抱一切的温柔,却又很刚强,预示着舒适。她不知道该对这个存在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但这都无关紧要—在无言的心照不宣和无声的抚摸之后,梦幻自会破灭。然而这个存在知道该怎么办。她只需把头依偎在他的胸前,他就会领着她远走高飞,走向大海,走向城市,走向树林……直到永远。 有个叫艾维的女人,她口中似乎饱含着宝琳所有发自灵魂的声音。艾维站在离唱诗班很近的地方,唱出了宝琳莫可名状、深藏不露的甜蜜;唱出了宝琳渴望的那种足以挑战死亡的死亡;唱出了那位陌生人,他知道…… 敬爱的上帝抓住我的手 领着我向前走,让我站起来 我疲惫,我虚弱,我精疲力尽。 穿越风雨,穿越黑夜 领我走向光明 拉着我的手,敬爱的上帝,领着我向前走。 当前方的道路变得阴郁灰暗 敬爱的上帝就会在我的眼前徘徊 当我的生命快要结束 上帝听到了我的哭泣我的呼唤 拉着我的手不让我跌倒 抓住我的手,敬爱的上帝,领着我向前走。 所以,当那个陌生人,那个某人,果真从虚空中出现时,宝琳感激万分,然而并不觉得惊讶。 那年最热的一天,他在肯塔基的艳阳中大步走来。他高大地走来,他健壮地走来,他带着黄眼睛和张大的鼻孔走来,他带着自己的旋律走来。 宝琳悠闲地靠着栅栏站着,双臂搭在尖桩之间的横木上。她刚把几块做饼干的面团放进烤箱,正在清理粘在指甲缝里的面粉。她听到身后不远处传来口哨声。那是一种速度快、调门高的重复乐段,是黑人小伙儿在扫地、挖土或者只是走路时吹的那种。一种城市街头音乐,笑声掩盖着焦虑,欢乐像折刀的刃口般短促又直接。她仔细地听着这乐声,唇间不由露出微笑。口哨声越来越响亮,可她依然没有转过身,因为她想让它持续得更久。正当她暗自微笑,尽情享受着从忧郁念头中逃离的休憩时,她感到有什么在挠着她的脚。她大笑起来,转身望去。吹口哨的人正弯腰挠她的那只跛脚,亲着她的腿。她笑得停不下来—直到这人抬起头看着她,她仿佛看见肯塔基的阳光弥漫进乔利·布里德洛夫厚眼皮底下的黄眼睛里。 “我想告诉你,当我第一次看到乔利,那感觉就像故乡的那次体验,各种颜色搅在一块儿:那是在一次葬礼之后,我们所有孩子去捡浆果,我把几只果子放在星期天穿的衣服口袋里,果子挤烂了,染了我的屁股。整条裙子都染成了紫色,再也洗不掉。我和裙子都是。我能感到紫色深深地扎进我的体内。还有爸爸从田里干活回来后妈妈做的柠檬水。冰凉凉黄澄澄的,靠近瓶底还漂着些柠檬籽。还有我们离开家乡那晚金甲虫在树丛里发出的道道绿光。所有这些色彩都沉淀在我的体内。当乔利走过来挠我的脚时,那感觉就像浆果、柠檬水、金甲虫的绿光,各种颜色全都搅在一块儿。那时乔利还很瘦,眼睛真的很亮。他经常吹口哨,每当我听到他的口哨声,身体就会忍不住战栗起来。” 宝琳和乔利彼此相爱。乔利好像很享受她的陪伴,甚至喜欢她身上的那种乡村气息和对城里事情的无知。他常常跟宝琳谈论她的脚,在街头或田间漫步时,会问她累不累。他并没有忽略她的残疾,假装它压根不存在,而是把它当成了某种别致甚至可爱的东西。宝琳第一次感到自己那只跛脚成了某种资本。 他的抚摸既有力又温柔,跟她从前的憧憬完全一样,只不过没有阴郁的落日和孤单的河畔。她感到安全,满心感激;他很善良,活力四射。她从没想过这个世界上居然会有这么多的笑声。 他们同意结婚,然后到遥远的北方去,乔利说那儿的炼钢厂急需工人。他们来到俄亥俄州的洛林,那时他们年轻,相爱,精力充沛。乔利很快在钢厂找到了工作,而宝琳开始料理家务。 后来她的一颗门牙掉了。不过也许那儿早就有了个小斑点,那个褐色斑点很容易被误认为食物,但却连续几个月粘在牙上不动,然后逐渐变大,腐蚀掉牙齿表层,接着深入到褐色的里层,最后侵入牙根,好在神经没有受到影响,因此既没引起关注也没让人感觉不舒服。后来,已经逐渐适应这种毒害的脆弱牙根,某一天终于对重压作出了反应,那颗牙掉了,留下参差不齐的茬儿。然而最初,即使在小褐斑出现之前,也肯定早已有某些因素和条件,促成了这件事的发生。 俄亥俄州的这个蓬勃发展的年轻小镇坐落在平静、蔚蓝的湖边,连小街小巷都铺着水泥,以与奥伯林市关系紧密为荣,十三英里之外就有地下火车站,这个不同种族的熔炉位于美国边境,面朝寒冷却宽容的加拿大—生活在这样的地方会出什么问题呢? “那时我和乔利相处得挺不错。我们来到北方,想象中可以干的活不少。我们搬进一个家具店楼上的两间屋子。我开始做家务,乔利在钢厂上班,看上去一切都很顺当。我不知道究竟怎么了。一切都变了。在这里认识个把人挺难的,我很想念自己的熟人。我不习惯跟那么多白人打交道。我过去见到的那些白人虽然挺讨厌,可是他们不会总在你身边打转。我是说,跟他们交集不多。只是偶尔在田里或杂货店遇上。尽管他们无时无刻不想压着我们。而在北方,他们随处可见—隔壁,楼下,充斥着大街—有色人种却很稀少。北方的有色人种也不一样。都是势利鬼。论卑鄙不比白人逊色。他们会让你感觉自己人微言轻。我想不到他们也这样。那是我这辈子感到最孤单的时候。记得我总是坐在窗边等乔利三点钟下班回家。我连只可以说说话的猫都没有。” 在孤独中,她从丈夫那里寻找安慰和快乐,寻找填补空虚的东西。家务活没有那么多了;只有两间屋子,没有院子打扫或在里面转悠。镇上的女人们都穿着高跟鞋,当宝琳也试着穿起来,她从拖步变成了一瘸一拐。乔利待她依然不错,可是开始排斥她对他的依赖。两人说话越来越少。他能轻易地找到人和事不让自己闲着—总有人上楼来找他,而他也很乐意陪这些人,让她一个人待着。 宝琳跟自己见过的为数不多的几个黑人妇女在一起时也感到不舒服。她们喜欢取笑她,因为她总是弄不直自己的头发。当她试着像她们那样化妆时,效果却糟糕极了。她们对她的口音(比如管孩子叫“孩只”)和打扮投来的那种蔑视的目光和窃窃私语,激发了她买新衣服的渴望。当乔利开始为钱的事跟她争吵时,她决定出去工作。白天干零活让她有了点闲钱买衣服,她甚至还买了几件家用品,可是这些都无助于改善跟乔利的关系。他对她买的东西很不满,并直接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她。他们的婚姻因为吵架而破裂了。她还不过是个小姑娘,在等待幸福的巅峰,等待在自己的前路逐渐暗淡之际会有敬爱的上帝靠近她,向她伸出手来。直到此刻她才稍稍明白了所谓暗淡的含义。钱成了他们每次谈话的焦点,她的钱买了衣服,他的钱买了酒。令人悲哀的是,宝琳并不真心在意穿着打扮。她仅仅是为了博得其他女人对自己的模样投来赞许的目光。 打了几个月的日工后,她在一个不是很富裕却处处张扬的人家找到了一份固定的工作。 “乔利变得越来越卑劣,老想揍我。我也不客气。只能如此。好像我整天不是在给那女人干活就是在跟乔利打架。好累啊。可是我不想丢了工作,尽管给那女人干活可不是简单的事。与其说她抠门还不如说她头脑简单。她全家都是这样。自家人彼此都处不好。别以为有了那样漂亮的房子,有了那么多钱,他们就会和睦相处。她会为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大吵大闹。如果朋友打来电话后匆匆挂断,她也会哭哭啼啼。她该庆幸自己还有部电话机,我还没有呢。我想起有次那个被她送进牙科学校、当了医生的小弟弟举办了一个大型派对而没有请他们去,他们为此大闹了一场。一连好几天,全家人个个抱着电话不放,没完没了地抱怨这事。她问我:‘宝琳,如果是你的亲弟弟举办派对却不请你参加,你会怎么办呢?’我说如果我真想去的话,无论怎样都会去。不在乎他怎么想。她轻轻地倒吸了口气,好像我说的话太傻了。其实我总觉得她才傻呢。谁告诉她弟弟就是朋友了?同一个妈生的孩子不见得会彼此喜欢。我试着让自己喜欢那女人。她给我东西时挺大方的,可我就是没法喜欢她。刚对她培养出点好感,她就会干些傻事,并开始指点我该怎么清扫和干活。如果我不管她,她准会被灰尘淹死。小鸡和馅饼都不需要我跟在后面收拾,不像他们家的人,连怎么擦屁股都不会。我知道这点是因为我给他们洗衣服。他们也不会好好撒尿,保持卫生。她丈夫撒尿都不对准马桶。这种恶心的白人干的恶心事多着呢。可是,要不是乔利找到我干活的人家去了,我还会继续干下去。他喝得大醉,闯到人家里来要钱。那个白种女人看见他时气坏了。她想装出强硬的样子,可实际上害怕极了。不管怎样,她让乔利马上出去,否则就叫警察。他对人家骂骂咧咧的,还要拖我走。我本想给他脑袋一下,可我不想招惹警察。所以我拿起自己的东西就走了。我想回去接着干,可是如果我继续跟乔利生活,她是不会再要我的。我离开乔利,她才肯留下我。我考虑了很久。可后来,我觉得一个黑女人为了一个白女人离开自己的黑男人,这事恐怕有点不明智。她欠我的十一块钱一直没给。这让我很伤心。煤气公司把气掐了,我都做不了饭。为了拿回钱,我差点儿都跪下求她了。我去找她。她张狂得像个泼妇。一个劲儿地说我还欠她工作服的钱,还说她送过我一张旧床什么的。我不知道是不是欠她的钱,可我需要钱。她毫不松口,即便我向她保证乔利再也不会上她家来也不行。后来我实在绝望了,问她能不能借点钱给我。她沉默了片刻,然后对我说,我不该被男人利用。我应该得到更多的尊重,付账单是我丈夫的职责,如果他 没这个本事,我就应该离开他,等他给赡养费。就这么简单。但他从哪儿给我拿赡养费呢?我看她不明白我只想从她那里要回十一块钱去付给煤气公司,这样就能做饭了。这么一桩事她那榆木脑袋就是弄不明白。‘宝琳,你会离开他吗?’她不停地问。我以为只要我说会,她就会把钱给我,于是我就说:‘会的,太太。’‘好啊,’她说,‘你离开他,然后回来工作,过去的我们就让它过去吧。’‘今天我能拿到钱吗?’我问。‘不行,’她说,‘除非你离开他。我完全是为你和你的前途着想。他有什么好的,宝琳,他对你有什么好处?’对这样一个女人你能回答什么呢?她连男人有什么好都不知道,嘴上说是替你的前途考虑,可就是不把属于你的钱还给你,有了这笔钱你就可以买点鬼话之外的东西填饱肚子。我就说:‘没什么好的,太太。对我来说,他确实没用。尽管如此,我想这日子还得过下去。’她站起身,我就走了。到了外面我感到裆部好痛,我太想对那个女人解释明白,双腿夹得死紧。不过,现在我想,她是不会明白的。她嫁的男人脸上长着一道切口,而不是嘴巴。所以,她怎么会明白呢?” 某年冬天,宝琳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把这件事告诉了乔利,让她意外的是,乔利很开心。他开始不怎么酗酒了,回家也越来越频繁。他们的关系又缓和了,回到结婚后不久那段日子的状态,那时乔利常问她累不累,要不要到店里买点什么东西回来。在这种轻松的状态下,宝琳不再做日工,又回来料理家务。然而弥漫在那两间屋子里的孤独并没有消失。当冬日的阳光落在厨房中的椅子斑驳的绿漆上时,当锅里煮着熏猪蹄时,当楼下运送家具的卡车便是她能听到的所有声响时,她就会想起老家,想起那时自己大部分时间里同样孤单,可是那种孤单却不一样。后来她不再盯着绿漆椅子和运货卡车了,开始经常去看电影。在黑暗中她的记忆又鲜活起来,又陷入了昔日的憧憬。除了浪漫的爱情,她又产生了另外一份幻想—美丽的外貌。这也许是人类思想史上最具毁灭性的两种幻想。二者都源于忌妒,在缺乏安全感时最为活跃,终将以幻灭结束。她把外貌美与道德美等同起来,剥离自己的思想,将其束缚,然后成堆地收集自我轻贱。她忘记了肉欲和朴素的关怀。她认为爱情就是占有式的交配,视浪漫为精神的最终目标。在她看来,这就像某种源泉,她将从中汲取最具毁灭性的情感,欺骗爱人,试图囚禁被爱的人,想方设法束缚自由。 受到电影的熏陶后,她再也无法不用绝对的美的标尺来衡量自己见到的每一张脸,这个标尺完全是她从银幕上学来的。她终于在那里找到了幽深的树林、僻静的小路、重重河岸,以及温柔的眼睛。在那里,缺憾变成完美,盲人重见光明,瘸子扔掉拐杖。在那里,死亡并不存在,人们举手投足仿佛都合着乐拍。在那里,黑与白的形象聚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壮美的整体—都是通过头顶和身后的光线投射出来的。 这不过是一种简单的娱乐,她却从中学会了如何去爱和恨。 “我唯一感到快乐的时光好像就是在电影院里。只要有时间我就会去。往往电影还没开演,我早早就去了。他们把灯都熄灭了,影院里一片漆黑。接着银幕亮起来,我会立即沉浸到影片中。白种男人对他们的女人真是太好了,他们都衣冠楚楚,住在干干净净的大房子里,澡盆和马桶放在同一个房间。这些影片给了我莫大的快乐,可是也让我感到难以回家,难以凝视乔利。我不知道为什么。记得有一次去看克拉克·盖博和琴·哈罗的影片,我把头发梳得高高的,像我在杂志里看到的她的发型那样,发缝留在一边,前额上只有一绺卷发。样子很像她。反正差不多吧。总之,我就把头发梳成那个样子坐在影院里,觉得挺开心的。我想从头到尾再看一遍,就出去买了些糖果。我又坐回原位,美美地咬了一口糖,那糖把我的一颗牙扯了下来。我差点儿哭出来。我的牙齿挺好,印象中没有一颗烂的。我相信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恢复过来。我怀着五个月的身孕坐在影院里,极力想让自己看起来像琴·哈罗,门牙却缺了一颗。一切都消失了。从那以后,我好像对什么都无所谓了。我把头发恢复成老样子,编了起来,继续心安理得地丑下去。虽然我还去看电影,但情况更糟了。我想把牙找回来。乔利拿我逗闷子,我们又开始打架了。我总想要了他的命。他对我出手不是很重,我猜是因为我怀孕了。但是一旦打起来就停不了。他让我气得发疯,简直无法想象。我就是手痒想打他。后来,孩子出生了—是个男孩—接着又怀上一个。但是情况跟我想象的不同。我想,我还是爱他们的,可或许是因为没钱,又或许是乔利的缘故,他们可真是让我担心得要命。有时我克制自己不冲他们喊叫,不去打他们。我其实挺可怜他们的,但好像就是忍不住。怀上第二个孩子,一个女孩时,我记得我对自己说,无论她长成什么样儿,我都会爱她。她就像一只黑毛球。我不记得第一次是不是我想怀孕。不过,第二次确实是我自己想怀孕。也许已经有了一个孩子后就不再恐惧了吧。总之,我感觉挺好,一个劲儿想的不是怀着胎,而是孩子本身。孩子还在子宫里的时候我就经常跟她说话。就像好朋友那样。你知道。我经常要晾衣服,我知道举高对孩子没好处。我总是说抓好了,我要把这几件破布头晾上,别乱动,一会儿就好了。孩子就不会乱蹬,安安静静。有时我在盆里做辣酱时也会跟孩子说话。你知道,完全像朋友间的谈话。直到最后我对这个孩子的感觉都很好。临产的时候,我去了医院。这样我可能会从容些。我不想像生那男孩一样在家里生产。他们把我和一群乱糟糟的女人安排在一个大房间里。阵痛袭来,但不是 很厉害。一个矮个儿老医生来给我做检查。他有各种各样的工具。他戴上手套,在上面抹了种油膏,伸进我的两腿之间。他离开后又来了几个医生。一个老一点,其他几个挺年轻的。老一点的那个给年轻的指点生孩子的事。给他们示范如何操作。他走到我跟前时说,给这些女人接生不会有任何麻烦。她们能很快生出来,而且不会疼痛。就像下马驹儿一样。那几个年轻人低声笑了笑。他们检查了我的肚子和两腿之间。没人跟我说话。只有一个看了我。我是说,他盯着我的脸看了看。我也直勾勾地看着他。他垂下眼睛,脸色绯红。我估计,他知道我可能不是一匹怀着小马驹的母马,可其他人不知道。他们不知道。他们继续检查别人。我看见他们对白人妇女说:‘感觉怎么样?要生双胞胎吗?’当然这是在逗乐,不过说话的态度好多了。是那种友善的聊天的口气。我感到有些紧张,当疼痛变得越来越厉害时我倒很高兴。高兴有别的事可想。我可怕地呻吟着。疼痛没有我表现出的那么厉害,可我要让那些人知道生孩子不像大小便那样简单。我跟白种女人一样会觉得疼痛。不要因为我以前没有扭动没有叫唤就认为我没有疼痛感。他们是怎么想的?难道因为我知道如何在生产时不叫不闹,我的屁股就不会像她们一样撕扯和疼痛吗?再说,那个医生根本就是一派胡言。他肯定没见过母马。谁说母马不知道疼痛?就是因为母马不会叫出声来吗?就是因为它不会说话,他们就以为那不疼吗?如果他们仔细看过母马的眼睛,看见眼珠子朝后翻着,看见那痛苦的表情,就什么都知道了。无论如何,孩子出生了。一个健康壮实的小家伙。她的模样跟我想象的不同。毕竟我在怀孕时跟她说了那么多话,之后才在脑海中勾勒出她的模样。当我看见她时,感觉像看见了我妈妈还是小女孩时的照片。你知道她是谁,可她看上去却茫茫然的。他们把孩子抱给我喂奶,她会立刻咬住奶头。她学得很快。不像萨米,给那孩子喂奶可太难了。可是,佩科拉好像很快就知道该怎么办了。她真是个聪明的孩子。我喜欢看她吃奶。你知道,孩子们会弄出贪婪的声响。她眼睛湿润,神色柔和,那表情介于小狗和垂死的人之间。可我知道她挺丑的。虽然长着一头漂亮的头发,上帝啊,她可真丑。” 萨米和佩科拉还很小的时候,宝琳又得出去工作了。如今她不再年轻,已经没有时间幻想和看电影了。到了该集中精力,让原本凌乱的日子变得有序的时候了。两个孩子让她感到了这种必要,而她自己也不再是孩子了。她开始成熟,过程跟我们大部分人一样:慢慢对那些让自己迷惘或者消沉的东西感到厌恶;逐渐培养起容易保持的美德;在各种事务的计划中确定好自己该扮演的角色;回过头从以往那种更加单纯的生活中寻找满足感。 她承担起养家糊口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同时又开始去教堂了。然而首先,她从那两间屋子搬进了一幢楼房宽敞的底层,楼房原本是盖来当店铺用的。她已经能与那些曾经瞧不起她的女人分庭抗礼了,而且比她们更有道德;她亲手报复了乔利,使用的手段就是让他沉溺于她所鄙视的那些弱点之中。她加入的那个教会,谁要是大声喧哗,人们就会皱眉以对。她在教堂管理委员会任职,还是教堂妇女小组的成员。在祈祷聚会上,她总是为乔利的生活方式抱怨和叹息,希望上帝保佑她让两个孩子远离父亲的恶习。她甚至不再说“孩只”而开始说“孩子”。又一颗牙掉了,她也顺其自然。她对那些描眉画眼、心中只想着衣服和男人的女人感到愤慨。她把乔利当作罪孽与失败的典型,视他为荆棘头冠,孩子为十字架。 她的运气不错,在一户有钱人家找了份长期的工作。这家人重感情,好客,大方。她打量着他们的大房子,闻着亚麻布的味道,摸着真丝窗帘,这一切都让她欢喜。还有孩子粉红色的睡衣,一摞摞白色的绣边枕套,用蓝色矢车菊图案滚边的床单。她成了人们眼中的理想仆人,因为这个角色实际上满足了她的所有需要。她在瓷盆里给费舍尔家的小女儿洗澡时,银色水龙头里温热清澈的水流个不停。她用柔软的白毛巾把孩子的身子擦干,套上柔软的睡衣,然后开始梳理孩子金黄的头发,享受着发卷在手指间滑动的感觉。再也没有锌皮浴盆,没有一桶桶在炉子上烧好的水,没有在厨房水池里洗过、在尘土飞扬的后院里晒干的又脆又硬的灰扑扑的毛巾,没有粗硬如羊毛般又黑又乱的头发了。很快,她就不打算收拾自己的家了。她买得起的东西既不耐用,又不美观,也不时尚,被完全淹没在那间肮脏的店铺房里。她越来越疏忽家庭、孩子和丈夫—他们就像临睡前反思的那一闪念,就像一天里清晨和深夜的边缘时刻,这些黑暗的时刻只会把在费舍尔家度过的白昼时光衬托得更加明灿、精美、可爱。在那里,她可以整理和打扫东西,可以把物品摆放得井井有条。在那里,她跛着脚在厚重的地毯上踩来踩去,不会发出高低不平的脚步声。在那里,她看到的是美丽、秩序、洁净和赞扬。费舍尔先生说:“我宁愿我卖的是她做的蓝莓馅饼而不是房子。”她管理着橱柜,里面高高地堆满了食品,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都吃不完。她像皇后般掌管着成箱买来的罐装蔬菜以及包裹在小小银碟中的特制软糖和彩带糖果。她给自己家采买时羞辱过她的店主和店员,在她为费舍尔家而来时,个个都显出尊重,甚至惧怕之色。牛肉颜色微深或者边缘割得不整齐,她都会拒收。稍不新鲜的鱼,自己家吃的话她会收下,可鱼商要是送到费舍尔家来,她会恨不得把鱼扔到那人脸上。给这家人干活,她享受着权力、赞许和奢侈。大家甚至送给她一个她从未有过的昵称—波丽。一天结束时,站在厨房里欣赏自己的手工杰作简直成为她的一种享受。她知道橱柜里有成打的香皂、成包的火腿,还有锃亮的锅碗、干净的地面。耳边听着:“我们是绝对不会让她走的。像宝琳这样的人我们再也找不到了。她一定会把一切都弄得井井有条了才离开厨房。说实话,她就是最理想的仆人。” 宝琳只把这种美好有序保留在自己私密的世界里,从不把它带回自己的店铺房,也不带给自己的孩子。她向孩子们灌输的是自尊体面,如此却也教会了他们恐惧:害怕举止笨拙,害怕变得像父亲那样,害怕得不到上帝的宠爱,害怕像乔利的母亲那样发疯。她在儿子心中烙上了离家出走的强烈愿望,在女儿心中刻上了对成长、他人以及生活的恐惧。 她生活的全部意义都在自己的工作中。她的品德可谓一尘不染。作为女人,她积极参加教堂活动,从不吸烟喝酒或狂欢作乐。她在乔利面前英勇地捍卫自己的人格,在各方面都超越他许多。当她指出孩子父亲的缺点以免他们沾染,当她对他们表现出的任何一种哪怕微不足道的懈怠都予以惩罚,当她每天工作十二到十六个小时来养活他们,她自认为从良知上已尽到了母亲的义务。连这个世界都对此表示赞同。 偶尔,仅仅是偶尔,然后变得罕见,她会忆起过去的日子,想到自己的生活变成了什么样。这些都是沉思和遐想时的念头,充满了对往日梦想的回忆,但已经不再是她会费心留恋的东西了。 “有一次我打算离开他,可是出了点事。那一次,他想烧了房子,我决心一走了之。现在我想不起到底是什么拦住了我。他实在没让我过上多好的生活。可也不全都那么糟糕。有时还不赖。有时,如果喝得不是太醉,他会悄悄溜到床上。我假装睡着了,因为已经很晚了,而那天早上他从我的钱包里拿走了三块钱。我能听到他的喘息声,可我没有回过头瞧。我在想象中看到他把黑乎乎的胳膊枕在脑后,肌肉像磨光了的大桃核,胳膊上的青筋像涨满了水的小河。不用触摸,我的指尖就能感觉到肌肉的隆起。我看见他长满硬茧的手掌,长长的手指弯曲着,一动不动。我想象着他胸前浓密纠结的汗毛,以及两块突出的胸肌。我真想用脸狠狠蹭他的胸口,体会汗毛划着皮肤的感觉。我很清楚汗毛从哪儿开始逐渐变得稀少—就在肚脐靠上些—又从哪儿变得浓密,然后又扩散开来。他可能会翻几下身子,腿会碰到我,有时我感觉他的身体紧贴着我的屁股。我仍旧不动。接着他会抬起头,转过身来,把手搭在我的腰上。如果我还没动静,他就会伸过手,来回揉搓我的肚子。轻轻地,慢慢地。我还是不动,因为不想让他停下来。我想继续装睡,好让他不停地揉我的肚子。接着他会低头来咬我的乳头。这时我就不想再让他揉肚子了。我想让他把手放在我的两腿之间。我假装醒了,转过身对着他,可是并不把腿分开。我要让他替我分开双腿。他那样做了,他又粗又硬的手指所到之处,我的身体变得既柔软又潮湿。我变得空前柔软。我浑身的气力全都掌握在他手中。我的大脑像枯叶般卷曲起来。我的双手有种可笑的空荡荡的感觉。我好想抓住什么,于是就抱住他的脑袋。他的嘴搁在我的下巴底下。后来我又不想让他的手继续放在我两腿之间了,因为我觉得自己在渐渐地融化。我张开两条腿,他压在我身上。沉重得难以承受,可是又轻得要飘走。他把那东西送进我体内。在我体内。在我体内。我的两脚缠住他的后背不让他出来。他的脸贴着我的脸。床垫的弹簧像从前老家的蟋蟀那样叫着。他把手指插进我的手指缝,我们张开两臂,就像耶稣钉在十字架上那样。我抱紧他。我用手指和双腿扣紧他,因为别的一切都在慢慢流失。我知道他想让我先达到高潮。可我做不到。非得等他到了高潮才行。非得感到他是爱我的才行。只爱我一个。潜入我体内。非得知道他心中只想着我的肉体,知道即使迫不得已他也无法停下来,知道他情愿去死也不愿意把那东西从我身子里抽离。从我的身子里。非得把他的一切都彻底释放出来,给了我才行。给我。给我。他释放出来时我会感到有了某种力量。我会变得强大,变得漂亮,变得年轻。然后我等待着。他会颤抖起来,摇晃脑袋。这时我已经足够强大,足够漂亮,足够年轻,足以让他使我达到高潮。我把手指从他的手里松开,放在他的屁股上。我把双腿放回床上。我不敢弄出任何声响,因为孩子们会听见。我开始感到五颜六色的小光点在我体内流窜—钻到我肉体深处。金甲虫发出的道道绿光,顺着大腿流下来的果浆的紫色,妈妈做的柠檬水的黄色,在我的体内甜蜜地奔流着。然后我仿佛感觉自己在两腿之间大笑,笑声和各种色彩混在一起。我害怕高潮来临,又害怕不来。但我知道会来的。其实已经来了。那感觉就像体内闪现一道彩虹。它不断地蔓延,蔓延,蔓延。我真想感谢他,却又不知如何表达,所以就像对待孩子那样拍着他。他问我感觉好吗。我说挺好。他从我身上下来,躺着,打算睡觉。我想跟他说说话,可是我没说。我不想让自己的思绪脱离那道彩虹。我应该起身去趟厕所,可是我没动。再说,乔利已经睡得昏昏沉沉,一条腿还横在我身上。我没法动,也不想动。 “可是那样的情景一去不复返了。大多时候我还没醒来他就硬塞进去了,等我醒来他已经完事了。其余时候我根本没法靠近他那弥漫着酒臭味的身体。不过,我已经不在乎这个了。主会眷顾我的。我知道他一定会的。我知道他一定会的。何况,这个古老的地球会怎样已经无关紧要,某一日光芒定会普照。唯一让我怀念的是那道彩虹。不过,正如我说的,对此我已经不怎么回味了。” 看啊那是爸爸他又高又壮爸爸你愿意跟 简玩吗爸爸微笑了微笑吧爸爸微笑吧微 乔利出生只有四天的时候,被母亲用两块毯子和一张报纸裹着,放到了铁道边的垃圾堆上。幸亏他的姨婆吉米看见外甥女拿着个包袱从后门出去了,这才救了他一命。姨婆用磨剃刀的皮带抽了他母亲一顿,从那以后再也不许她靠近这个孩子。吉米姨婆一手把乔利拉扯大,有时在给乔利讲述救他的经过时还挺津津有味。他从姨婆的话判断,他母亲的脑子似乎不太对劲儿。可他始终没有机会证实,因为被皮带抽打之后她就逃走了,那以后再也没人听到过她的音讯。 乔利对自己被救心存感激。但偶尔也不这么想。有时他看着吉米姨婆用手指抓甘蓝菜吃,嘬着那四颗大金牙;或者闻到围在她脖子上的橡胶药袋的臭味;或者她在冬天为了暖和,让他跟自己睡一块儿,他看见她睡袍里干瘪皱巴的乳房时—这时他就会想当年索性死了是不是更好:掩埋在汽车轮胎中,头顶佐治亚州灰暗的天空。 上了四年学后,他才鼓起勇气问姨婆他的父亲是谁,住在哪里。 “我想应该是富勒家那小子,”姨婆说,“那时他经常过来晃悠,不过在你出生之前他就没影了。我想他去了麦肯。不是他就是他弟弟。没准儿他们俩都有份。我听老富勒说起过。” “他叫什么名字?”乔利问。 “富勒,傻瓜。” “我问的是他的名字。” “哦,”她闭上眼想了想,叹了口气说,“想不起来了。萨姆,是吗?对,萨缪尔。不对,不对,不是。叫萨姆逊。萨姆逊·富勒。” “为什么不给我起名叫萨姆逊呢?”乔利的嗓音压得很低。 两年后他退了学,在泰森饲料和种子店找了份工作。他负责清扫、跑腿儿、给麻袋过秤,以及把货物抬到大车上。有时,他们派他跟车夫一块儿赶车,车夫是个叫布鲁·杰克的好老头。布鲁经常给他讲《解放奴隶宣言》出台的老故事。黑人如何欢呼、叫喊和歌唱。有时还讲鬼故事,比如有个白人把妻子的脑袋砍下来,把她埋在沼泽地里,那个无头尸经常在夜里出来活动,因为没法看路,在院子里跌跌撞撞地瞎转,碰翻这个撞翻那个,一个劲儿地喊着要找梳子。他们经常谈论布鲁交往过的女人、年轻时参加过的斗殴,还提起他有一回替自己成功开脱而免遭鞭刑,其他人却挨了打。 乔利喜欢布鲁。长大成人后很久,他还记得他们在一起消磨的那些美好时光。还记得某年七月四日的教堂野餐上,有一家人准备破西瓜。几个孩子围成一圈观看。布鲁在圈外溜达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期望的微笑让他的脸变得柔和了许多。那家人的父亲把西瓜高高地举过头顶—在乔利看来那人的两条粗壮的胳膊比大树还高,西瓜把太阳都遮住了。他个头很高,头向前倾,眼睛死死盯着那块石头。他的两臂举得比松树还高,双手捧着的西瓜比太阳还大,他稍顿片刻,站稳脚跟,确保对准目标。看着这个仿佛刻在蔚蓝天空背景中的形象,乔利感觉胳膊和脖子上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猜想上帝是否就是这个样子。不对。上帝是个善良的白人老头,留着长长的白发和飘拂的胡须。每当有人死去时,上帝那双蓝色的小眼睛就会很忧伤,每当有人作恶时又会很生气。会做出那种姿态的一定是魔鬼—把世界抓在手中,随时准备摔在地上,把里面甜蜜、温热的红色瓜瓤摔出来让黑人分食。如果魔鬼真是这个样子,乔利会喜欢他的。想到上帝时他从来都没有什么感觉,可是一想到魔鬼他就兴奋不已。此刻,那个强壮的黑色魔鬼正遮挡住太阳,准备劈开这个世界。 远处有人在吹口琴。乐声飘过甘蔗田来到松树林,在树干间缭绕,和松木味混成一片,因此乔利无法分辨在人们头上飘荡的声音和味道。 那人把西瓜朝石头的尖角摔过去。瓜皮的破裂声过后传来轻轻的失望的唏嘘。这次没有摔好。西瓜碎得参差不齐,瓜皮和红色的瓜瓤散落在草地上。 布鲁跳了起来。“哦……哦,”他低声呻吟,“瓜心崩到那儿了。”他的声音听起来既惋惜又开心。大家一起朝那一大块既不连皮又少籽的瓜心望去。瓜心滚到布鲁脚边不远的地方。他弯腰捡了起来。血一般红,断面结实,看着很甜嫩,边缘饱含汁液。他太过明显甚至有点下流地沉浸在它许诺的愉悦中。 “吃吧,布鲁,”那位爸爸大笑着说,“你拿着吧。” 布鲁微笑着走开了。孩子们在地上乱跑着找碎西瓜。女人们给那些最小的孩子抠出瓜子来,同时给自己掰下小块尝尝。布鲁和乔利的目光相遇了。他向乔利招了招手。“过来,孩子,咱们俩来吃瓜心吧。” 一老一少坐在草坪上分享着瓜心。这是地球最甜蜜的内脏。 那是某年春天,一个料峭的春天,吉米姨婆因为吃了蜜桃馅饼死了。一场暴雨过后,她参加别人举办的露营会,湿木板的潮气伤了她。随后的四五天里她总感觉不舒服。朋友们都过来看她。有的给她做了甘菊茶,有的给她抹油按摩。她最亲密的朋友艾丽丝小姐还给她朗读《圣经》。可她的状态继续恶化。大家提的主意五花八门,有的甚至相互矛盾。 “别吃蛋清。” “喝点鲜奶。” “嚼嚼这种草根。” 除了艾丽丝小姐读的《圣经》,吉米姨婆谁的话都不听。当《哥林多前书》里的语句嗡嗡地传到她耳朵里时,她就迷迷糊糊地点点头。当她听到自己的全部罪过都要受到惩罚时,唇间就不停发出温柔的阿门声。可她的病情并没有因此得到好转。 最后大家决定去把默迪尔请来。默迪尔是个沉默寡言的女人,住在树林附近的小木屋里。她是个能干的接生婆,也是个果断的诊断师。在人们的记忆中,她总是在场。只要碰到常规办法—比如普通药物、直觉或者忍耐—治不了的病,人们总是说:“去请默迪尔吧。” 她来到吉米姨婆家时,乔利看见她感到很吃惊。乔利总是把她想象成干瘪、驼背的老太婆,因为知道她已经很老很老了。可是默迪尔看起来比陪她来的牧师还要高。她一定有六英尺高。白色的头发梳成四个大大的髻,赋予柔和的黑色面孔某种力量和权威。她站在那里,笔直得像根木棍,手里的桃木拐杖更像是用来交流而不是支撑的。她俯视着吉米姨婆皱巴巴的面孔,用拐杖轻轻敲击着地面。她用右手拇指摩挲着把手,左手顺着吉米姨婆的身体摸上去。她用长长的手指背面摸了摸病人的脸颊,然后把手掌放在额头上。她又把手指插进病人的头发,轻轻地挠了挠头皮,然后看了看粘在指甲上的东西。她抬起吉米姨婆的手,凑近仔细看了看指甲和手背的皮肤,然后用三个指尖按了按手掌上的肌肉。后来,她又把耳朵贴在吉米姨婆的胸口和腹部听了听。按照默迪尔的要求,几个女人把便盆从床底下拉出来让她瞧了瞧粪便。默迪尔一边看着,一边用拐杖敲击着地面。 “把便盆和粪便全都埋了。”她对那几个女人说。她又对吉米姨婆说:“你肚子着凉了。喝点热汤,不要吃别的。” “会过去吗?”吉米姨婆问,“我会好起来吗?” “我想会的。” 默迪尔转身走出屋子。牧师把她扶上自己的马车,送她回家。 那天晚上,女人们端来各种各样的汤,有黑豆汤、芥菜汤、白菜汤、甘蓝汤、萝卜汤、甜菜汤和绿豆汤,甚至还有滚烫的猪头肉汤。 过了两个晚上,吉米姨婆的体力恢复了很多。艾丽丝小姐和盖恩斯太太来探视,都说她好多了。三个女人坐一块儿聊起她们曾经遭遇的种种苦痛,治好或者减轻的疾病,哪种疗法管用。话题一遍又一遍地回到吉米姨婆的身体状况上。她们反复地谈论病因、怎样做本可以避免染病,还夸赞默迪尔从不失手的医术。她们的声音混合成一曲缅怀痛楚的哀歌,一会儿高一会儿低,和声复杂多变,音调虽不平稳,但对痛苦的咏叹始终如一。她们把对疾病的回忆紧紧搂在胸前,在说起以往经受的痛苦时舔唇咂嘴,津津乐道:生产、关节炎、喉炎、扭伤、背疼、痔疮等等,以及在地上四处活动—收割、扫除、搬抬、跳跃、蹲跪、捡拾—的过程中落下的伤痛,并且总是不忘贬低年轻人。 可她们也曾年轻过。那时,腋下与臀部的味道混合成迷人的麝香气息;眼神躲躲闪闪,嘴唇松弛,纤细的黑脖子上的脑袋灵巧转动的姿态只有母鹿可以比拟。她们发出的笑声好像能触碰到人,而不仅仅是种声响。 然后她们长大了—从后门慢慢溜进生活,开始成熟。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居高临下地对她们发号施令。白人妇女说“去干这个”。白人孩子说“把那个给我拿来”。白人男子说“过来”。黑人男子说“躺下”。不会差遣她们的只有黑人孩子和她们自己。但是,她们忍受着这一切,同时在自己的想象中重新塑造着这一切。她们替白人打理家务,并且十分清楚这点。当白人男子殴打她们的男人时,她们负责清洗血迹,回到家里还要遭受被打者的虐待。她们一只手打孩子,另一只手又为他们偷东西。她们的双手既能砍倒大树,又能剪断脐带,既能拧断鸡脖子、屠宰肥猪,又能悉心照料非洲紫罗兰,让它们花繁叶茂;她们的双臂既能将成捆成袋成包的东西装上车,又能摇着婴儿入睡。她们既能轻轻地把饼干拍成天真无邪的易碎的椭圆形,也能为死者穿上寿衣。辛苦劳作一天后回到家里,她们像梅子般依偎在自己男人的怀中。她们骑在驴背上的双腿同样也能骑在男人的胯上。区别无非如此。 然后她们开始老去。脊背弯了,体味臭了。她们蹲在甘蔗田里,趴在棉花地里,跪在小河边上,扛着整个世界。她们把一生都献给了自己的孩子,然后又要照顾孙子。她们如释重负般用粗布缠住头,用绒布裹住乳房,把舒适的毡鞋穿在脚上。她们不再有任何肉欲和哺乳的渴望,同时也不再被泪水与恐惧侵扰。她们可以走在密西西比的大街上、佐治亚的小巷里、亚拉巴马的田野里,再也不会受到骚扰。老到这份儿上,她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发脾气。对生活厌倦到期盼死亡的到来,冷静到可以接受生活的痛苦并无视它的存在的地步。事实上,她们最终获得了自由。这些黑人老妇的毕生都凝结在眼睛里—浓缩着悲伤与幽默、狡黠与平静、现实与幻想。 她们闲聊到深夜。乔利先是听着,然后渐渐困倦了。悲伤的催眠曲笼罩着他,摇晃着他,最后麻痹了他。睡梦中,从姨婆便盆里发出的骚臭味变成了马粪健康的气味,三个女人的声音汇成了口琴般愉悦的音符。睡梦中,他感觉自己蜷缩在椅子上,双手搁在两腿中间。睡梦中,他的生殖器变成了一根长长的桃木拐杖,被默迪尔用双手不停地抚摸着。 一个湿漉漉的星期六夜晚,吉米姨婆感觉没有力气下床,艾丝·福斯特就给她端来一份蜜桃馅饼。老太太吃了一块。第二天早上乔利进屋去倒便盆时,发现她已经断气了。她的嘴巴松弛成O形,那双长着男人般硬指甲的双手已经平摊开来,现在可以舒服地放在床单上了。她睁着一只眼睛盯着乔利,好像在说:“孩子,端便盆时可抓牢了。”乔利望着她,一步都迈不动,直到一只苍蝇飞落在她的嘴角。他气冲冲地把苍蝇轰走,然后又凝视了一番那只眼睛,与它道别。 吉米姨婆的葬礼是乔利平生参加的第一次葬礼。作为家庭成员,逝者的亲属,他成了众人关注的对象。女人们把房子打扫干净,把所有东西都拿出去通风,通知了所有相关人员,为一生未婚的吉米姨婆缝制了一件像是婚纱的白裙子,让她穿着去见基督。她们甚至还为乔利做了一套深色西装、一件白衬衫和一条领带。一个女人的丈夫还给乔利剪了头发。他处在精心呵护的包围中。谁也不跟他说话,也就是说,大家依然像对待孩子般对待他,从不邀请他参与严肃的谈话,然而他们为他设想了许多他实际上不曾奢望过的事:端上来的饭菜,木盆里的热水,熨过的衣服。守灵时,大家允许他睡觉,把他抱上床。一直到了姨婆死后的第三天—送葬的那天,他才与别人分享了这份荣耀。吉米姨婆的亲属从附近的镇子和庄园赶来。包括她哥哥奥维和他的老婆孩子,以及很多表亲。不过,乔利仍然是主角,因为他是“吉米的宝贝”,她生前最后一个疼爱的人,而且“是这个孩子发现她过世的”。女人们流露出的关切,男人们拍他脑袋的动作,都让乔利高兴,那些甜言蜜语让他痴迷。 “她是怎么死的?” “艾丝的馅饼害的。” “这话从何说起?” “她好端端的,头一天我还见过她。她让我带点黑线过去,说要给那孩子缝些东西。我应该意识到她要黑线是个坏兆头。” “那当然。” “跟艾玛一模一样。记得吗?她一个劲儿地要线。当天晚上就死了。” “是啊,唉,她非要不可。老是提醒我。我告诉她家里还有点儿,可是不成,她就要新线。所以,就在她躺在床上快要死了的那天早上,我打发莉尔·琼去买了些。我盘算着赶紧把线和一块甜面包给她送过去。你知道她有多喜欢我做的甜面包。” “当然知道。她经常夸你做的面包。她可真是你的好朋友啊。” “我信这话。我还没穿好衣服,萨莉就闯进门来大喊,说乔利上艾丽丝小姐家告诉她吉米死了。跟你说,我差点儿没晕倒在地。” “估计艾丝难受极了。” “哦,上帝,没错。可我告诉她,上帝赐予的最后还要收回。那根本不是她的过错。她做的蜜桃馅饼很好。可她认定了就是馅饼的原因。我觉得她的想法没错。” “嗯,她不该为这事内疚。她只是做了我们大伙儿都会做的事情。” “是啊。我也正要包起甜面包呢,没准儿也会害了人家。” “我不觉得。甜面包成分单纯。可是馅饼对病人来说就太不好了。我奇怪吉米怎么不知道。” “就算知道也不会说。她就想让别人开心。你知道她的为人。她太好了。” “我说也是。她留下什么东西了没有?” “连块手绢都没有。房子是克拉维尔镇的几个白人的。” “哦,是吗?我以为是她的房产。” “也许曾经是。但现在不是了。我听说保险公司的人跟她哥哥谈过了。” “总共给多少钱?” “八十五块,我听说。” “全部?” “这点钱够让她入土吗?” “看样子不行。去年四月我爸死的时候花了一百五十块。当然,我们什么都讲究。看来吉米的亲戚可能得凑点钱了。那个给黑人送葬的司仪给钱少了可不干。” “真可怜。她交了一辈子保险金。” “你以为我不知道?” “那孩子怎么办?他上哪儿去?” “谁也找不到他妈,所以吉米的哥哥要把他带到自己那儿去。听说他那地方挺好。室内厕所什么的都有。” “那挺好。他像个善良的基督徒。那孩子也需要男人来管教管教。” “葬礼什么时候开始?” “两点钟。她得在四点下葬。” “宴席在哪儿办?听说艾丝想在她家里办。” “不,在吉米家。她哥哥想这么办。” “规模可能挺大。大家都喜欢老吉米。坐在教堂的长椅上时肯定会想念她的。” 庄严凄美的葬礼过后是愉快喧闹的丧宴。那感觉就像街头悲剧,高度规范的正式结构中的不少边边角角里又塞进自发的表演。死者就是悲剧的主人公,而幸存者都是无辜的受害人。在牧师的带领下,送葬者齐声颂扬神的万能,一节节反复高唱着礼歌,哀伤生命的消殒,惊叹于上帝之道和经由墓园而恢复的自然秩序。 因此,宴席象征着狂欢、和谐、对事物脆弱性的接受与对苦难终结的喜悦。象征着欢笑、解脱以及对食物的深深欲望。 乔利还没有完全意识到姨婆已经不在了。一切都那么有趣。甚至到了墓地,他都只觉得很新奇。在教堂里,轮到他向遗体告别时,他伸出手想摸一下,看看是否真的像大家说的那样冰冷。可是他又迅速地把手缩了回来。吉米姨婆看上去是那么安详,去惊扰这样的安详似乎不妥。在别人的哭号声中,他慢腾腾地走回自己的座位,双眼干干的,心想自己是否也应该努力哭泣。 回到家里,他随心所欲地加入了欢闹,享受着自己的真实感觉—某种狂欢节般的心情。他大吃大喝,感觉好得想试着去认识一下他的表兄弟们。照大人们说,他们到底是不是他的表兄弟还有待确定,因为奥维只是吉米同父异母的哥哥。乔利的母亲是吉米妹妹的女儿,那个妹妹是吉米父亲第二次婚姻所生,而奥维则是第一次婚姻所生。 其中一位表哥让乔利格外感兴趣。他大约十五六岁。乔利走出去时,看见那小伙子正跟别的几个孩子站在吉米姨婆以前经常用来煮衣服的大盆旁边。 他大着胆子,试探性地招呼了声“嗨”。他们回应了一声。那个十五岁的杰克递给乔利一支烟卷。乔利接过烟,伸长胳膊把烟头凑到火柴上去,而不是把烟放在嘴里用火去点,为此大家嘲笑了他。他觉得很没脸面,把烟卷扔在了地上。他觉得必须做点什么,在杰克面前重新证明自己。因此,当杰克问他是否认识女孩子时,乔利说:“当然了。” 乔利认识的所有女孩都在宴席上,他指了指后门廊上一群站着闲聊的女孩。达莲娜也在里面。乔利希望杰克不要看中她。 “咱们找几个出去散步吧。”杰克说。 两个男孩慢悠悠地朝门廊走去。乔利不知如何下手。杰克把两条腿跨在摇摇晃晃的门廊栏杆上,就那么坐着凝视远方,好像对女孩们全然不感兴趣。其实他在让她们好好打量自己,同时又在谨慎地评估着她们。 女孩们装作压根儿就没看见两个男孩,继续叽叽喳喳地聊着天。很快,她们的闲聊变得刻薄起来,相互间的温柔打趣被尖酸所取代,变成了某种严肃的取笑。这让杰克捕捉到某种信号:女孩们开始对他有反应了。她们感觉到了他的男性气息,正为引起他的注意而较劲。 杰克离开栏杆,径直向一个叫苏可的女孩走去,她在取笑中表现得最为尖酸刻薄。 “想带我到处看看吗?”他甚至都没有微笑。 乔利屏住呼吸,等着苏可呛杰克。她在这方面非常在行,是出了名的利嘴。让他大为意外的是苏可竟爽快地同意了,甚至连眼帘都低垂下来。乔利鼓起勇气,转身走到达莲娜跟前说:“一起走走吧。我们就到溪谷那边。”他等着达莲娜板起脸来说不,或者说干吗之类的话。乔利对她的感觉很大程度上还是害怕—既害怕她不喜欢自己,又害怕她喜欢。 他的第二种害怕化作了现实。她笑着从陡斜的三级台阶上跳下来,走到他跟前。她的双眼充满怜悯,乔利想起自己是死者的家属。 “如果你想去,”达莲娜说,“可不能走太远。妈妈说我们得早点离开,天快黑了。” 他们四个走了。另外几个男孩也来到门廊上,打算跳起同样兼具敌意、冷漠和绝望的求偶之舞。苏可、杰克、达莲娜和乔利穿过几户人家的后院到达一片开阔地带。他们跑过这里,来到一条干涸的河床上,两边绿树成行。这次散步的目标是野葡萄园,那里长着圆叶葡萄。葡萄还很青涩、坚硬,还不够甜,可依然被放入口中。他们谁也不想—至少当时不想—吃到葡萄里轻易流出的深红汁液。那种克制、矜持,那种尚未展开的憧憬中的甜蜜,比起完全成熟的葡萄,更让他们感到兴奋。终于,他们的牙齿无法忍受了,两个男孩便开始向女孩扔葡萄取乐。他们细细的孩子气的黑胳膊扔葡萄时在空中画着G的谱号。追逐中,乔利和达莲娜离开了溪谷口。当他们停下来喘气时,已经看不到杰克和苏可了。达莲娜的白布裙上染满了葡萄汁。头上那只蓝色的大蝴蝶结松开了。夕阳中的微风吹得发带不停地飘动。他们都上气不接下气,瘫坐在松树林边又绿又紫的草地上。 乔利躺在草地上喘着气。他的嘴里满是葡萄味,聆听着预感下雨的松针发出响亮的沙沙声。雨腥味、松树的清香以及葡萄的气味,让他感到头晕目眩。太阳已经消失,抽走了道道耀眼的金光。乔利转过脑袋寻找着月亮,他看到了月光下坐在自己身后的达莲娜。她的身子蜷成D形—胳膊搂着膝盖,头放在双膝上。乔利能看到她的内裤和充满青春气息的大腿肌肉。 “我们最好快点回去吧。”他说。 “好的,”她在草地上伸展双腿,动手重新系好蝴蝶结,“妈妈肯定会打我的。” “不会的。” “会的。她说要是我弄脏衣服了就会打我。” “你没弄脏啊。” “弄脏了。瞧这儿。”她从发带上收回手,抹平裙子上被葡萄汁染得最严重的那块地方。 乔利感到过意不去。其实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他的过错。他忽然意识到吉米姨婆已经死了,因为他不再有挨打的恐惧了。除了奥维舅公,不会再有人打他了,再说,舅公也还在服丧期。 “让我来。”乔利说。他站起来面对达莲娜,想系好她的发带。达莲娜双手伸进他敞开的衬衣,摩挲着他汗湿紧绷的皮肤。乔利吃惊地看着她时,她才停住手,然后大笑起来。乔利笑了笑,继续系那只蝴蝶结。达莲娜再次把手伸进他的衬衫。 “别动,”乔利说,“不然我怎么系啊?” 达莲娜用指尖挠着他的肋骨。他咯咯笑着抓着自己的肋骨。很快他们就叠合在一块儿了。达莲娜的手缓缓绕着探进他的衣服。作为对这场游戏的回报,乔利把手伸进她的领口,然后又伸到裙子底下。当他把手伸进她的内裤时,她突然不笑了,满脸的严肃。乔利害怕了,想把手拿开,但达莲娜按住他的手腕,他没法动。乔利于是用手指摸索着她的身体,她则抱住乔利的脸和嘴亲个不停。乔利觉得她嘴唇上的葡萄味让人心烦意乱。达莲娜松开他的脑袋,抬起身子,脱掉了内裤。乔利有些吃力地解开纽扣,然后把裤子褪到膝盖以下。他们的肉体开始让他有感觉了,并没有他想的那么困难。她轻轻呻吟着,但体内积聚起来的兴奋促使他闭上双眼,把她的呻吟仅仅当作头顶松叶的叹息。正当他感觉某种爆发即将决堤时,达莲娜身体一僵,尖叫起来。乔利以为自己弄疼了她,但在凝视她的脸庞时,却发现她正惊恐地注视着他肩膀上方的什么东西。他猛地转过头去。 那儿站着两个白人。一个拿着酒精灯,另一个握着手电筒。错不了,他们是白人,他闻得出。乔利跳了起来,努力一气呵成地从跪到站,同时提起裤子。那两个人都带着长枪。 “嘿嘿嘿……”窃窃的笑声如同一长串哮喘般的咳嗽。 另外那个人用手电扫了乔利和达莲娜几下。 “继续干啊,黑鬼。”握手电的那个人说。 “先生?”乔利说,一边寻找着一个扣眼。 “我说了,继续干啊。干它个痛快,黑鬼,干它个痛快。” 乔利的眼睛无处可落,滴溜转着偷偷打量四周,寻找藏身之所,身体仍然处于僵硬状态。打手电的那人把枪从肩上拿下来,乔利听见了金属的碰撞声。他马上又跪了下来。达莲娜把头转过去,眼睛离开灯光深入四周的黑暗,看上去几乎毫不在乎,仿佛眼前发生的这场闹剧跟它们毫无关系。出于全然的无助,乔利狂暴地掀起达莲娜的裙子,拉下了自己的长裤和内裤。 “嘿嘿嘿……” 当乔利开始重复刚才的动作时,达莲娜用双手捂住了脸。他只能装装样子。手电光在他的屁股上照出一个圆月亮。 “嘿嘿嘿……” “干啊,黑鬼,加快速度。你还没让她有感觉呢。” “嘿嘿嘿……” 乔利加快了速度,同时看着达莲娜。他恨她。他几乎希望真能那样就好了—激烈、长久、痛苦地干她。他对她恨之入骨。手电筒的光爬进了他的肠道,把葡萄的甜味变成了胆汁的恶臭。他盯着月光和灯光下达莲娜捂着脸的双手。那双手看着好像婴儿的手。 “嘿嘿嘿……” 几只狗嚎叫起来。“是它们,是它们。我听得出有‘老宝贝’的声音。” “没错。”提着酒精灯的那人说。 “走吧。”手电光移开了,其中一个人朝“老宝贝”吹了声口哨。 “等等,”提酒精灯的那人说,“这黑鬼还没高潮呢。” “哦,他自然会的。祝你好运,小黑鬼。” 他们踩着脚下的松针。过了很长时间,乔利还能听到他们吹口哨的声音,后来,狗的应答不再是嚎叫,而是认出熟人后发出的那种热情兴奋的尖叫。 乔利独自站起来,默默地系上裤子。达莲娜没有动弹。乔利真想掐死她,但却用脚碰了碰她的腿。“我们得走了,姑娘。快点。” 达莲娜闭着眼睛找自己的内裤,没找到。两人于是在月光下四处拍打着寻找。找到后,她穿好,动作像个老女人。他们走出松树林,朝大路走去。乔利在前面,她慢慢腾腾地跟在后面。开始下雨了。“这倒好,”乔利想,“可以解释我们的衣服是怎么回事了。” 他们回到家里时,大概还有十来个客人在。杰克已经走了,苏可也走了。有几个人回去拿更多的食物—土豆饼和小排骨之类。大家都沉浸在黄昏的回忆中:曾经的梦想、记忆中的人物和昔日的憧憬。酒足饭饱的舒服劲儿产生了催眠的效果,让人缅怀过去,构筑幻觉。 回家的乔利和达莲娜只引起了一丝微弱的波动。 “你们怎么全湿透了?” 达莲娜的妈妈只是含糊地唠叨了几句。她看来已经酒足饭饱,两只鞋搁在椅子底下,裙子侧面的拉链开着。“丫头,过来。我早跟你说过……” 有几个客人想等雨势减弱再走。另外几个是坐马车来的,觉得最好还是立刻动身。乔利走进那间被改造成他的卧室的小储藏室。他的小床上睡着三个婴儿。他脱下被雨水和松叶浸透的衣服,穿上连身工装。他不知道上哪儿去。吉米姨婆的屋子肯定不行,何况奥维舅公和妻子晚上要睡在那里。他从一口箱子取出一条被子铺在地上,然后躺下。有人在煮咖啡,他好想在入睡之前喝一杯。 第二天是清理日,要结清各种账单,分配吉米婆姨留下的东西。大家嘴角半垂,目光混沌,走起路来小心翼翼。 乔利毫无目标地四处闲荡,接到吩咐就去干些小活儿。前一天大人们给予他的全部荣耀和温暖被严厉所代替,但这其实很合他的情绪。他脑中全是手电光、酸葡萄,以及达莲娜的双手。当他不想这些时,脑袋空得就像刚拔完牙留下的空隙,仍然感觉曾经填满它的蛀牙还在那里。因为害怕撞见达莲娜,他不想离开房子太远,可又无法忍受死去姨婆的房子里的那股气氛。人们挑拣她的遗物,评论东西的“品相”。他郁郁寡欢,烦躁不安,对达莲娜憋着股怨气。他从来没有想过去怨恨那两个猎人。那种情绪会毁了他的。他们可是身材魁梧、带着枪的白人。而他矮小无助,还是黑人。都用不着动脑筋想,他潜意识里就明白—仇恨他们会让他自取灭亡,会把他像块煤球般烧掉,只剩下灰烬和问号般的烟雾。他是后来才开始仇恨白人的—但不是现在。后来,他发现仇恨可以用甜蜜的方式,而不是用阳痿来表达。此时此刻,他仇恨的是那个造成这种状况的人,他的失败与阳痿的见证者。那个他无力保护、未能让她避开手电筒的圆月形光圈以及嘿嘿嘿的笑声的人。他想起回来的路上,他们默默地走在雨中,达莲娜湿漉漉的发带拍打着她的脸颊。心中涌起的憎恨让他浑身发抖。他没有可以去说说话的人。老布鲁这些天经常喝得醉醺醺的,什么都搞不懂。再说,乔利怀疑自己是否会跟他坦白这种耻辱。即使对布鲁,这个女人杀手,他也会撒点小谎。在他看来,孤独似乎要比独自一人好很多。 奥维舅公准备离开的那天,当所有的东西都装上车,当讨要遗物的吵嚷声逐渐平息,化作每个人舌尖上黏糊的肉汁时,乔利坐在后门廊上等候着。他突然生出达莲娜可能怀孕的念头。这个想法极其荒谬、愚昧,但它足以让乔利感到害怕。 他必须赶紧逃走。何况他本来也要在那天离开。与这儿只隔一两个镇子还不够远,尤其是他并不喜欢也不想依靠舅公。还有,达莲娜的母亲肯定会来找他,奥维舅公会把他交出去的。乔利知道抛弃一个怀孕的女孩一走了之是不对的,同时满怀同情地回想起自己的父亲就是这么做的。此刻他终于明白了。于是他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找到父亲。他会理解的。吉米姨婆说过,他去了麦肯。 乔利像小鸡脱壳一样毫不犹豫地离开了门廊。走出一小段路后他想起了那件宝贝。吉米姨婆留下点东西来着,可他忘得一干二净。姨婆在一段废弃的烟道里藏了个她称之为宝贝的小口袋。他溜进房子,发现屋里空空荡荡。他刨着烟道,手先是碰到了蜘蛛网和烟灰,接着找到了那个软软的口袋。他取出里面的钱,有十四张一块的纸币,两张两块的,还有很多零碎的硬币……总共二十三块。这些钱肯定够他去麦肯的。麦肯,听上去多么美好有力的名字啊。 对一个佐治亚的黑孩子来说,离家出走算不得多难的事。只要悄悄溜出来并迈动步伐就可以了。夜晚来临,你可以在谷仓里过夜。如果没有狗,还可以睡在甘蔗田或空旷的锯木场里。你可以在地里找东西吃,在乡下小店买汽水和甘草糖。应付那些喜欢问东问西的成年黑人,你很容易就能编段伤感的故事讲给他们听。白人对这种事不关心,除非他们想找点乐子。 走了几天后,他开始去敲那些漂亮住宅的后门,对黑人厨子或白种女主人说想找份活儿干,除草、犁地、收割、打扫都行,声称自己就住在附近。干上一两个星期后他又会离开。他就这么过活,直到夏天结束。直到十月,他才来到一个有正规汽车站的大镇子。兴奋和担心让他口干舌燥。他走到黑人专柜那边去买票。 “先生,到麦肯要多少钱?” “十一块。十二岁以下儿童五块五。” 乔利只有十二块零四分。 “你多大了?” “刚到十二岁,先生。可是妈妈只给了我十块钱。” “我可没见过哪个十二岁的孩子有你这么高。” “求求你,先生。我必须去麦肯。我妈妈生病了。” “别忘了你说妈妈给了你十块钱。” “那是我养母。我亲妈在麦肯,先生。” “我想要是让我碰到个撒谎的黑鬼,我还是认得出来的。不过万一你没撒谎,万一你的一个妈真的快死了,想在见上帝前看一眼她的小黑孩,我就卖给你吧。” 乔利装作什么都没听见。这样的辱骂已经像虱子一般成了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在他的记忆中,没有比那次跟老布鲁吃西瓜的经历更快乐的事了。离汽车发动还有四个小时。时间过得慢极了,就像粘在捕蝇纸上的虫子那样挣扎着—为了生存奋力拼搏,精疲力竭,最后慢慢死去。乔利不敢动弹,甚至不敢去厕所。好像他离开一会儿汽车就可能开走。终于登上开往麦肯的汽车时,他已经憋得浑身僵硬了。 他在后排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只有他一个人。整个佐治亚在他眼前悄然掠过,直到太阳退出视野。甚至在黑夜里,他都渴望看着这片景色,直到使尽气力也无法让眼睛睁着,他才睡着了。他醒来时天已大亮,一个拿着面包夹冷火腿的肥胖的黑女人正在轻轻地推他。他们悄然进入麦肯时,他牙缝里依然塞满了火腿的味道。 在巷子尽头,乔利看见一群男人像葡萄般簇拥在一起。在那些弯下腰的身影头顶盘旋着一句响亮的叫声。跪趴着的、斜靠着的都专注地盯着地上的某一小块儿。走近些时,乔利闻到了一股兴奋的男人味儿。正如弹子球房那人说的,这些人完全是冲着骰子和钞票围拢在一起的。每个人身上都或多或少装饰着些绿色的纸币。有些人把自己的钞票分开,卷起来缠在手指上,然后把手指握成拳,让纸币干净的一端伸出去,显得既优雅又粗野。另外一些人把纸币码成一沓,在中间折起来,然后拿出一小沓,好像随时准备出牌。还有一些人随便把钞票团成小球。有一个人还让钞票从帽檐下伸出来。另一个人用拇指和食指捻着纸币。那些黝黑的手握着的钞票数量乔利前所未见。他融入这群人的兴奋中,与父亲相见前口干舌燥的紧张被兴奋的涎水代替了。他打量着那一张张面孔,寻找可能是父亲的那张。他怎么能认出来呢?他会是大一号的自己吗?那一刻乔利想不起自己是什么模样了。他只知道自己十四岁,黑人,已经六英尺高了。他打量着那一张张面孔,看到的只是眼睛,祈求的眼睛,冷淡的眼睛,放射着凶光的眼睛,带着恐慌的眼睛—所有的眼睛都紧盯着一对骰子移动,那人忽而把骰子抛起来,忽而收拢住,忽而又抛起来。只见他一边对着骰子喃喃地说了几句祷文似的话(其他人随声应和),一边搓着骰子,感觉就像在搓两个发烫的煤球。他激动地高喊一声,骰子从手中飞出去,随后赞叹与失望的声音汇成了一曲交响乐。掷骰人把钞票揽起,这时有人大叫:“拿着钱爬走吧,你这水狗,我就没见过比你还厉害的家伙。”一阵笑声响起,紧张的气氛明显缓和了,其间有些人互换着钱。 乔利在一个白发老头的后背上轻轻拍了拍。 “您能告诉我萨姆逊·富勒在这附近吗?” “富勒?”那人熟悉这个名字,“不知道,他就在附近。在那儿。穿棕色夹克的那个。”那人指过去。 一个穿浅褐色夹克的男子站在人群很远的那端。他正跟另外一个人吵吵嚷嚷,激动地比画着什么。两人都气得脸皱成一团。乔利从边上溜过去,来到他们站着的地方,几乎难以相信自己已经抵达此行的目的地。那就是他的父亲,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但那的确就是他的眼睛,他的嘴唇,他的整个脑袋。他的肩膀缩在夹克里面,他的嗓音,他的双手—都是那么真实。它们存在着,真实地存在着。乔利总是把父亲想象成一个巨人般的男子汉,因此,当他走近后发现自己比父亲还高时感到非常吃惊。事实上,他正端详着父亲头顶的一块秃斑,忽然想摸摸那块地方。当他正看着那块被乱糟糟的发丛包围的干净的秃块入迷时,那人转过一张严厉而凶狠的脸来。 “小子,你要干吗?” “嗯,我想问问……你是萨姆逊·富勒吗?” “谁打发你来的?” “嗯……” “你是梅尔芭的儿子吗?” “不是,先生,我是……”乔利眨巴着眼。他忘了母亲的名字。他知道过吗?他该怎么说?他是谁的孩子?他不能说“我是你的儿子”,那听着有点无礼。 那人不耐烦了。“你脑子有毛病啊?谁打发你来找我的?” “没有人,”乔利的手心开始冒汗,那人的眼睛让他害怕,“我只是觉得……我是说,我只是到处转悠,哦,我叫乔利……” 可是富勒已经转过身去,新一轮游戏要开始了。他蹲下来把一张纸币扔到地上,等着掷骰子。这一轮结束后,他站起身,气冲冲地对乔利喊道:“告诉那婊子她会拿到钱的。好了,别他妈的再让我看到你了!” 过了很长时间,乔利才能把腿从地面上抬起来。他试着倒退出去,然后走开。他费了很大的劲儿才让第一块肌肉配合。终于抬动脚后,他从巷子走出去,走出阴暗,走上阳光闪耀的大街。来到阳光下,他感到双腿不听使唤。路边放着个倒扣的橘筐,上面贴着一张双手握在一起的图片。乔利在上面坐下来。阳光像蜂蜜般滴落在他头顶。一辆载着水果的马车驶来,车夫吆喝着:“新鲜的葡萄,甜如糖,红如酒。” 噪声似乎变得越来越响。女人鞋子的踢踏声,在门口转悠的男人的笑声。某个地方有辆电车。乔利还在那里坐着。他知道只要一动不动的就不会有事。然而他的眼角还是浮现出痛苦的痕迹。他必须动用一切手段将其驱散。他想,只要静止不动,眼睛始终盯着一件东西,泪水就不会流出来。于是,他坐在滴蜜似的阳光里,设法调动每根神经、每块肌肉,共同努力阻止眼泪流下来。在他百般挣扎,把所有的劲儿都集中到眼睛上的时候,直肠突然张开了。没等他意识到是怎么回事,稀稀的粪便已经顺着两腿流了下来。在他父亲待的那条巷子的出口,在阳光下的橘筐上,在满是男人和女人的大街上,他像个婴儿般拉起稀来。 他惊惶不安,不知是否应该待在原地不动,等天黑后再说。不行。父亲肯定会出现,会看到他,笑话他的。上帝啊,他会笑话的。所有的人都会笑话的。看来只有一件事可做了。 乔利沿着大街奔跑,只觉得四周寂静无声。人们的嘴在动,脚在动,一辆汽车慢吞吞地驶过—却没有丝毫声音。一扇门无声无息地撞上了。他自己的脚步也没有发出任何声响。空气似乎要扼住他的脖子,阻拦着他。他仿佛是在一个要使他窒息而死的松脂构成的世界中吃力地向前推进。他仍然奔跑着,看见的都是无声运动的物体,直至来到楼房的尽头,那片空地的起点,看见了前方蜿蜒流过的奥克芒格河。他匆匆跑下一道满是石子的斜坡,来到伸进那片浅水区的码头。他在码头下面找到最暗的阴影,蹲在一根柱子后面钻进那黑暗中。他像胎儿似的僵硬地蜷缩着身体,双手捂住眼睛,在那片黑暗中定定地待了很长时间。听不到任何声音,看不到任何东西,只有黑暗与灼热,以及眼帘上指关节的压迫。他甚至忘记了被弄脏的裤子。 夜幕降临。黑暗、温热和寂静包裹着乔利,就像接骨木的皮肉保护着种子那样。 乔利微微动了动。他只感到脑壳里疼得厉害。很快,那天下午发生的事像闪亮的玻璃碎片般扎进他内心。起先,他看到的只是黑色手掌中的钞票。然后他感觉自己坐在一把很不舒服的椅子上。可是,仔细一看,原来是个人头,头顶有块橘子大小的秃斑。当这些碎片终于汇成完整的记忆时,乔利才闻到自己身上的气味。他站了起来,感觉虚弱,头晕,浑身抖个不停。他在那根柱子上靠了会儿,然后脱掉长裤、内裤、鞋和袜子。他抓了把土在鞋上搓了搓,然后向河边爬过去。因为看不清楚,他不得不用手摸索着水的边缘。他在河水中慢慢地涮着裤子,不断揉搓,直到觉得干净了才住手。他回到刚才待的柱子附近,脱下衬衣裹在腰间,把长裤和内裤铺在地上。他蹲了下来,剔除码头上腐烂的木屑。忽然,他想起了吉米姨婆,她的橡胶药袋,她的四颗金牙,她缠在头上的紫色布巾。想起她从自己碗里拣出一块熏猪蹄给他吃,这股思念让乔利难受得整个身体都要裂开了。他尤其记得姨婆拿肉的姿势—有些笨拙地用三根手指捏着,但满含深情。没有任何言语,只是拣出一块肉递给他。想到这里,乔利泪如泉涌,在下巴上汇成了花束。 三个女人从两扇窗户里探出头来。她们看见一个陌生少年干净的长脖子后就招呼了他一声。少年走进她们的房间。屋里黑暗又燥热。她们给他倒了瓶柠檬水。他喝的时候她们的眼睛透过瓶底,透过滑溜溜的甜水向他游去。她们重新给了他男子汉的感觉,他茫然地领受了。 乔利生活的碎片恐怕只有在音乐家的头脑中才是连贯聚合的。只有那些借助弯曲的镀金铁片或黑白长键倾吐心声的人,以及那些用紧绷的兽皮和琴弦在木质走廊中发出回响,借此表达心语的人,才能为他的生命赋予真实的形式。只有他们知道如何将红色的西瓜瓤与那只口袋与酸葡萄与照到屁股上的手电光与抓着钞票的手与装在瓶子中的柠檬水与一个叫布鲁的男人联系起来,明白这一切在快乐、痛苦、愤怒与爱中意味着什么,同时赋予它们自由所带来的最终的、无所不在的痛楚。只有音乐家才会感觉到,并且知道—但意识不到自己知道—乔利是自由的。危险的自由。自由地感受自己体会到的一切—恐惧、内疚、羞愧、疼爱、悲伤、怜悯。自由地表达温柔或者暴怒,自由地吹口哨或者哭泣。自由地睡在过道上或者一个唱着歌的女人白色的床单之间。自由地找活儿干,自由地辞掉。他可以随便进监狱却没有被监禁的感觉,因为他早就见识过监狱看守那种鬼鬼祟祟的眼神,可以自由地说“不行,先生”,并面带微笑,因为他已经杀过三个白人了。他可以自如地忍受一个女人的辱骂,因为他已经在肉体上征服了她。他甚至可以敲打她的脑袋,因为他已经在怀里搂过这个脑袋了。当她生病时他可以放手地温柔以对,给她擦地,因为她已领略过他的男子汉气概了。他可以放纵地喝个烂醉,因为他当过铁道养路工,跟其他囚犯用锁链串在一起干了三十天的活儿,还曾经把女人射进他腿肚里的子弹抠出来。他可以随意生活在幻想中,甚至可以自由地选择死亡,如何死与何时死对他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在那些日子里,乔利成了一个真正自由的人。被母亲遗弃在垃圾堆里,父亲为了赌钱而不理睬他,这一切让乔利觉得自己再也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他只剩自己的感官和胃口,只有这二者他还有些兴趣。 他遇见宝琳·威廉斯时正处于这种上帝般无所不能的状态。手电光没有办到的事,宝琳,或者说与宝琳的婚姻却办到了。单调、毫无花样以及枯燥沉重的压力逼得他濒临绝望,同时窒息了他的想象。被要求永远只跟同一个女人睡觉,在乔利看来,这样的想法既奇怪又违背自然;还要不断对老一套的行为和日常活动提起热情;他对女人的傲慢感到不解。他在肯塔基遇见宝琳时,她正靠着篱笆,用一条坏腿蹭着另一条腿。他在她内心唤起了整洁、魅力与快乐,这让他渴望与她共筑爱巢。他至今都没有搞清楚是什么摧毁了这种渴望。但他并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他考虑得更多的是,自己昔日的那份好奇到底怎么了。如今,一切的一切都让他感到索然无味。对自己,对他人,他都不感兴趣。只有在喝酒的时候他才会感到略微解脱,看到些许光明,那点感觉熄灭后,就只剩下浑浑噩噩了。 然而婚姻生活中让他目瞪口呆、完全不知所措的事件还属孩子的降生。由于根本不懂如何抚养孩子,加上从来没有看到过父母抚养自己,他根本无法理解该如何处理这种关系。如果对积蓄财物感兴趣,他也许会考虑把他们视为财产的继承人;如果需要向某些不知名的“其他人”证明自己的本事,他也许会希望他们以他为榜样,为了他而出人头地。如果不是在十三岁时就成了孤儿,在这个世界上孑然一身,仅仅被一个垂老的女人抚养过,而她的年龄、性别和兴趣都与他本人的相去甚远,他也许会感到自己跟子女之间有种稳定的关系。而事实是,他固然会对他们有所反应,但那反应却总是取决于他那个时刻的感觉。 于是,一个星期六的午后,在春天淡淡的阳光下,他摇摇晃晃、满嘴冒着酒臭气回到家,发现女儿在厨房里。 她正在洗碗。她弓着瘦小的背俯在水池边。乔利隐隐约约看到了她,却说不清看见了什么,感觉到了什么。然后他觉得难受起来,接着,难受化作喜悦。他情感的变化依次是厌恶、内疚、怜悯,然后是爱。厌恶是对她年轻、无助、无望的存在的反应。她就那样弓着背,歪着头,像在躲闪始终威胁着却没有挥出的拳头。她何必要显得那么怕挨打呢?她还是个孩子—没有负担—为什么不开心呢?她那种对苦难明白无误的宣示其实是一种谴责。他真想拧断她的脖子—不过动作会很温柔。内疚和无能为力的感觉像一曲狂暴的二重奏般升腾起来。他能为她做些什么—曾经又做过什么?能给予她什么?能对她说些什么?一个贫困潦倒的黑人能对着自己十一岁女儿弯曲的脊背说些什么呢?如果他正视女儿的脸,定会看见那双惊恐却又充满爱意的眼睛。惊恐让他烦躁,爱意让他暴怒。她怎么胆敢爱他?她完全丧失理智了吗?他应该怎么应对这件事呢?回报吗?怎么回报?他那双长满粗茧的手怎样才能让她露出笑容?他对世界和人生的哪些了解对她有用?他粗壮有力的胳膊和喝得烂醉的脑袋做出什么成就才能让他获得自尊,反过来容许他接受女儿的爱意?他对她的憎恨已溜进肠胃,让他快要作呕。就在呕吐从预感变为感觉之前,她改变了重心,单脚站立,用另一只的脚趾挠着小腿肚。姿态安静,楚楚动人。她的手一圈圈转着刷洗一只煎锅,把一块块黑渣刮进冰冷、油腻的洗碗水中。那弯曲的脚趾怯生生地挠着的样子—就像他在肯塔基第一次看见宝琳时她的动作。倚在篱笆上,眼睛茫然地凝视着远方。赤裸的脚上奶油色的趾头挠着丝绒般的小腿。那是如此简单而微不足道的动作,却在那一刻让他充满了奇妙的柔情,不是想用自己的腿分开并紧的双腿的寻常肉欲,而是一种温情,一种保护的冲动。他强烈地想要用手握住她的脚,用牙齿轻轻地咬掉她小腿上的瘙痒。他当时就是那样做的,逗得宝琳笑个不停。此刻,他又这样做了。 温柔的怜悯之情在他体内直往上喷涌,他双膝跪地,眼睛盯着女儿的那只脚。他四肢着地爬向她,伸出手,向上一下子握住了那只脚。佩科拉失去平衡,就要扑倒在地。乔利伸出另一只手扶住她的臀部防止她摔倒。他低下头,开始舔咬她的小腿肚。他的嘴唇挨着结实、鲜嫩的皮肤颤抖起来。他闭上眼睛,用手指去探她的腰肢。震惊中身体的僵硬和嗓子的失语,比当年宝琳轻松的大笑更好。对宝琳的回忆与此刻疯狂的犯忌行为交织在一起,让他既茫然又兴奋。这时,一股情欲的电流冲向生殖器,让它膨胀,肛门肌肉变得松弛。这股欲望的边缘包裹着一层彬彬有礼。他想温柔地强暴她。但这种温柔不会持久。他无法忍受她紧绷的阴道。他的灵魂似乎滑入了下体,飞进了她的体内。他进入的刹那太过激烈,刺激得她从喉咙深处倒吸了一口气,这是她发出的唯一声响,犹如马戏团的气球瞬间泄了气。 随着肉欲的分崩、弥散,他发觉她潮湿油滑的手握着自己的双腕,手指攥得死紧,可这种紧握是出于徒劳而倔强的挣扎,还是出于其他情感,他无从得知。 从她体内出来让他痛苦之极,他迅速地从她干涩的阴道里拔出了生殖器。她好像晕了过去。乔利站起来,只看见她灰色的内裤绕在脚腕那里,显得如此可怜和无力。痛恨与怜悯再次交织在一起。痛恨让他不想把她抱起来,怜悯又迫使他给她盖上东西。 就这样,当孩子的意识恢复时,她正躺在厨房的地板上,身上盖着一条沉甸甸的被子,试图弄明白双腿之间的疼痛与母亲俯视自己的那张惊恐的脸之间有什么关联。 看啊那只小狗汪汪地叫着你愿意跟简 玩吗看啊那只小狗在跑跑吧小狗跑吧 从前有个老人,他喜欢各种各样的物品,但稍微与人接触就会感到头晕目眩,而且会恶心好久。他想不起这种厌恶感源于何时,也想不起没有这种感觉的岁月。年少时发现别人似乎并没有同样的厌恶感,他感到非常不安。然而,他受过良好教育,学了不少东西,包括“愤世嫉俗”这个词。这个标签让他感到既自在又充满勇气,他相信如果为某种罪恶赋予名称,即便不能消除它,也会使其中立。后来,他又读了不少书,结识了历代若干愤世嫉俗的伟大人物,在心灵上把他们引为同道让他感到释然,给他提供了衡量自己的奇想、渴望和抵触的准绳。另外,他发现愤世嫉俗是培养个性的最佳手段:当他克制住自己的厌恶,偶尔接触、帮助、指导或对某人表示友好时,他会觉得自己的行为慷慨而崇高。当他被人类的某种做派或者缺陷激怒时,他会觉得自己明辨是非,一丝不苟,满怀高尚的忧虑。 和很多愤世嫉俗者的情况类似,对人类的藐视促使他选择了一项专为他人服务的职业。他从事的都是那种完全依赖于赢得别人信任的能力的工作,需要与人保持非常密切的关系。游戏般当了一段时间圣公会的牧师后,他辞职成为了一名社会工作者。然而时运作对,他最终选择了一份能同时给自己带来自由和满足的职业。他成了“阅读家、咨询师和解梦人”。这个职业非常适合他:时间由自己支配,竞争不激烈,客户早已被做过说服工作,因此都好应付。他有太多的机会见证人类的愚昧而自己又不必受其影响或威胁。同时,目睹肉体的衰败反而培养了他挑剔的品位。虽然收入微薄,但他不好奢华—修道院的经历强化了他天生的禁欲主义,同时又培养了他对孤独的嗜好。独身犹如避难所,沉默犹如盾牌。 终其一生,他对各种东西充满了爱恋—并非为了积累财富或者漂亮物件,而是对旧货发自内心的喜欢:母亲用过的咖啡壶,自己住过的出租公寓门口的脚垫,救世军店铺柜台上的一条被子。就好像他对人类接触的蔑视自动转化成了对人类接触过的东西的渴望。他唯一能忍受的属于人类的东西就是残留在无生命物品上的人的精神。比如,他会凝视脚垫上留下的人的足迹,吸嗅被子的气味,沉湎在某种甜蜜的确信中:许多具肉体在下面出过汗,睡过觉,有过梦,做过爱,生过病,甚至死于其中。不管去哪儿,他总是带着这些东西,总是在寻找新的东西。这种对旧货的渴望会让他漫不经心但习惯性地在街头巷尾和公共场所翻拣垃圾桶和废纸篓。 总之,他的个性犹如阿拉伯花饰图案:复杂,对称,平衡,结构致密—除了一个瑕疵。周密的设计偶尔会被罕见却强烈的性冲动所破坏。 他原本有可能成为活跃的同性恋者,但他缺乏勇气。兽奸是他从来不曾考虑过的,鸡奸更是不可能,因为他从未有过长时间勃起的经历,也无法忍受去想象别人可以。再者,比起进入和爱抚女人肉体更令他恶心的是抚摸男人和被男人抚摸。无论如何,他虽然有强烈的激情,但从不喜欢肉体接触。他厌恶肌肤相贴。体臭和口臭让他痛苦不堪。看到眼角干燥的分泌物、烂牙、缺牙、耳屎、粉刺、痣、水疱、血痂—所有这些身体自生的分泌物及保护物都让他心神不安。因此,他的注意力落到那些让自己产生厌恶感最小的人类—儿童—身上。由于太胆怯,无法正视自己的同性恋倾向,又由于男孩大都莽撞无礼,引人惊慌,且不易摆布,他进而把兴趣限制在小女孩身上。她们往往好控制,而且总是那么诱人。他的性欲完全不下流;他对小女孩的保护带有某种天真的色彩,在他脑子里总是与洁净相联系。他是那种或许可以被称为干净老头的人。 一个长着肉桂色眼睛、浅褐色皮肤的西印度群岛人。 尽管他的名字印在厨房窗户的招牌上,印在他散发的社交名片上,镇上的人还是管他叫皂头牧师。没人知道“牧师”这部分从何而来—或许有人还留存着他曾当过客座牧师的记忆:这种牧师没有自己固定的信众或者教区,经常到别人的教堂活动,跟主任牧师共同坐在一个讲坛上。不过大家都知道“皂头”的含义—密实、卷曲的头发上只要抹一点肥皂泡就会油光发亮。这是一种原始的方法。 他生长在一个对自己的学术成就和混血血统深感自豪的家族—事实上,这家人深信前者建立在后者的基础之上。一个叫惠特科姆的爵士,一个没落的英国贵族,选择在一片比英国的阳光更加舒适的阳光下堕落,早在十九世纪初就把白人血统带进了这个家族。作为一位被国王授封的爵士,他为自己的混血私生子做了件得体的好事—提供给他三百英镑,私生子的母亲为此非常满意,感觉命运之神在冲她微笑。这个私生子同样感激不已,立志把传承白人血统作为自己毕生的目标。他选中一个有着相同血统的十五岁女孩为妻。她就像出色的维多利亚滑稽剧所描写的那样,从丈夫那里学到了所有值得学习的东西—把自己在肉体、头脑、精神上与任何会让人联想到非洲的因素划清界限,同时努力培养她心不在焉的公公和傻里傻气的婆婆可能赞赏的习惯、品位和爱好。 他们把这种亲英的品质传给了六个孩子和十六个孙子。除了一个不可捉摸的罕见的叛逆者选择跟一个桀骜不驯的黑人结了婚,其余成员的婚姻都是往“上”走,肤色变得越来越浅,家族的长相特征越来越淡。 由于坚信自己有着天生的优越性,他们在学校的表现非常出色。他们勤奋,规矩,活泼,希望通过排除合理怀疑来证明德戈比诺①的假说,即“所有的文明均源于白种人,失去白种人的帮助,任何文明都无法存在。判断一个社会是否伟大和辉煌,只消看它在多大程度上保存了创造这个社会的贵族的血统”。因此,他们鲜少被推荐优秀学生赴海外学习的校长忽略。他们当中的男性主修医学、法律、神学,总是出现在本地人可以供职的没有实权的政府部门。无论公开还是私下活动,他们都荒淫好色,这被认为是他们高贵的特权,而大部分才华平庸的人也在毫无顾忌地享受着这种特权。 随着岁月推移,由于几个惠特科姆兄弟的草率大意,维护白人血统的使命变得困难起来。个别遥远甚至不怎么遥远的亲戚之间逐渐开始通婚。这些不明智的联姻并没有产生明显引人注目的恶果,除了一两个老女仆或者园丁男孩出现了技能减退的迹象,个别孩子身上显露出脾气乖戾的苗头。某些与寻常的酗酒和纵欲无关的缺陷。然而,他们把这些缺陷归罪于近亲通婚,而不是那位没落贵族的原始基因。无论如何,总会有意外。这种概率肯定不比其他任何家庭更高,但是由于效力更大,危险性也就更强。其中一个成了宗教狂,建立了自己的秘密团体,做了四个儿子的父亲。其中一个儿子成了校长,以公正严苛、善于制服暴力而出名。这位校长跟一个甜美温柔、有一半中国血统的女子结了婚,该女子不堪怀孕带来的劳累,在孩子出生后不久便死了。她的儿子取名埃利休·米卡·惠特科姆,他给了校长足够的机会来总结有关教育、纪律以及健康生活的理论。小埃利休学到了一切需要认真了解的知识,特别是精湛的自我欺骗的艺术。他读书很贪婪,却有选择地去理解,只挑选他人思想中那些能支持他当时兴趣的片言只语。因此,他记住了哈姆雷特对奥菲莉娅的虐待,却不记得基督对抹大拉的马利亚的爱;记住了哈姆雷特轻浮的政治观,却不记得基督严肃的无政府主义。他注意到吉本①的刻薄,却忽略了他的宽容;注意到奥赛罗对美丽动人的苔丝狄梦娜的爱情,却无视伊阿古对奥赛罗扭曲的爱慕。他对但丁的作品欣赏备至,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则厌恶至极。尽管他接触的全是西方世界最杰出的思想,却只允许那些最狭隘的见解打动自己。他在应对父亲克制的体罚中练就了严苛的生活习惯和柔软的想象力。同时,他对任何混乱或者堕落的迹象都既痛恨又着迷。 然而,十七岁那年,他遇上了自己的比阿特丽丝②。她比他年长三岁,是个可爱动人、喜欢笑的粗腿女孩,在一家中国百货店当职员。她叫维尔玛。她对生活的喜爱和热情是如此强烈,甚至没有把孱弱多病的埃利休排除在它之外。她觉得埃利休太挑剔,完全没有幽默感,让人心酸,很想让他领略快乐的真谛。埃利休极力抵制这种引导,但女孩还是嫁给了他,结果却发现他患有难以治愈的忧郁症,而他自己还挺享受。婚后两个月,她明白了忧郁对埃利休来说有多么重要,他竟然兴致盎然地想把她的快乐变成一种学究式的阴郁,还把情爱行为与圣餐圣杯等同起来,于是她决然地离开了。她没有一直住在海边,整日听码头工人的歌声,在埃利休脑海里无声无息的洞穴中打发一生。 埃利休对她的离弃始终耿耿于怀。她本可以充当他那个难以出口、不被承认的疑问的解答者—与日渐侵入的死气沉沉抗衡的生活在哪里?维尔玛本可以把他从在父亲皮带抽打下学到的一团死气中解救出来。可他如此巧妙地抵制了她的努力,迫使她最终出走以逃脱这种过分讲究的生活带来的不可避免的乏味。 父亲沉着镇定的手挽救了年轻的埃利休,让他免遭显而易见的崩溃,他还提醒他不要忘了家族的声誉,而维尔玛的家庭背景有问题。从那以后,他投入更大的精力潜心学习,最终决定从事牧师职业。当被告知无职可就时,他便离开那个小岛去了美国,学习当时刚刚萌芽的心理咨询。可是该专业要求坦承,要求直面现实,给予脆弱自我的支持寥寥无几。他转而投向社会学,接着又学起了理疗。这种花样不断翻新的教育持续了六年,直到父亲拒绝继续资助他,除非他“找到”了自我。不知去哪里找寻的埃利休又要靠自己了,而他“发现”自己实在挣不了钱。在美国,他的绅士生活开始迅速分崩离析,间或找到几份黑人也可以做的白领工作,不论他们的血统是否高贵:芝加哥一家有色人种旅馆的接待员、保险代理、专门面向黑人的化妆品公司的旅行推销员。一九三一年,他终于在俄亥俄州的洛兰安定下来,冒充牧师,用字正腔圆的英语引起人们的敬畏。最初,镇上的女人们发现他独身时,无法理解他为什么拒绝她们,便认定他是超自然的,而非有悖自然的。 了解了女人们的想法后,他迅速将计就计,接受了“皂头牧师”这个绰号以及她们赋予他的角色。他从一位极为虔诚、名叫柏莎·雷斯的老太太手里租了间类似密室的单元房。她整洁、安静,两只耳朵差不多都聋了。各方面都极为理想,只有一点遗憾。柏莎·雷斯养着一条名叫鲍勃的老狗,虽然鲍勃跟她一样耳聋、安静,却并不干净。很多时候它都在后院的走廊上睡觉,那里正好是埃利休的出入口。那条狗已经老得不中用了,而柏莎·雷斯也没有力气或者精力好好照管它了。她给它喂食、喂水,然后就不管了。狗满身癞皮,衰老的眼睛四周遍布海藻绿的分泌物,被虫子和苍蝇团团围住。皂头对鲍勃厌恶透顶,希望它早点儿死掉。他认为这种盼狗快死的愿望是出于仁慈,因为他对自己说,他不忍心看到任何东西受苦。他不曾想过他真正关心的是他自己的痛苦,因为那条狗已经适应了年老体弱的现状。皂头最终决定结束狗的痛苦,买来毒药准备干掉它。仅仅是因为害怕接近它才让他没有完成使命。他等待着暴怒或盲目的憎恨来刺激自己下手。 他就这样生活在自己的旧货堆中,每天老早从无梦的睡眠中醒来,为前来寻求忠告的人提供咨询。 他的事业就是恐惧。人们怀着恐惧来找他,怀着恐惧喃喃诉说,怀着恐惧哭泣和恳求。他为恐惧提供建议。 他们都是单独找上门来的,个个都笼罩在愤怒、渴望、高傲、复仇、孤独、痛苦、失败与饥饿织就的罩子中。他们要的都是最基本的东西:爱情、健康、金钱。让他爱我。告诉我这个梦意味着什么。帮我甩掉这个女人。让母亲把衣服还给我。让我的左手停止颤抖。让我孩子的灵魂不要靠近火炉。破解某种束缚。他要让自己应对所有这些请求。他要做的是别人请求他做的—而不是告诉人家这个请求不公、鄙俗或者绝望。 除非很偶然,碰上小女孩—这种机会越来越罕见,他会说服自己娱乐一会儿,多数时候他宁肯安静地生活在自己的旧货堆中,从不招惹会令自己后悔的事情。当然,他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出了岔子,所有人的生活都出了岔子,但他把问题都推到了造物主的脚下。他认为既然腐败、邪恶、污秽和混乱无所不在,那么它们必定存在于事物的本质之中。邪恶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本身就是由上帝创造的。他,上帝,在判断上犯了个马虎而不可饶恕的错误:设计了一个有缺憾的世界。神学家们为堕落的存在辩护,说那是鞭策人们奋斗、经受考验和成就辉煌的手段。是宇宙秩序的胜利。然而,这种秩序,但丁式的秩序,只存在于对各种层次的邪恶与堕落有条不紊的区分和隔离中。而在这个世界上,事实并非如此。最美貌的女郎也要蹲便坑,最丑陋的人也有纯真高尚的憧憬。上帝干了件拙劣的活儿,而皂头认为自己会干得更好。事实上,造物主没有来咨询他的意见,真的挺遗憾。 一个炎热的午后,皂头又在思索这些时,传来了敲门声。他打开门,看到一个从未见过的小女孩。他估计这女孩有十二岁,在他看来长相平淡无奇得让人同情。皂头问她想要什么,她没有回答,而是递上他的一张宣传自己本领和服务项目的名片:“如果你遇到困扰,或者处境异常,我能帮你摆脱;解除魔咒,克服厄运,驱赶邪灵。记住,我是一个真正的通灵者和算命先生,具有天生的力量,会为你提供帮助。只需光临一次你便会心满意足。在多年的职业实践中,我让太多有情人终成眷属,让无数离异者重修旧好。如果你感到不幸、沮丧或者痛苦,我可以帮你走出困境。总觉得厄运如影随形?挚爱的人变了心?我能告诉你其中的因由。我能帮你明辨敌友,能告诉你你所挚爱之人是真心还是假意。如果你身体不适,我能为你指出健康之路。我能确定失窃之物位于何处。包你满意。” 皂头牧师让她进来。 “我能为你做什么呢,我的孩子?” 她站在那里,两手叠放在微微隆起的小腹前。“也许,也许这件事你能帮我办到。” “能为你办到什么呢?” “我没法上学了。我想也许你能帮我。” “怎么帮你?告诉我。不要害怕。” “我的眼睛。” “你的眼睛怎么了?” “我想让眼睛变成蓝色的。” 皂头噘起双唇,用舌头舔了舔一颗金牙。他想这是自己平生所闻最荒诞,同时又最符合逻辑的请求。来了个丑陋的小女孩请求变美。他心中涌起一股爱怜和理解的浪潮,但很快就被恼火取代了。恼火自己无力帮助她。在所有的请求—金钱、爱情和复仇—中,他觉得这个请求最令人心酸,也最值得满足。一个黑人小女孩想从自己那漆黑的洞穴中爬出来,用蓝眼睛看世界。他越来越愤怒,渴望获得某种力量。他第一次真诚地希望自己能创造奇迹。此前,他从未真心想要借助神圣的力量,而只是想让别人相信自己有这种力量。多么悲伤和可笑,仅仅是凡人之躯而非判断力的缺乏让他与奇迹无缘。不是吗? 他用一只颤抖的手在女孩头上画了个十字。他的肉体紧缩起来。在那闷热、昏暗、满是旧东西的小房间里,他感到不寒而栗。 “我无能为力,我的孩子。我不是魔术师。我只能依靠上帝工作。他有时会利用我来帮助人们。我能办到的就是把自己作为工具献给上帝,他会通过我来发挥作用。如果他准许我满足你的愿望,他会去实现的。” 皂头走到窗前,背对着女孩。他的思绪在飞转,然后磕磕绊绊,然后继续飞转。如何组织下一句话?如何保持那种拥有力量的感觉?他的目光落到游廊上酣睡的老鲍勃身上。 “哦,我们必须有所供奉,也就是说,要与自然取得某种联系。也许某种简单的生物可以充当上帝传达旨意的媒介。让我们来找找。” 他在窗前跪下,嘴唇活动着,念念有词。过了他认为合理的一段时间后,他起身走到矗立在另一扇窗户旁边的冰箱前。他从里面取出一个肉铺用粉红纸裹着的小包。又从架子上取下一只棕色小瓶,往纸里的东西上撒了些。他把那个半敞的小包放在桌上。 “把这吃的拿给睡在游廊上的那条狗吧。必须让它吃掉。要留心它的举动。如果什么事也没发生,你就知道上帝拒绝了你的请求。如果狗举止奇怪,你的愿望明天就会实现。” 女孩拿起小包,深黑色、黏糊糊的肉发出的气味让她感到恶心。她把一只手放到肚子上。 “勇敢些,勇敢些,我的孩子,懦弱者的祈愿是不会得到满足的。” 女孩点点头,咽下口水,抑制住恶心。皂头打开房门,她从门槛上迈了过去。 “再见,愿上帝保佑你。”皂头说,然后迅速关上门。他站到窗前观察女孩,眉头紧蹙,像两道怜悯的波浪,舌头不停地舔着上牙床上一颗斑驳的金牙。他看见女孩俯身去摸沉睡的狗,那条狗在她的抚摸下睁开一只泪汪汪的眼睛,眼角糊着厚厚的绿色黏液。她伸出手摸着狗的脑袋,温柔地抚摸着。她把肉放在游廊上,挨着狗的鼻子。肉的气味把它呛醒了。它抬起头,站起来好好地嗅了嗅,然后只用三四口就把肉吞掉了。女孩又摸了下它的头,它用柔和的三角眼仰望着她。突然,狗咳了起来,就像喉咙里充满痰液的老头—然后站起身子。女孩跳起来。狗气喘吁吁,大口地呼吸着空气,接着猝然倒地。它试图再站起来,可是没能办到,又试了试,结果几乎翻滚着从台阶上跌了下去。狗窒息似的喘着气,像只摔坏的玩具般在院子里跌跌撞撞地走动着。女孩张着嘴,吐出一点舌尖。她用一只手做了个疯狂而毫无意义的动作,然后又用双手捂住嘴巴。她在拼命克制着不吐出来。狗又摔倒了,全身一阵痉挛,接着就没了动静。女孩的双手仍然捂在嘴上,她向后退了几步,然后转身跑出院子,跑下小巷。 皂头牧师走到桌边。他坐下来,交叠起双手,用拇指撑着额头。接着他又站起来,走到有一只抽屉的小床头柜前,从里面取出一张纸和一支自来水笔。放毒药的架子上搁着一瓶墨水。他凑齐这些后,重新在桌旁坐下。他缓慢、刻意、自我欣赏地写下这封信: 致创造人类并因此得享尊贵的造物主 亲爱的上帝: 写这封信的初衷是想让您了解那些您不曾留意或者故意视而不见的事实。 很久以前,年幼青涩的我生活在您的一个小岛上。那是位于南北美洲之间的南大西洋群岛中的一个小岛,连接加勒比海和墨西哥湾:分为大安的列斯群岛和小安的列斯群岛,以及巴哈马群岛。请您注意,不是向风或背风群岛,但肯定在两个安的列斯群岛中大的那个之内(我的文笔也许精确,有时却太啰唆,可我有必要把自己的身份向您解释清楚)。 这就开始吧。 在这片殖民地上,我们学到了白人主子最引人注目、最显眼的个性,当然,这些也是他们身上最卑劣的部分。同时,为了保持种族的属性,我们牢牢抓住那些我们愿意保持也最易于保持的特点。结果,我们虽然出身卑微却很势利,并非贵族却有等级观念。我们相信权威就是对下属残忍,认为只有上过学才算受过教育。我们把强暴误认为激情,把懒惰误认为休闲,把鲁莽误认为自由。我们生儿育女,栽种庄稼;我们哺育儿女长大,积累财富。我们界定男人气概的标志是获取,我们界定女人味的标志是顺从。我们厌恶闻到您的果香,厌恶为您劳作。 今天早上,在那个黑人小女孩到来之前,我还在哭泣—为维尔玛哭泣。哦,不过声音并不大。没有风能带走,忍受,甚至是拒绝忍受如此悔意沉重的声音。然而,我在以自己无声、孤独的方式哭泣—为维尔玛哭泣。您得对维尔玛有所了解才会明白我今天的举动。 她(维尔玛)离我而去的样子就像一个人离开旅馆客房。旅馆客房是你做其他事情时才会去的地方。它本身对一个人的主业而言微不足道。旅馆客房为人提供了方便,但这种方便仅限于你在某地干某事所需要的那段时间;你希望旅馆客房舒适宜人,但更希望它了无特色。毕竟,它不是你生活的地方。 当你不再需要时,就为用过它而付点费用,然后道声“谢谢,先生”。你在那个地方办完事后,就会离开那间客房。有人会因为离开客房而感到惋惜吗?任何一个有家的人,在某个地方有个真正的家的人,会喜欢长时间待在那里吗?人们离开旅馆时会满怀不舍或厌恶地频频回首吗?你会喜爱或憎恨的只是在客房里有过的生活。可你会讨厌客房本身吗?你顶多会保留某个纪念品。哦,不,绝不会想念那个房间。你会怀念出差的时间、地点和活动。可谁会对客房产生感情呢?人们对客房的感情一点不比人们期望客房对其占有者产生的感情多。 天国的父啊,她就这样弃我而去了;或者更准确地说,她从未弃我而去,因为她从来就不曾属于这里。 您记得我们是如何被创造出来,以及用什么材料创造的,对吧?我来跟您说说小女孩们的乳房吧。我要为这种不恰当(是这样吗?),为在尴尬的时间和地点爱慕她们的不合时宜,为爱慕本家族成员的恶俗口味而表示歉意。我需要为爱慕陌生人而道歉吗? 然而您同样有疏忽,主啊。您怎么可以允许这一切发生呢?为什么我会把投向您圣体的沉思的目光移开,深深地沉浸到对她们肉体的遐想中呢?那些花苞啊。那些幼树苗上的花苞。你知道,她们很卑贱。卑贱而又娇嫩。卑贱的小花苞抵抗着不让人触碰,橡皮似的反弹着。可她们又很主动。引诱我放胆去抚摸。命令我去抚摸。一点儿都不羞怯,完全不像您想的那样。她们向我主动出击,是的,出击。胸脯纤细如指的小姑娘们啊。主啊,您可曾见过她们?我是说,亲眼见过她们?谁见了都会怦然心动。您,她们的创造者,一定认为即便只是一个想法,她们已然美丽可爱—那么当这个想法化作现实时会美丽可爱多少倍啊。您应该记得,我的手和嘴无法离开她们。甜中带咸。犹如还未熟透的草莓,上面洒满飞跑的日子和蹦跳的时光留下的晶莹的咸咸的汗珠。 对她们的爱—触摸、品尝、感觉她们—绝不仅仅是轻浮奢侈的人类恶习,对我来说,这是替代之举。替代父亲,替代神父,替代维尔玛,这是我刻意的选择。可我没有加入教会。至少我没有那样做。那我做了什么呢?我告诉人们我洞悉您的全部秘密。我汲取了您的力量。这并非彻头彻尾的谎言,但它就是彻头彻尾的谎言。我承认,我从来都不应该用巧妙措辞、精心设计、冠冕堂皇的谎言来换取金钱。可是请您记住,我痛恨这个。我绝不嗜好谎言也不贪恋金钱。 可是请想想:那个离开旅馆客房的女人。 请想想:在群岛上度过的青春年华和美好时光。 请想想:她们渴盼的目光和更加渴盼的乳房。 请想想:我多么需要一个心安理得的恶习来阻止我去了解自己不堪忍受的事情。 请想想:我是何等痛恨和鄙视金钱。 现在,请想想:不是因为我遭到遗弃,而是因为我的仁慈,那个黑人小女孩今天莫名其妙来找我了。主啊,告诉我,您怎么可以让一个小女孩如此长久地孤独,以至于最终向我伸出求救之手?您怎么可以这样?主啊,我为您哭泣。正因为为您哭泣,所以我必须替您代劳了。 您知道她为什么而来吗?蓝眼睛。一双全新的蓝眼睛,她说。就像在买新鞋子似的。“我想要一双全新的蓝眼睛。”她肯定为此向您祈祷了很长时间,您却没有回应。(这个习惯,我本来可以告诉她,这个根深蒂固的习惯曾被约伯打破过—但仅有那一次。)她来找我要蓝眼睛。她手里有张我的名片(现随信附上此名片)。顺便说一句,我在上面写的是米卡—米卡·埃利休 ·惠特科姆。可大家管我叫皂头牧师。我都搞不清我是怎么或为何获得这个绰号的。是什么让一个名字比另一个名字更能贴切地描述某个人?难道名字是真实存在的东西吗?难道某个人的名字能代表他的全部?难道这就是为什么摩西向您提了一个最简单最友善的问题“你叫什么名字”的原因,而您却不正面回答,只是像大力水手那样说了一句“我就是我”的原因?我就是我的样子?您害怕说出自己的名字,是吗?害怕有人因为知道名字就知道了您?害怕那样他们就不再惧怕您了?真的没关系。不要气恼。我不是有意惹您生气。我都懂。我也是个坏人,一个不开心的人。可是有一天我终将死去。我过去总是那么善良。为什么我注定要死去呢?那些女孩。那些女孩是我唯一的留恋。您知道吗,当我抚摸她们结实的小奶子,轻轻地啃咬它们时,我觉得那是在表示友好?我不想亲吻她们的嘴,跟她们同床共枕,或是给自己娶个小新娘。我完全是为了寻开心,但又很友好。不像报上说的那样。不像人们风言风语传的那样。她们毫不在乎。毫不在乎。记得后来有多少女孩又来找过我吗?甚至都没人想弄明白这个。如果我伤害了她们,她们还会再来吗?有那么两个,朵瑞和糖宝贝会一起来。我给了她们糖和钱,她们嘴里吃着冰激凌,两腿张开让我跟她们玩。感觉就像聚会。一点都不恶心,一点都不肮脏,没有任何臭味,没有一丝呻吟—只有小女孩和我轻柔的白色笑声。她们毫无那种眼神—那种意味深长的滑稽眼神—那种意味深长的维尔玛式的滑稽眼神。没有那种让你事后感到肮脏的眼神。那种让你联想到死亡的眼神。跟小女孩玩让你感到的是纯粹的干净、舒服和友善。 主啊,您一定要明白这点。您说过:“让小孩子来找你吧,不要伤害他们。”您忘了吗?您忘了孩子们吗?没错,您是忘了。您让他们三餐不继,坐在马路边为身旁死去的母亲而哭泣。我见过烧伤、瘸腿、行动不便的孩子。您忘了,主啊。您忘了怎样以及什么时候该做个称职的上帝了。 这就是我要给那个黑人小女孩换一双眼睛的原因。我没有碰她,哪怕一根指头都没有往她身上放。但是,我给了她她所需要的蓝眼睛。不为快感,不为金钱。我做了您没有做、不能做也不想做的事:我看着那个丑陋的黑人女孩,我爱她。我扮演了您的角色,而且演得很成功! 我,我创造了一个奇迹。我给了她眼睛。我给了她蓝蓝的,蓝蓝的,两只蓝眼睛。钴蓝色的眼睛。正是从您蓝色的天国中获取的一丝蓝色。别人都看不见她的蓝眼睛。可她自己会看见。从此以后她会生活得很开心。我,我认为这样做合适又正确。 现在您肯定很忌妒。您忌妒我了吧。 您看到了吗?我,同样可以创造。不像您那样始创万物,但是创造就像一瓶浓烈的葡萄酒,品酒者从中获得的要比酿酒人多得多。 仿佛汲取了琼浆玉液,从此,对于您,对于死亡,甚至对于生活,我不再惧怕,维尔玛无所谓了,爸爸无所谓了,大小安的列斯群岛无所谓了。完全无所谓了。完全。 此致敬意 您的 米卡·埃利休·惠特科姆 皂头牧师把这几页纸折了三折装进信封。尽管他没有印章,但还是很想用封蜡。他从床下取出一个雪茄盒,在里面胡乱翻找。这里保存着一些他最珍爱的东西:住在芝加哥旅馆时从袖扣上拆下来的一块白玉;属于他并不了解的母亲的缀着珊瑚的Y形金挂件;维尔玛留在卫生间洗脸池边的四个大发夹;从一个叫宝珠的小女孩头上摘下的蓝色织锦发带;一个从辛辛那提监狱水池取下的锈得发黑的水龙头;某个和煦的春日在晨兴公园的长椅下发现的两颗珠子;一本依然能闻到栗色和深褐色香粉以及柠檬色雪花膏的陈旧的幸运哈特百货邮购目录。这些东西让他想入非非,忘了自己打算寻找什么。回想简直太费劲了。有个声音在他脑中嗡嗡响着,一股疲惫的洪流袭过全身。他盖上盒子,舒坦地躺在床上,安然滑入甜美的梦乡,在梦中,他就听不到一位老太太走出她的糖果店,发现一条叫鲍勃的老狗僵硬的尸体后发出的轻轻的尖叫声了。 夏 我只消咬破饱满的草莓,就能看见夏天—夏天的尘埃和低矮的天空。至今,对我来说,夏季依然意味着暴雨时节。在我脑中,燥热的白天与湿热的黑夜没有区别,但暴雨,突如其来的暴风骤雨让我感到恐惧,也让我平静。不过,我的记忆已经模糊了。我记得我们生活过的那个小镇上的一场夏季暴雨,想象母亲经历过的一九二九年的那个夏季。她说,那年的一场龙卷风刮走了半个南洛兰镇。我把她和我自己经历过的夏季混淆在一起了。吃着草莓,想着暴雨,我仿佛看见了她。一个穿着粉红丝裙的瘦女孩。一只手撑着腰,另一只手垂在腿边—就那么等候着。大风把她卷了起来,刮到比房子还要高的空中,可她依然站着,手撑着腰,面带微笑。那只垂落的手中握着的期盼和憧憬并没有被那场灾难改变。在一九二九年夏天的那场龙卷风中,我母亲的手完好无损。当周围的世界分崩离析,她依然坚强淡定,面带微笑,从容不迫。我所能回想到的就这么多了。公众事件成为个人生活中的真实,一个中西部小镇的季节变化成了我们卑微生活的命运女神。 我和弗里达收到花籽时已是盛夏。从四月以来,我们就等待着装着很多小包花籽的神奇包裹。每一小包卖五分钱,这最终会让我们买到一辆新自行车。我们对此深信不疑,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镇上晃悠,售卖花籽。尽管妈妈只许我们去熟人家里或熟悉的街道,我们还是把所有的门都敲遍了,出入向我们敞开的形形色色的人家:散发着油腻和尿骚味,六家挤在一起的十二间一套的房子;靠近铁路、藏在树林中的四室一套的小木房;鱼市、肉店、家具店、理发店、饭馆上面的公寓;铺着花地毯、摆着有凹槽边的玻璃器皿的整洁砖房。 那年夏天我们卖花籽的时候只想着挣钱,只想着花籽,听别人说话时心不在焉。到认识的人家里,主人请我们进屋坐下,喝口冰水或者柠檬汁;我们坐着恢复体力,大人们继续谈话或者干杂活。渐渐地,我们把断断续续的故事串联起来,连成一个诡秘、可怕、糟糕的故事。无意中听过两三次诸如此类含含糊糊的谈话后,我们意识到这个故事跟佩科拉有关。经过适当组合,那些谈话片段大致如此展开: “你听说那女孩的事了吗?” “什么事?怀孕?” “没错。可你猜是谁干的?” “谁?那些臭小子我可认不全。” “也是。但跟哪个小子都没关系。他们说是乔利干的。” “乔利?她爸爸?” “是啊。” “主啊,发发慈悲吧。那个肮脏的黑鬼。” “记得那次他要烧死她们的事吗?我当时就相信他一定是疯了。” “那她怎么办,孩子的妈妈?” “我猜她还是老样子吧。那男人倒是一走了之了。” “县里不会让她把那个孩子生下来吧?” “不知道。” “布里德洛夫一家好像个个都不对劲儿。男孩经常离家出走,女孩总是傻乎乎的。” “谁也不了解他们的情况。不知道他们打哪儿来。好像也没个亲朋好友的。” “你说他怎么会干出这种事?” “我怎么知道。太肮脏了。” “唉,他们应该让那女孩退学。” “是应该。她多少也有点过错。” “哦,拜托。她只有十二岁。” “是吗?谁知道呢。她怎么不反抗?” “也许她反抗了。” “是吗?谁知道呢。” “孩子可能活不下来。听说照她妈妈那种揍法,她自己能活着就算幸运了。” “要是孩子死了,她倒该庆幸。绝对是会走路的家伙里最丑的一个。” “那也无可奈何啊。应该立条法律:如果两个丑八怪结合生出个更丑的来,应该趁早埋了。” “我倒不担心这个。要能活下来可算是奇迹了。” 我们的惊讶转瞬即逝,因为很快就让位于某种奇怪的想要为之争辩的羞耻;我们替佩科拉感到难为情,感到心痛,最终感到难过。悲哀驱散了一切与买新自行车有关的念头。我相信,我们的悲哀因为无人分担而显得格外强烈。这件事让人们厌恶、赏玩、震惊、愤怒,甚至兴奋。我们真希望听到有人说“可怜的小姑娘”或者“可怜的婴儿”,本来应该说这些话的,他们却只是摇头。我们在人们眼中寻找关怀的神色,却只看到重重迷雾。 我想着人们盼着死去的那个婴儿,好像清清楚楚地看到了它。在一个黑暗潮湿的地方,婴儿的脑袋上长满巨大的圈状绒毛,那张黑脸上嵌着两枚银币似的又黑又亮的眼睛,喇叭形的鼻子,想要被亲吻的厚嘴唇,鲜活、仿佛在呼吸的绸缎般的黑皮肤。不是耷拉到宝石蓝眼睛前的黄色人造纤维头发,不是翘鼻子和撅起的嘴。我对佩科拉满怀爱怜,但比这种感情更强烈的是,我需要有人想让这个孩子活下去—就是为了跟那些白人玩具娃娃,跟那些秀兰·邓波儿和莫丽恩 ·皮尔普遍招人喜爱的局面相抗衡。弗里达肯定也有同样的想法。我们倒不曾考虑过佩科拉尚未结婚的事实;很多女孩没有结婚就有孩子了。我们也没有多想婴儿的父亲也是佩科拉的父亲;我们并不了解男人让女人怀孕的过程—至少她还认识自己的父亲。我们只想着人们对这个尚未出生的孩子怀有强烈的仇恨。我们记得布里德洛夫太太把佩科拉打倒在地,擦着那个哭声像我们家的冰箱门、吓得像发僵的玩偶般的小孩粉红色的眼泪。我们记得学校的孩子们在“蛋白派”的注视下那一双双顺从的眼睛,同样是这些孩子,注视佩科拉时的眼神却完全不同。又或许我们并不记得,我们只是心知肚明。自从有记忆以来,我们排斥所有的人和事,不停地护卫着自己,认为所有的话语都是需要我们破解的密码,所有的举止都必须经过严谨的分析;我们从此变得固执、阴险、傲慢。别人对我们毫不关注,我们只好过度地关注自己。我们对自身的局限毫无察觉—至少当时如此。我们唯一的不足在身材上;人们对我们发号施令是因为他们更高大,更强壮。因而,带着被同情和自负强化了的自信,我们决定改变事件的进程,改变一个人的生命。 “我们该怎么办呢,弗里达?” “我们能做什么呢?约翰逊小姐说婴儿要想活下来,除非发生奇迹。” “那就让我们创造奇迹吧。” “好,该怎么做?” “我们可以祈祷。” “那肯定不够。记得上次那只鸟吗?” “那次可不一样;我们找到它的时候它已经奄奄一息了。” “我不管。我还是觉得这次我们得干一件真正有力的事情。” “让我们请求上帝让佩科拉的孩子活下来,同时保证我们一整个月都会乖乖的。” “好吧。我们最好放弃点儿什么,让上帝知道这次我们是认真的。” “放弃什么呢?我们一无所有。只有卖花籽的钱,两块钱。” “那就这个吧。或者,你知道吗?我们可以放弃自行车。把钱埋起来,然后……种上花籽。” “所有的钱?” “克劳迪娅,你到底想不想干?” “好吧,我只是觉得……好吧。” “我们必须把事情做对。我们可以把钱埋在佩科拉家附近,这样就不可能再回去把钱挖出来了。我们就把花籽种在咱家房子后面,这样也好照料。等花苗长出来,我们便会知道一切正常。好吗?” “好的。不过这次必须我来唱歌,你念咒语。” 看啊看啊来了个朋友这个朋友愿意跟简 玩他们要玩个很有趣的游戏玩吧简玩吧 你一分钟要朝那老东西里面看多少回啊? 我很久没看了。 你看了太多次— 那又怎么样?只要愿意我就可以看。 我没说你不能看。我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每隔一分钟就要看一次。它们又不会消失了。 我知道。我就是喜欢看。 你害怕它们会消失了吗? 当然不怕。它们怎么会消失呢? 另外两个就消失了。 它们没有消失,只是变了。 消失了。变了。有什么不同? 太多了。皂头牧师先生说它们永远都不会变。 永远,天长地久吗,阿门? 对,如果你想知道的话。 你跟我说话用不着这么自以为是。 我没自以为是。是你挑起的。 我只是想做点别的事,而不是看着你一个劲儿地照镜子。 你这是忌妒我。 没有。 就是。你希望自己也有双蓝眼睛。 哈,我要有了蓝眼睛会是什么样子呢? 不怎么样。 如果你还这样挑事儿,我可要走人了。 别,别走。你想干什么呢? 我想,我们可以出去玩。 可外面太热了。 你可以带上你那面老镜子。放在外套口袋里,在大街上边走边照。 嘿,我还真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忌妒。 哦,得了! 你就是。 是什么? 忌妒我。 好吧,就算我忌妒。 你瞧,我说得对吧。 不对。是我这样说的。 它们真的很好看吗? 是的,非常好看。 只是“非常好看”? 真的,确实,非常好看。 真的,确实,蓝得好看? 哦,上帝,你简直疯了。 我没有! 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行了,待在这儿太热了。 稍等。我找不到鞋了。 在这儿呢。 哦,谢谢。 带上镜子了吗? 带了,亲爱的…… 哦,那我们走吧……哎哟! 怎么了? 太阳光太亮了,刺得我眼睛疼。 我的眼睛可不疼。我都不眨眼。瞧,我能直视太阳。 可别那么干。 为什么不?这样又不疼。我都不用眨眼。 嗯,眨一眨吧。你那样看着太阳,让我觉得不舒服。 怎么不舒服了? 我不知道。 你知道。怎么不舒服了? 我告诉你了,不知道。 为什么你说这话的时候不瞧着我?你跟布里德洛夫太太一样垂着眼睛。 布里德洛夫太太看你的时候垂着眼睛吗? 对,她现在就这样。自从我有了蓝眼睛后她再也不正眼看我了。你觉得她也忌妒我吗? 可能吧。你知道,这双眼睛很漂亮。 我知道。他干得太棒了。人人都忌妒。每次我看着某个人的时候,他总是望着别处。 所以没人告诉你这双眼睛有多么漂亮? 当然。你能想象吗?这种事出现在某个人身上,其他人却压根儿不议论?他们都假装没看见。这不是很可笑吗?我说,这难道不是很可笑? 没错。 只有你跟我说它们有多漂亮。 嗯。 你才是真正的朋友。对不起,之前老跟你过不去,说你忌妒什么的。 没关系。 有关系。真的。你才是我最好的朋友。为什么我以前不认识你呢? 以前你不需要我。 不需要你? 我是说……你以前那么不开心,我猜你以前都没注意过我。 我想你说得对。那时我很孤单,没有朋友。而你就在这里。就在我眼前。 不对,亲爱的。在你眼睛后面。 什么? 莫丽恩觉得你的眼睛怎么样? 她什么也没说。她对你说起过什么吗? 没有,什么也没说。 你喜欢莫丽恩吗? 哦,她人挺好的。作为一个混血女孩,我是说。 我明白你的意思。可你愿意跟她交朋友吗?我是说,你愿意跟她散步或者干别的吗? 不愿意。 我也不愿意。可她确实招人喜欢。 谁愿意那么招人喜欢? 我可不愿意。 我也不愿意。 可你没法招人喜欢了。你都不能上学了。 你不也一样。 我知道。可我以前上过。 那你为什么又不上了呢? 他们逼的。 谁逼你了? 我不知道。是在我有了蓝眼睛,第一天去上学以后。第二天他们就让布里德洛夫太太过去。我没再去上学。可我不在乎。 你不在乎? 不在乎。他们有偏见,就是这样。 没错,他们一定有偏见。 就是因为我有了蓝眼睛,比他们的更蓝,他们就有偏见。 是这样。 它们更蓝,是不是? 哦,当然。蓝多了。 比乔安娜的还要蓝吗? 比乔安娜的蓝多了。 比米切莱娜的还要蓝? 比米切莱娜的蓝多了。 我想也是。米切莱娜跟你说起过我的眼睛吗? 没有。一句都没有。 你跟她说过什么吗? 没有。 怎么可能? 什么怎么可能? 你怎么可能不跟人说话呢? 我在跟你说啊。 除我之外。 除了你,我不喜欢任何人。 你住在哪儿? 我告诉过你了。 你妈妈叫什么名字? 你干吗老管我的事儿? 只是好奇。你不跟人说话。你不上学。也没人跟你说话。 你怎么知道没人跟我说话? 他们就是不跟你说。你和我在家里的时候,连布里德洛夫太太都不跟你说话。一句都不说。有时我都纳闷她到底看见你了没有。 她为什么看不见我? 我不知道。她差不多是从你身上踩过去的。 也许乔利出走后,她的心情很糟。 哦,没错。一定是这样。 她可能很想念他。 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想他。他就知道喝酒、打她。 你知道,大人就那样。 对。不对。他们怎么样? 总之,她可能还爱着乔利。 爱着他? 当然。为什么不可能?不管怎么样,如果她不爱乔利,怎么会老让他干那个? 那没什么。 你怎么知道的? 我总能看见。她并不乐意。 那她为什么让他做? 是乔利强迫的。 别人怎么能强迫你干那种事? 那很容易。 是吗?有多容易? 他们就强迫你做,就这样。 我想你可能说得对。何况乔利会强迫任何人做任何事。 他办不到。 他强迫你了,对吧? 闭嘴! 我只是开个玩笑。 闭嘴! 好吧,好吧。 他只是想那样,懂吗?他没有干任何事。你听见了吗? 我这就闭嘴。 你最好别说了。我不想谈那种事。 我说了,我这就闭嘴。 你就爱说这些脏事。到底是谁告诉你的? 我忘了。 萨米? 不对,是你。 我没有。 你说过。你说你在沙发上睡觉的时候他想对你干那事儿。 你瞧!你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那是在我洗碗的时候。 哦,没错。洗碗。 我一个人。在厨房里。 嗯,我很高兴你没让他得手。 对。 还是说你让了? 让什么? 让他得手了。 现在究竟是谁不对劲儿? 我想是我吧。 你确实是。 我还是…… 接着说。还是什么? 我很好奇那会是什么感觉。 可怕。 真的吗? 嗯。很可怕。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布里德洛夫太太? 我告诉她了! 我不是说第一次。我是说第二次,你躺在沙发上睡觉的时候。 我没睡觉!我在看书! 你没必要大喊大叫。 你什么都不明白,知道吗?我跟她说了之后,她都不相信。 所以第二次你就没告诉她? 她同样不会相信我说的。 你说得对。她如果不相信,你说了也没用。 我就是想让你这笨脑瓜明白这点。 好吧,我现在明白了。明白点了。 什么叫明白点了? 你今天脾气可真大。 你一个劲儿地说些乌七八糟、偷偷摸摸的事儿。我还以为你是我的朋友呢。 我是的。我是。 那就别再跟我提乔利了。 好吧。 关于他也没什么可说的了。反正,他都走了。 没错。谢天谢地。 没错,谢天谢地。 萨米也走了。 萨米也走了。 再说下去也没用了。我是说他们。 没用了。一点儿用都没了。 现在一切都过去了。 没错。 你再也不用害怕乔利来骚扰你了。 再也不了。 那太可怕了,对吗? 对。 第二次也很可怕吗? 对。 真的吗?第二次也很可怕? 饶了我吧!你还是饶了我吧。 你怎么连玩笑都开不起啊?我不过是逗你玩呢。 我不喜欢说这些脏事。 我也不喜欢。咱们说些别的吧。 说什么呢?我们能说些什么? 你的眼睛。 哦,对,我的眼睛。我的蓝眼睛。让我再看看。 瞧它们多漂亮啊。 是啊,我每看一遍都觉得更漂亮了。 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眼睛。 真的吗? 当然了。 比蓝天还漂亮? 对,比蓝天漂亮多了。 比艾丽斯和杰瑞故事书里的眼睛还漂亮? 对,比艾丽斯和杰瑞故事书里的眼睛漂亮多了。 比乔安娜的眼睛还漂亮? 当然了,而且更蓝。 比米切莱娜的眼睛还蓝? 当然。 你敢肯定? 我当然敢肯定。 听上去你不是很肯定…… 我敢肯定。除非…… 除非什么? 哦,没什么。我在想昨天看到的一位太太。她的眼睛可真蓝。可是也比不过你,没有你的蓝。 你敢肯定? 当然了。我想起那双眼睛了。你的更蓝。 真让我高兴。 我也是。我真不愿意去想这里还有谁的眼睛比你的更蓝。我敢说没有。至少这里没有。 可你没法知道这一点,对吧?你又没看见过所有的人,对吧? 对,我没有。 那就有可能,对吧? 几乎没有。 但还是有可能。也许会有。你刚才说的是“这里”。“这里”的人也许没有更蓝的眼睛。可是别的地方呢?就算我的眼睛比乔安娜的蓝,比米切莱娜的蓝,比你看见的那位太太的蓝,可也许在别的什么地方,有人眼睛比我的还蓝? 别犯傻了。 有这种可能,对吗? 几乎没有。 可是不妨假设有这种可能。假设在很远的地方。比如,在辛辛那提,某个人的眼睛就比我的更蓝。没准儿有两个人的眼睛比我的蓝呢。 那又怎么样?你希望得到蓝眼睛。现在你已经有了。 他应该让我的眼睛更蓝一些。 谁? 皂头牧师先生。 你说要什么样的蓝了吗? 没有。我忘了。 哦。这样。 看,你看那边。看那个女孩。看她的眼睛。它们比我的还蓝吗? 没有,我不觉得。 你看仔细了吗? 很仔细。 又来了一个。看看他的眼睛。是不是更蓝。 你又在犯傻了。我才不会盯着每个人的眼睛看。 你一定得看。 不,我不看。 求你了。如果有人眼睛比我的蓝,那也许就有人拥有最蓝的眼睛。全世界最蓝的眼睛。 那就太糟糕了,对吗? 帮我看看吧。 不看。 你想想,我的眼睛是不是不够蓝呢? 要那么蓝干什么? 要那么蓝干什么……我也不知道。更蓝些总是有用的。更蓝些……可以给你看啊! 我不想再跟你玩了。 哦,别离开我。 我要走了。 为什么?你生我气了? 对。 因为我的眼睛不够蓝?因为我的眼睛不是最蓝的吗? 不是,是因为你老犯傻。 别走。别扔下我。如果我得到它们了,你会回来吗? 得到什么? 最蓝的眼睛。那时你还会回来吗? 我当然会。我只是走开一会儿。 你说话算数? 当然了。我会回来的。就回到你最蓝的眼睛前面。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 一个黑人小女孩渴望拥有白人小女孩的蓝眼睛。她内心深处的这种渴望固然可怕,但如愿以偿后的灾难更加恐怖。 我和弗里达,我们有时会看到她—那是在孩子早产,很快夭折之后。那时流言蜚语已经传开,人们都意味深长地摇头晃脑。她的样子看起来那么可怜。大人们故意扭头不看她;那些没有被她吓着的孩子无情地大声嘲笑。 那种伤害是绝对的。她把自己的时光,她那枝蔓丛生的暗绿色时光消磨在走来走去中。走来走去,脑袋随着遥远得只有她能听见的鼓声晃动。她经常两肘弯曲,双手搁在肩上,像鸟儿般不停地挥舞双臂,为飞翔做着永恒而绝望的努力。仿佛一只拥有翅膀却飞不起来的鸟儿,搅动着空气,专心致志地向往着自己无法到达—甚至看不见—的蓝色虚空,这个念头充斥着她思维的全部空谷。 我们试图对她视而不见,从不靠近。不是因为她荒诞不经或让人反感,或者因为我们害怕,而是我们对她无能为力。我们种的花没有长出来。我相信弗里达说对了,是我把种子埋得太深。我怎么可以那么粗心大意?因此我们回避着佩科拉· 布里德洛夫—永远地回避着。 岁月像小小的手绢般折叠起来。萨米很早以前就离开了家乡;乔利死在贫民收容所里;布里德洛夫太太还在给人做家务。佩科拉和母亲搬到小镇边的那幢褐色小屋里,现在偶尔还能看到她。那小鸟一样飞翔的动作早已蜕化成单纯的徘徊与彷徨:在废轮胎和向日葵之间,在可乐瓶和蒲公英之间,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废弃与美丽之间—她本人正是这点的写照。所有我们倾倒给她并由她吸收的废弃物。所有最初属于她,最后又给了我们的美好事物。我们所有人—所有认识她的人—借助她涤荡了自己后感到无比健康。我们在与她的丑陋比邻时都感到自己无比美丽。她的质朴装饰了我们,她的罪过反衬出我们的圣洁,她的痛苦让我们的健康显得光彩照人,她的笨拙让我们觉得自己充满幽默感。她的不善言辞让我们觉得自己能言善辩。她的贫困让我们保持慷慨大方的气度。她的白日梦甚至被我们用来消弭自己的噩梦。她允许我们这样做,因此她理应受到我们的鄙视。我们拿她来磨砺自我,用她的懦弱来衬托我们的品格,在自我强大的幻觉中心满意足。 然而那毕竟只是幻觉,因为我们并不坚强,只是争强好胜;我们并不自由,只是放纵无度;我们并不满怀怜悯,只是客气礼貌;我们也并不善良,只是举止优雅。我们为了故作勇敢而追逐死神,像窃贼般躲在生活的背后。我们以得体的语法取代智慧;我们改变习俗来模仿成熟;我们重组谎言称其为真理,把以新形式包装的陈词滥调视为上帝的启示和金玉良言。 然而,她却步入疯狂,那种疯狂让她免遭我们的侵扰,说到底那不过是因为我们对疯狂感到厌倦。 哦,我们有些人曾“爱”过她。马其诺防线爱过她。乔利爱过她。我深信他爱过。无论如何,他的爱强烈到抚摸了她,拥抱了她,把自己的某种东西给了她。可是他的抚摸却产生了致命的后果,他给予的某种东西用死亡填满了她痛苦的母体。爱绝不比施爱者更美好。邪恶的人以邪恶的方式去爱,残暴的人以残暴的方式去爱,软弱的人以软弱的方式去爱,愚蠢的人以愚蠢的方式去爱。一个无拘无束者的爱绝不是安全的。被爱者得不到任何馈赠。唯有施爱者占有自己爱的馈赠。在施爱者毫不顾忌的目光的注视下,被爱者被剥得赤裸裸,苍白无力,目瞪口呆。 如今,当我看见她在垃圾堆里搜寻—搜寻什么呢?被我们谋杀的东西?—我会说当年我并没有把种子埋得太深,过错在于土壤,在于我们小镇的土地。现在,我甚至认为那年全国的土壤都对金盏花怀有敌意。这片土地对某些花卉来说,生存条件太过恶劣。某些种子无法获得养分,某些植物不会结果,当土地决意展开杀戮时,我们默许了,说什么受害者无权生存。当然,我们错了,然而这无关紧要。已经太晚了。至少在我家乡的边缘,在我家乡的垃圾堆和向日葵中间,一切都太,太,太晚了。 后记 这部小说源于我在童年时代与某位朋友的一次谈话。那时我们刚上小学。她说她想拥有一双蓝色的眼睛。我环顾四周,在脑海中描画她拥有蓝眼睛的样子,发现自己强烈地排斥想象中她一旦如愿以偿后的模样。她言语中透出的惋惜似乎是为了唤起某种同情,于是我装作很同情,然而事实上,她提出的这种亵渎自我的想法让我极为震惊,我对她感到“愤怒”。 直到那一刻,我才真正认识了美丽、可爱、善良和丑陋,而尽管我以前必定经常使用“美丽”一词,却从未体验过它带来的震撼—冲击力不下于它的事实是:我发现居然无人识得美丽,甚至,或者尤其是那些拥有美丽的人。 彼时彼刻,我审视的肯定不限于容貌:还有午后大街上的寂静、光线和忏悔的氛围。无论如何,那是我平生第一次懂得什么叫美丽。我独立地思考了这个问题。美不单单是眼中所见,它也可以是手中所为。 《最蓝的眼睛》是我想就这个问题说点什么而作的努力,我想说说,为什么她不曾有,又或许永远不会有,对自己已拥有的东西的感知;为什么她渴望自身发生如此天翻地覆的变化。她的这个愿望隐含着种族性自我厌恶的暗示。二十年后,我依然惊奇于人们是如何产生这种想法的。谁告诉过她?谁让她感觉做个怪人也比保持自己的本来面目要好?谁又曾注视过她,并且发现在美的天平上她显得如此单薄,如此轻微?这部小说就是要逐渐移除这种谴责的目光。 六十年代,对种族美的重新声明激起了这些思想,促使我思索这种声明的必要性。为什么—尽管遭到他人谩骂—这样的美不能在族群中获得认同?为什么它的存在需要更广泛的公众舆论来支持?这些问题复杂不到哪里去。然而,一九六二年开始构思这个故事,以及一九六五年开始写作之时,对我而言,这些问题的答案并不像后来迅速变得显而易见及如今已然是的这样。对种族美的维护不是为了回应在各类群体中颇为常见的对文化或种族缺点充满自嘲和幽默意味的批判,而是为了防止那种由外部注视引发的永恒不变的自卑感发生有害的内化。因此,我开始关注妖魔化整个种族的怪诞现象是如何在社会最柔弱和最脆弱的成员—儿童及女性—中间扎下根来的:随意的种族歧视甚至可能引发灾难,而在使之戏剧化的尝试中,我选择了一种罕见而非具有代表性的情形。佩科拉这一个案的极端性很大程度上源于一个伤残并制造伤残的家庭—不同于普通的黑人家庭,也不同于书中叙述者的家庭。但即便是个特例,我依然认为佩科拉的某些脆弱性在所有年轻女孩身上都有所体现。在探索来自社会和家庭的哪些侵犯可能真的会导致一个孩子崩溃的过程中,我安排了一系列有关排斥的情节,有些是日常的,有些是异常的,有些甚至是恶毒的,但我尽量不让佩科拉遭受妖魔化的过程有共谋之嫌。这就是说,我不想让那些糟践佩科拉并对她的崩溃起推波助澜作用的角色丧失人性。 有一个问题是,把小说重心放在对这样一个又柔弱又脆弱的人物身上可能会将她压碎,进而把读者带进“同情”这一安逸之所,而不是针对这种毁灭进行自我拷问。我的解决办法—把叙述划分成若干部分,迫使读者自己重新组合它们—于我似乎是个不错的点子,然而其成果并不令人满意。此外,这种办法也不怎么奏效:很多读者仍然只是被触动了,却没有被震撼。 当然,另一个问题是语言。在保持蔑视的同时又将其颠覆,这是很困难的。这部小说试图碰撞种族性自我歧视这根敏感神经,揭露,然后安抚它,不是用麻醉剂,而是用语言,这种语言是对我在首次美感体验中发现的载体的模拟。因为那个瞬间渗透着太多的种族色彩(我对同学那个愿望—在纯正的黑皮肤上长出一双蓝色的眼睛—的反感;她对我心目中有关美丽的概念造成的伤害),我的挣扎在于写作毋庸置疑的黑人独有的东西。我还并不很清楚那是什么,但无论是这种未知,还是横在探索之路上的重重阻碍,都没有使我停下追寻的脚步。 不久前,我竭尽所能在描写手法上下工夫,想把自己的作品放置在某种具有种族特殊性同时又超越种族局限的文风中。这种文风不受种族等级和耀武扬威的优越感的束缚。现将部分描写分析如下。 第一个句子打头的那个短语“千万别声张”,在我看来有好几层魅力。首先,这是一句熟语,儿时的我经常听大人们这样说,黑人妇女在闲聊中,在讲故事,说轶事,在小圈子、家庭和邻里间传播某人或者某事的闲言碎语时也经常用到这句话。这几个字给人一种在密谋什么的感觉。“嘘,别告诉其他任何人”,还有“这个谁也别让知道”。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仅限于我们之间,不要外传。密谋关系既被维持又有所保留,既被坚守也被暴露。在某种意义上,这恰如写作这本书的行为:把一种私人的倾诉公之于众。为了充分理解那种处境的双重性,我们有必要回想一下这部作品写作时的政治气候:一九六五年到一九六九年,那是黑人生活发生剧烈动荡的年代。书的出版(相对于写作)涉及到公开,而写作则是秘密的泄露,那些我们共享并坚守的秘密,不让族群之外的人知道的秘密。 在这个例子中,“千万别声张”也是一种书面的修辞手法,但在这种情况下的特意选择是因为它能体现说话者的情态,以及言说与表现某个特定的世界及其氛围。再者,除了 “邻里间”这层隐含义,除了对不正当的闲言碎语与惊心动魄的揭秘的暗示,这样的“窃窃私语”中同时隐含着某种假设(从读者的角度),即说话人身处内部,知道一些别人不了解的事情,而且会慷慨分享这些内部信息。我所致力于营造的私密,读者与文本间的私密,可能会立刻启动,因为这个秘密最好是要共享,至少也要被偷听。突然的熟悉或者迅速的私密化对我来说至关重要。我不想让读者有时间疑惑:“为了读这个故事,我需要做什么?我需要放弃什么,捍卫什么,保持什么样的距离?”因为我知道(而读者则不然—他或她得等到第二句话出现)这是个很可怕的故事,讲的是人们宁可对它一无所知的事。 那么,这个即将被共享的大秘密是什么呢?是我们(读者和我)都“有份”的事情吗?一次植物的异常表现。也许是因为污染。抑或是事物自然秩序的某种跳跃:某年九月,某年秋季,某个金盏花没有开放的秋天。那明媚、朴素、坚强、柔韧的金盏花。是什么时候呢?一九四一年,由于那年非常关键(对美国来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开始),所以恰好处于宣战前的一九四一年的“秋天”就产生了一种“隐蔽的”影射。在人们期待金盏花会在一个叫作“秋天”的季节怒放到极致的温带地区,在美国参战前的几个月内,某件可怕的事情即将爆发。第二个句子更加清楚地表明,说话人,即那个知情者与叙述者是个孩子,正模仿坐在游廊或者后院里闲聊的成年黑人妇女的口气展开叙述。开篇那句话摆出一种努力的姿态,试图在对付这则惊人信息方面显得像个成年人。这种孩子的视角改变了成年人透露这种情况时的优先顺序。“我们以为金盏花没有发芽是因为佩科拉怀了她父亲的孩子。”它把花置于前景中,而把不伦、痛切而不可理喻的性导致的可怕后果隐入背景。这种突出 “无关紧要”的信息而淡化惊世骇俗的内情的处理,一方面确立了视角,另一方面也给读者以喘息的机会:孩子的说法是否可信,或者是否比成人的说法更可信。读者因而受到保护,不必立刻直面那些惨痛的细节,同时又被挑起探求的欲望。这样的创新,我认为,在于让这个关于女性受到侵害的故事以对那些强奸的受害者或可能的受害者—那些无人(一九六五年时一定不会有人)问津的人们,那些女孩们自己—有利的角度被讲述出来。由于这个受害者不具备理解暴力或其背景的语汇,两个一开始假装成熟,实则轻信而脆弱的女友就不得不通过回顾往事,来帮她完成这件事,用她们自己的人生反思为她填补那些沉默的空白。因此,开篇的那句话起到了某种震撼的效果,即宣告那不仅是一个被共享的秘密,而且是对沉默的打破,对空白的填补,某种不能说的东西终于得以表达。这句话在某种植物微不足道的花期紊乱和一个黑人女孩毫不起眼的毁灭之间建立起了关联。当然,“微不足道”和“毫不起眼”代表的是外部世界的看法—对那些女孩来说,这两件事是她们花费了整个童年时代(包括以后)试图弄清却未能如愿的信息震撼人心的储藏所。如果说她们有所成功,那便是把探寻的问题转交给了潜在的成年读者,转交给了内部听众圈。至少她们把这些疑难的沉重分量分配给了一个更大的观众群,使某个隐私的曝光正当化。如果读者进入了开篇那句话所宣告的同谋关系,那么这本书就可以被视作首尾呼应:“自然”的摧毁暗示着社会关系的摧毁,而社会关系的摧毁会对个体产生悲剧性的后果,构成文本群体的读者也被牵连其中。 然而,小说的核心部位却存在问题。我所建立的这个破碎的世界(用来补充佩科拉的遭遇),被那些童年时代碎片式的四季变换串联在一起,每一次转折都对毫不协调、内容贫瘠的白人家庭识字读物进行映照。它以现在的形式并不能有效地处理居于其核心的沉默:佩科拉“不在场”的空白。它本应有种形体—就像一声爆炸或呐喊过后留下的空洞。这需要某种我所不具备的老练手法,而且需要对萦绕在她周围的各种声音进行巧妙的驾驭。她从来没有看到过自己,直到她幻想出一个自己。她的幻觉成为某种独立于书外的对话。 同时,尽管我迫切需要某种女性表达,这种东西在很大程度上仍然难以捕捉,我只好用女性形象来满足自己,因为我无法确保那种属于女性的潜台词能贯穿作品始终,如开篇那句话所呈现的那样(在“千万别声张”中透出的女性的流言、渴望和震惊)。这种挣扎导致的混乱局面在描写宝琳·布里德洛夫的那个章节变得非常明显,我在那一章动用了两种叙述的声音,宝琳本人和心情迫切的叙述者的声音,我对这两种声音都不满意。而现在,我觉得有趣的是,在我本以为最难变成女性口吻的地方这种语言的转变却轻而易举:把白人对乔利的“强奸”与他对自己女儿的强奸联系起来。这种极端男性化的侵犯行为在我的语言中变得女性化,变得“被动”,而且,我认为,在失去了通常(或者曾经)被赋予的男性“羞耻的光辉”后,强奸这种行为显得更加令人厌恶。 我选择的语言(朗朗上口、悦耳动听、口语化),我对充分理解根植于黑人文化中的准则体系的依赖,为制造同谋和亲密关系所作的努力(无需任何疏离和解释性的结构),连同在体现某种沉默的同时又将其打破的企图,所有这些都意在把美国黑人文化的复杂性和财富转化成某种与这种文化相匹配的语言。 现在,回头反观表达性语言给我提出的种种问题,我对它们的流行和持续感到惊奇。听到“文明化”的语言贬低人类,看着文化驱魔主义贬低文学,目睹在自我贬损的隐喻的琥珀中故步自封的我们自身—我敢说,如今我的创作跟当初一样,面临重重困难。 不出所料,《最蓝的眼睛》初版时的遭遇跟佩科拉的命运不无相似:被遗弃、被蔑视、被误读。直到这一版终于赢回它的发表尊严为止,足足花了二十五年的时间。 普林斯顿,新泽西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 译后记 多年以前,我在北京百万庄的某个大院里买了本内部影印的英文版《最蓝的眼睛》 ,买来后却束之高阁。当时托妮 · 莫里森还没有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依稀记得这本书的句子很短,书非常薄,正因为薄,所以格外珍惜,觉得自己总有一天会把它读完。可是即便在手边放了很久也没有看上几个字。但我还是无缘无故地喜欢那几乎是简陋的装帧和影印的感觉。后来, 莫里森获了诺贝尔奖,《世界文学》杂志社为了配合社科院外文所邀请莫里森访华的活动,举办了一次《最蓝的眼睛》中某个片段的翻译竞赛,翻译家邹海仑老师鼓励我参加,我还真动起笔来。然而最后,连我自己都忘记是否译完并提交了那篇译文。很可能是没有译完。当时,我对好东西的判断还没有今天这么成熟,大概还处于喜欢“轻佻风格”的阶段。 多年以后,出版社找到我来译《最蓝的眼睛》,沉淀在潜意识中的记忆使我几乎没有丝毫犹豫,即刻应允。于是,我终于有了把这本没有翻阅过却无端喜欢的书读完的机会。 在翻译的过程中,我发现,我的无端喜欢居然是道理的。这本书里的每句话我都喜欢。每句话, 我都恨不得是自己写出来的。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美国黑人女作家写的英文很有劲儿。早年在清华小东门外的地摊上捡到艾丽丝 · 沃克的《紫色》时,我就有这样的感觉。我贪婪、囫囵吞枣地读完了《紫色》,还找来两个中译本对照着读了很多段落。当时,我居然毫不畏难地想,如果能把《紫色》整本背诵下来该多好。《最蓝的眼睛》同样属于值得整本背诵的英文小说,而且叙述者恰巧都是未成年的黑人小姑娘。 莫里森创造了三个女孩青涩、苦闷的生活世界,那个寄宿在另两个女孩家的名叫佩科拉的黑人小姑娘,还没有进入社会就已遭到最惨烈的打击,不仅受到来自家庭的侵害,更可怕的是,在拥有了自己渴望的最蓝的眼睛后,情况变得更加糟糕。虚幻的憧憬实现了,却成为对这个弱不禁风的孩子最致命的一击。莫里森还穿插了不少成年黑人的苦涩生活,但作家在描写这些沉重的悲剧和苦难时却没有用凄凄惨惨戚戚的语言,相反,用了最干净甚至快活、处处散发着韵律感的句子。在语言背后的那个世界如此真实又超越真实,沉痛的背后又蕴含着纯文本不可言传的美。莫里森在纯美的文本上涂抹了丑陋生活的污迹,让我们痛恨悲剧的发生,但无论是语言背后的那种青涩之美,还是呈现在正面的生活污迹,单纯的任何一方都不是这部作品想要表达的全部。 杨向荣 2013 年 3 月 24 日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